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慧趁势扯过我的手,扔下鸡毛扫就往外跑。只听身后萧毅尘对母子俩说:“没事别乱想,这不挺好的吗?干嘛动气呢?”
后面又说了什么我听不清了。
到了楼下,我甩开书慧:“你把他叫来干嘛?这搅屎棍现在把事情弄的。”
“你没看到吗?他的气场能杀人,往那儿一站,那老巫婆立马乖乖就范,母子俩都变乖了。他既然做了和事佬,那就和到底啊。他当年那么对你,现在帮下你不是理所应当吗?”
“你让翁同怎么想我,这下可怎么兜回去!”我又气又沮丧,但见书慧热心的样子,只道:“反正下次我不想再欠他什么。”
“怎么想就怎么想呗,你没听那老巫婆说吗?让翁同玩玩而已,你还真动情了?你们不过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尽管如此,我的心仍像被蚂蚁抓咬一样。到底不是擅长吵架的人,大吵过后仍心有余悸。
晚上翁同再没像往常一般发笑话给我,而是直接问:是不是要和那个人复合。
我忙回复:你别乱想,我跟他早已是过去式。只是你妈那里……
翁同:呵呵,你俩说话真有默契,他今天也跟我说别乱想。
我一时无言以对,只苍白的回:总之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这一夜辗转难眠到天亮,萧毅尘、翁同、翁晓青……这一串串名字一直如影随形。
我不知道自己和翁同现在算什么阶段。
好强的人都清楚,我们这类人接受不了别人对她的轻贱和漠视。这七八个月,我尽力做好女朋友的角色,并未有怠慢。
而另一方面,我心底却漫出一种声音:我不爱他,他若不爱我,对我是不是一种解脱。
这么想着,心头竟然腾升一种如释重负。
撇开错综复杂的思路,关乎生计的活儿还得兼顾。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到了店里。虽说此店是我开,导购是我请,但屈指可数的业绩还撑不起自己当甩手掌柜。很多时候,自己得亲力亲为充当苦逼的劳动力。
我一点点清扫满地的废渣,边扫边拣出还可出售的完好产品,直干得满头大汗。
晚上七八点的时候,我吃了碗面再回家,路上收到他不变的问候短信,叮嘱我按时吃饭,心头暖意融融。
暮春时分,夜风很清爽,吹拂着脸颊好不惬意,这是我在佛城的第十个月。
犹记得去年告别短暂而闹心的职场生涯,我循着书慧的路来到了这座小城。
天空沙啦啦的下着中雨,我从汽车站出来,拉着一个超大的箱子,里头是我大学四年大浪淘沙后留下的家当。
我是在那时候遇到的翁同。
他刚好来接朋友,那天的他,t恤牛仔裤,阳光又帅气。我一下子升起好感。他看我一个人靠着大箱子可怜兮兮,主动上来问去哪里。
女孩子出门在外到底戒备心十足,我当时抿着嘴忍住不说话。
也许是天公有意作美,为我俩制造的缘分。约摸等了十来分钟,书慧还没到,他接了朋友看我还在伸长脖子等,终于再次搭讪。
我后来不知怎地终是上了他的车,再后来,我找房子再度遇到了放租的他……
脑海思绪翻滚,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切都停留在美好的一瞬。
好不容易爬上了四楼,却瞥见大门大开着,屋里似乎黑黢黢的。我三步并作两步的奔上去,啪啪啪的按开经过的灯,顿时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