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干就干,丽滋花了一夜的时间,凑了首古体诗,经过反复润色后,自己觉得很满意,她给这首诗取名为《悲歌》。

次日,丽滋又拿起自己的诗稿,小声读了起来:

仙女下凡为我妻,

美梦成真心欢喜,

痛心死别难独活,

唯求同墓永不离。

她读完后,暗自感叹道:“也只有我丽滋,这样高情商的人,才能写出这么感人的好诗!”

随即,丽滋拿着诗稿,得意洋洋地去书房找白浩弘。

“白大哥,”一进门,丽滋就大声说道:“我以韦大哥的名义写了首诗,请你改改。”其实,丽滋是想让白浩弘欣赏她的诗作,夸奖她写诗进步大,是个天才。

白浩弘正在想韦俊天的事,心中感到有些伤感,见丽滋进来,便淡淡地说道:“不就是写了首诗嘛,用得着这么大声嚷嚷吗?”说着,他接过丽滋的诗,看了起来。

丽滋走到白浩弘身旁,解释道:“我觉得,韦大哥还有很多话要对凤灵姐说,还没有来得及表达,凤灵姐就自杀了。我就替韦大哥写了几句诗,准备拿到他们夫妇的墓前烧掉,让凤灵姐明白韦大哥的心意。”

白浩弘读完后,放下诗稿,感慨地说道:“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韦俊天是个人才,就这样自杀了,确实可惜。”

“是啊,白大哥,将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和你在一起,做你坚强的后盾。”

“坚强的后盾?我可不会给自己找麻烦,要你这个后盾。”

丽滋又凑近白浩弘,小声说道:“还有啊,你放心,我不会去告发你,你可千万别自杀。另外,以后你对我不要爱得太过分,当然也不能冷淡,中道比较好。”

白浩弘听了,又好气、又好笑,本想讥讽丽滋两句,但又没心情,便站起身来,往门口走去。

丽滋忙在白浩弘身后嚷道:“白大哥,我的诗还没有改呢!”

白浩弘没好气地答道:“没什么好改的!”说完,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丽滋沾沾自喜地坐到白浩弘的椅子上,又欣赏起自己的大作来,并自言自语地说道:“我的诗确实太棒了,连白大哥都改不了一个字!”

隔日,丽滋来到花园,见杜益鸣躺在摇摇椅上,于是走过去,满面春风地说道:“我的诗进步很大,白大哥夸我:真是好得不能再好了。我的诗白大哥都改不了一个字。”丽滋还声情并茂地把《悲歌》又背诵了一遍,然后期待地问道:“益鸣,你觉得怎么样?”

杜益鸣不屑地答道:“你不就写了这么一首破诗吗?见人就吹!现在,白府上下没有人不知道的。差点忘了告诉你,我为这首破诗,还特意问过白大哥,白大哥说:你的诗确实改不了一个字!”

丽滋喜出望外地说道:“真的?”

“别高兴,白大哥的意思是:你的诗改一个字都叫浪费笔墨、浪费时间,应该直接扔进字纸篓!”

丽滋不相信地说道:“至于那么差吗?肯定是你借白大哥之口,故意寒碜我,你自己不会写诗,还嫉妒诗人。”

“这是白大哥替你改的《悲歌》。”说着,杜益鸣从怀里掏出诗稿,递给丽滋,然后继续说道:“我找了半天,没有找到你的原句。白大哥改的第一稿,有些词我看不懂,就又请白大哥重新改写了一下。你学习完后,马上还给我,别拿到韦大哥的墓前烧了,回未来后,我还打算把这诗稿卖点钱。”

丽滋接过白浩弘的诗稿念道:

仙子飘然入我家,

陋室蓬荜生彩霞,

纵酒高歌无尽欢,

缠绵耳语明月下。

有心携妻离江湖,

恩怨难了断归路,

作孽自受叹因果,

断肠死别悲定数。

卿赴黄泉我愿随,

同墓长眠亦心醉。

地府皇冠为你摘,

力斩群魔夺鬼魁。

为践誓约可碎骨,

粉身殉情终无悔。

来世不求续前缘,

甘为牛马赎我罪。

丽滋念完后,心中有些感伤,便低头不语。杜益鸣说道:“白大哥把你的诗扩充了一些内容,字数多了很多,如果卖钱,价格要高些吧?”

“你不懂诗,我和白大哥的水平差了好几个数量级。从今往后,我不再写古诗了,我要藏拙!”

杜益鸣点点头,欣慰地说道:“没想到,你也有自知之明的时候,这样好!”

丽滋语气坚定地接着说道:“我决定:以后只写现代诗!”

“啊?!你还想在白大哥面前炫耀学问吗?肯定行不通的,因为,你根本没有学问!你的性格不错,长得很可爱,燕王一眼就看上了你,但是,你没有能够打动白大哥。在我看来,白大哥只是把你当妹妹,我觉得,如果你继续对白大哥痴心妄想,说不定,一生的幸福都给耽误了。在未来,你就是因为喜欢书中的白浩弘,总是拿现实生活中的追求者和他比较,自然是相差很远,结果,到现在连恋爱都没有谈过。”

“我一点也不后悔!和不喜欢的人谈恋爱有什么意思?!”

“我问你,如果白大哥成了亲,你打算怎么办?难道还住这里?他老婆是容不下你的!”

“白大哥的新娘只可能是我!老天让我来大宋,就是为了这段姻缘!这也不枉我在未来那么爱慕白大哥。”

“唉!你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不说我了。益鸣,你最近怎么常常回来得这么早


状态提示:第89章 悲歌--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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