“如果你到了想要去的地方,你就和我说,我就会停下来。”庄召阳从后视镜中看到,络腮胡子只是低垂着头,水滴从他的头发上一滴一滴的滴落,没有说话。世上沉默寡言的人还是太多了。
“后座位上有毛巾,你可以用来擦一擦头发。淋湿生病了可就不好了,那样会让人难受得想死。”庄召阳好心的提醒道。
络腮胡子的条件反射弧似乎很长,直到现在才明白过来司机是在对他说话。他抬起茫然的眼睛,说了声谢谢,就从后面拿了毛巾开始慢慢擦干头发上的水。
“你还没有告诉我的名字呢!我总不能喂喂喂的称呼你吧。”这位搭顺风车的大汉有些傻里傻气的,庄召阳怀疑他的脑袋是不是还正常。
等了有半分钟,也没见络腮胡子的回答,就在庄召阳打算放弃的时候,络腮胡子终于开口说出了他的名字:“熊愁。”
“寻仇?你要找谁报仇?”他明明是问的对方的名字,而络腮胡子的回答有些答非所问。
熊愁的反应比之前快了一些:“我的名字叫熊愁。”他把脸转向一侧的车窗,透过绵绵的雨雾看着黑夜中零星的灯火。
“哦,你的名字真够奇特的。”司机打了个哈欠。他绝对没有疲劳驾驶。七点钟开始开的车,现在大约是晚上十一点左右,也就是说他只连续开了四个小时。可能是昨夜没有睡好的缘故,他满脑子都是家里闯了祸,应该要怎么办的念头,辗转反侧之间天就已经亮了。
庄召阳原本也是一个话不多的人,但今天不一样,他的脑袋里仿佛塞了一堆的话,不吐不快。“背包里装的是什么?这么宝贝?”
络腮胡子把宽大的额头抵在车窗上,望着窗外雨的眼睛有些迷离:“鸟食。”
庄召阳没有听清楚,他只听到了两个低音的字符。“你说什么?”
络腮胡子的眼睛恢复了些清明,他的音调稍稍提高的说道:“没什么。”
庄召阳不以为意,因为他正被自己身上的事烦恼着。“流浪汉,”熊愁对这个称呼没有反驳。“我最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如果换做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呢?”
熊愁没有回答。靠近他鼻孔的一处窗玻璃已经蒙上了一层白雾,那是熊愁呼吸时喷出的热气导致的。他木然的望着窗外的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位搭车的客人确实有些傻。即使不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也离正常人差了老远。庄召阳只是想要把心中的郁闷说出来,他也并不指望流浪汉能给出什么个好点子来。他感觉如果再不把心中的烦闷说出来的话,就会被活活的憋死。
货车的车灯照亮了前面一片扇形的区域,但是更远的地方还是被墨色笼罩着。
“你知道吗?她要是找个年轻漂亮的帅哥,我倒还不太怎么生气,可她偏偏找了一个糟老头子做情人!”庄召阳的情绪突然激动了起来。“糟老头子都六十多岁了,大半个身子都已入了土,她却叫他靓仔!脸上耷拉着一层老皮,头发都快要全白了,她竟然叫他靓仔!”司机胸膛开始剧烈的起伏,声音中明显蕴着怒气。
“结婚的时候,我就和她说,哪天你要是想找情人了,尽管去找好了,可是她竟然找了个这么个老的人来。”那次唯一的车祸之后,庄召阳想要放松一下,就寻了一家酒吧,与一个舞女厮混了几天。他知道他原本就很丑,再加上脖子上那条“蚯蚓”之后,就变得更加丑陋不堪了。帅哥靓女的时代,谁会理一个丑八怪?庄召阳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就把一摞厚厚的钞票扔在了舞女的面前。
舞女面无表情的盯着那叠钞票,只看了一秒,就缓缓的将它收了起来。庄召阳直到现在还记得她的眼睛。无论是收钱之前还是收钱之后,她的眼神始终是漠然的,她看他的时候不像其他的女人,目中总是隐藏着一丝轻蔑。她也没有因为庄召阳给了她厚厚的一叠钞票,而变得谄媚起来,她收钱的模样,就像已经吃了半饱的人端着一碗牛肉汤一样,无可无不可。
当然收了钱还是要办事的。两个人在沉默无言的喝了几口酒后,就进入了附近的酒店之中。
庄召阳其实原本是不想和舞女结婚的。不论是世人的眼光,还是心中的一道坎,都不允许他生出这样的想法。庄召阳继续开车上路,同时也在不断的相着亲。女方第一眼看到他时,心中的拒意就有了四分,待看到脖子上那道蚯蚓似的疤痕后,又加了两分。当得知他的职业是个货车快递员时,女方直接扭头就走了。一年之中,他相亲了四五个对象,全部失败了。
没有法子,庄召阳想来想去,还是舞女适合他。至少舞女看他的眼神还算清澈。
再次来到那个酒店时,舞女还在,她的神态还是那么的淡漠,仿佛已经看破了红尘。一问之下,舞女竟然连自己真正的姓名都不知道,更增加了庄召阳的几分怜惜之意。
认识她的人都叫她小红,她以为小红就是她的全名。庄召阳让她跟着自己的姓,从此之后就叫做庄红。他一提出结婚的想法,庄红就同意了。
婚礼举办的很简单,除了双方的父母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人了。婚礼是西式的婚礼,在一个小小的教堂中举行。他穿着黑色的西服,口袋上别着一朵鲜艳的小红花—这是庄召阳自己要求的。新娘穿着洁白的纱裙,头顶着绿色的花环,很漂亮。
婚后不到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