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穿书女配的生存纪实>第一百三十六章 项链
就对了,以后少说话,多做事,懂?”

眼镜男猛点头,“懂了懂了。”

“懂了就滚吧。”

“是是,崔少。”说话间,眼镜男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离了人群。

见人走了,崔博文在次压低声音对她说道:“大嫂,我跟你说,我敢押上我新买的跑车,时哥他肯定有后招。”

洛落看了崔博文一眼,“你就这么相信他?”

崔博文与有荣焉的拍了拍胸脯,“那是,在一起待的年头太久了,不信邪也得信他呀!”

烈日当空,眩目的日光下,球场上又是一记挥杆,球杆在半空中与空气摩擦,隐隐发出咻的一声。

周围人再次一阵惊呼,但呼声明显要比麻生英助弱了许多。洛落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问身边的崔博文,“怎么了?”

崔博文脸色有些凝重,“时哥这是太久没摸球杆了吗?怎么今天发挥差这么多?”随机他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偷瞄了洛落一眼,赶紧又说:“啊,时哥打了个老鹰球,不过已经很厉害了。”说着他还夸张的竖了竖大拇哥。

洛落忍不住白他一眼,信了才有鬼!不过她还是问出心中的疑惑,“到底什么是老鹰球呀?”

崔博文微微有些诧异,按理说钟家大小也算是个家族,并且还与六大家族之一的曹家有着姻亲,这样的家庭培养出来的孩子不应该连基本的高尔夫术语都不晓得。只是……懂不懂的,左右也不关他什么事。

“老鹰球,怎么说呢……”崔博文当真仔细思考了一下,“就是低于标准杆数两杆。”

“那什么是信天翁?”

“信天翁嘛,也叫做双鹰球,低于标准数三杆的意思。”

洛落想了想,“也就是说杆数越少越占优势呗。”

崔博文点点头,“可以这么说,不过对于普通职业选手来说,老鹰球真的已经算是很厉害的成绩了,毕竟这是个五杆洞嘛,哈哈……我平常都是打小鸟球的,何况时哥也根本不是职业打这个的。”马有失蹄嘛!

很快,随着这洞球的结束,比赛跟着转换了场地,大批的人上了车,由球童开车前往下一个场地。

剩下独身一人的洛落自然有崔博文紧跟着,估计是怕她在草场里走丢了。宁时车上得很早,但却迟迟没有启动,直到两人走近了,洛落才发现这一切根本就是一个圈套。

“上车。”宁时的面色依旧是冷冷的,洛落有些不服,但「和事佬」崔博文还是连推带劝的把她弄上了车。

微风拂面,吹得人很是惬意。脖子上有些痒,洛落忍不住伸手摸摸,指尖上立刻传来已经被体温捂热的金属触感。

一条纤细的项链被完好的藏在她的衣领里,如果不是恰好摸到,估计等到天黑迟钝的她都不一定感觉得到。

她下意识的看向宁时,他戴着白色的帽子,帽檐压得有些低,那双惯常深邃得眼睛被掩在帽檐之下,只能从一片阴影中看见他刀削似的棱角。

“还喜欢吗?”他虽然没有在看她,嘴上却还是问着。

洛落摸着那颗指腹大小的吊坠,在有限的空间内扯出来低头看了下,她全程都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手上的动作稍微重一些,纤细的链子就会被扯断,所以吊坠的全貌也看不真切,只能看到点点的蓝色,像是海的女儿流下的眼泪。

但她还是点点头,不可否认,此刻她的心情是雀跃的,毫无理由,或许只是因为这是宁时送给她的礼物。

“你睡着时我给你戴上的,还怕你不喜欢,所以选了很久。”他不会告诉她,很久之前他就有这样的想法,项链从样式到材质都是由他亲自把关,十几家顶级珠宝公司合力完成。

身后的崔博文看天看地看大腿,百无聊赖之间,最后甚至开始数起了自己胳膊上的汗毛。他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听到也没看到,更不知道他一直以来竟然也有这么纯情的一面。

洛落脸有些红,心里开始陷入一种扭曲式的纠结之中,明明她应该还在生气的,此时却还是忍不住的心头狂跳,又雀跃又兴奋,只因为一条她只摸到了却还没看到完整样貌的吊坠项链。

难道这就是爱情吗?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吗?仅仅是一条项链,就可以轻易收买她的情绪,而且不受控制。

明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明明刚刚还在警告着自己,此刻却还是忍不住的想要靠近。从前看到别人用扑火的飞蛾来形容爱情,她还觉得不甚理解,时至今日,她却好像就是那只飞蛾,火苗就在眼前,明明危险,却还是忍不住向往。

“不喜欢吗?那还给我。”宁时说着就真的伸出了手,洛落慌忙摇头,“不……我,我挺喜欢的。”她脸红扑扑的,像是一只熟透了的苹果。

宁时将她的纠结都看在了眼里,伸出的手却依然没有收回,而是径直落到了她脸上,揉捏似的掐了一下,嘴角也慢慢勾起一丝澄澈的笑意。

崔博文坐在后面感觉牙都快被这俩人酸倒了,早知道这样,他压根就不会跟着上车来。

新场地的草地明显要比上一个平坦许多,沙坑类的障碍物干脆没有,只是距离稍远,听陪同的球童解说这仍旧是一个五杆洞,两侧古老的豫树与高松的松树让这个直线延伸的落点区域非常狭窄,所以对于选手的开球技术要求很高。

下车时宁时直奔开球的地方走去,洛落看着他的背影有那么一瞬间的出神。

“宁时!”她忽然叫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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