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五千年来谁著史>第八十二章 战斗
枪声大作,排枪齐射,这不仅能保持火枪的杀伤力,还能给敌人以震慑。呐喊冲锋的清兵应声倒下一大片。

洪鹏瞄准的是八旗兵中一个督促他人的军官样式的人,戴着避雷帽,身上披着蓝色棉甲,舞动着一把腰刀狂喊着。

洪鹏扣动板机,手中的燧发线膛枪中立刻喷出一道凌厉的火光,那鞑子军官模样的人胸前也当即激射出一股长长的血箭。

后者虽然披着棉甲,或许内里还衬的有内甲,可线膛枪的杀伤力却超过燧发枪。

事实上这种燧发线膛枪,便是郑芝龙手中也没有多少,他手中本有的几支线膛枪都是被欧洲人作为礼物送他把玩的。比如高卢鸡的米宁前装式来复枪。

后者在现在的欧洲战场上也是个可有可无的小角色,现在除了丹麦人愿意在军中装备它,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外,其他各国因为枪膛复线制作成本高,以及从枪口装填弹药不便,各国的军队都不愿装备使用这种有膛线的火枪。

郑芝龙也是才让人去仿制。从摸索到仿制成功,然后到生产,可用了不断地时间。所以,他现在手中也不多。

那鞑子军官踉跄向后摔倒出去,紧按着伤口滚倒在地,一时间倒是没死。

洪鹏嘿嘿笑着,脑袋一缩,躲回了羊马墙后,费劲的装填着弹药。如他这种狙击手,那都是挑选的郑氏集团子弟兵,洪鹏就是洪旭的族亲。

他的存在价值不是去射杀一个个普通的鞑子兵,而是去选择有价值的目标,就比如军官,或是那些野猪一样的巴牙喇兵。

周围也才一里长的新寨,一侧的羊马墙强强只百步距离,还饱含了缺口。整个羊马墙有一个队个火枪兵防守,再加上一口口虎蹲炮,还有他们背后营墙上的抢手,形成源源不断的火力。

气势汹汹的清军就如一个硕大的拳头来锤砸一颗铜豌豆,那效果岂能得好?不仅砸不烂,反而会被铜豌豆搁的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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