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七日)省委一直强调:“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致富与治安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推进经济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样是政绩。
实践证明,只有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人民群众企盼生活幸福,但幸福生活首先必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实施
“八八战略”,必须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而无论是改革还是发展,都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来保证,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改革不可能深化,发展更无从谈起。
建设
“平安浙江”,既是
“八八战略”的深化、细化、具体化,又是深入实施
“八八战略”的重要保证。如果不注重
“社会更加和谐”,就不可能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更谈不上实现现代化。
所以,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
“两手过硬”,学会
“十指弹琴”,把建设平安社会、促进和谐稳定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努力做好这方面工作,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