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岭陵两家在外人眼里,早就拆不开了。为了岭家的尊严,也不能让外人随意折辱陵家,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我会竭力让你的投资不要白费的。”陵千山低声说。
他还是走出了房间。
只剩下岭梅香幽幽地一句私语,留在房间中无人问津。
“你啊——真是个笨蛋。”
很多人都忽略了幼年的经历,因为接触到的世界越是宽广,曾经的自己越显得渺小。
所以有人会认为童年会在现实面前慢慢褪色,一切都会被遗忘。
有时,这是对的,或者希望它是对的,但有时,它错了。
性格、人格、乃至构成全部的本质,早在年少扑蝶的时刻,就已经把一些东西根深蒂固地根植在了心中。
对于岭梅香而言,一切在那场火灾面前变成了命中注定。
大概连陵千山都已经忘记了,他们到底是怎么潜入得兵械库。是她提出想要去看看,这对于大家族养在深闺的掌上明珠来说,是一场令人惊喜的大冒险。他同意了,两人骗过了各自的伴当,成功地绕过卫兵,潜入到兵械库的最里头。
然后,她红着脸说想要解手。
陵千山自然不好意思地躲开了,但这只是她的托词,她早就想亲眼看看书里描述的“火眼神鸦”。等到她把火器拿到手里,却不小心触动了扳机,导致整个兵械库被炸上了天。
幸好,寻声赶过来的陵千山注意到了她的异动,把她拽进仓库的铁架子后面,躲得很安全。反倒是看到火起后拼命想要救他们的伴当,在火场里受了重伤。
等到他拽着她从兵械库的后面艰难地逃出去的时候,她的大脑几乎一片空白,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做什么。
陵千山让她在偏僻处待着,然后转身走到了街上。
岭梅香孤零零地站在巷角,一个人胡思乱想着,不知道该怎样把这件事收场。
“放心吧,”陵千山去得时间很短,不一会就回来了,他脏兮兮的手上还拿着一串漂亮的糖葫芦,递给了岭梅香,“我刚才叫到人了,他们正在扑火。呐,给你,那小贩这次得挣大发了,我可是把我老爹塞给我的宝玉拿去换了这个。”
岭梅香不知所措地接过糖葫芦。
“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的。”陵千山用手背抹去脸上的余灰,冲着她挑起了大拇指,“放心好了,我不会抛下你的。”
“什么吗?”
是因为我们是朋友吗?
还是因为,那一纸婚书?
但陵千山的回答,完全出乎了岭梅香的预料。
“还用说嘛,我们可是共犯!”陵千山无比潇洒地说道。
共犯。
这个词汇让岭梅香像是回了魂似的,她的眼中又有了精神。
岭梅香重重地点了点头,也不顾自己脸上的灰烬,大口大口地开始吃糖葫芦。
路过巷子的大人们,都会不由自主地看向他们两个。
浑身满是尘土的青衣童子,笑嘻嘻地望着同样脏呼呼的红衫女娃吃糖葫芦,两人时不时会心一笑,清爽干净的笑脸,与娇憨的笑声交错,在暗处熠熠生辉。
这段往事,深切地铭刻在了岭梅香心底。
不是因为他救了她,也不是因为那串价值千金的糖葫芦。
只因为那句“共犯。”
那一句共犯,她从未忘却。
所以当血夜降临,涛涛浪潮奔涌而过,事态无法挽回之时,岭梅香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保护好他,这与婚约无关,与青梅竹马无关,与彼此家世无关。
仅仅是共犯。
但岭梅香一辈子都不会说的,她会像对待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一样,对待这段往事,将它藏在心底。
至少,现在的她是这么认为,并愿意为这样的想法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她仅仅是抱住双膝,卷缩着坐倒在床上,默默地望着离去的少年背影。
阳光落在她身上,映出了剪影落在墙面上……
宛若那年那日独自站在巷角,等待同伴回来的女童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