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她们嫌弃你的服装设计,你就不出面说说。”
虽然很想明哲保身,但林还是被芬的提问给拖下水。他苦着一张脸,说“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本来就是个人的主观想法,要怎么去影响。再说我早就讲了,我可不知道现在迷地流行什么样的服装。可以肯定的是,那绝对跟我的设计没有什么关系。所以说不要去计较这个好不?妳喜欢,妳穿就是了,管别人怎么想。”
是呀,林这可是把真心话给说出来。当初自己的涂鸦簿里面,仓鼠形的斗篷,还有浣熊、棕熊的可爱型连身睡衣装。做衣服做到起劲的几个女的,可是将设计忠实呈现出来。
哈露米披着仓鼠斗篷到处乱跑,卡雅在晚上穿起浣熊装,这些奇景也就算了。某女则是一身可爱型棕熊连身睡衣,在大贤者之塔内还一蹦一跳地走着。这可让目睹的男人顿感某位前魔王的人设崩溃,整个人都不好了。
当时他就有种感觉,芬的品味有异于常人。所以即使走迷地风格,今时今日遇上这些走在迷地时尚尖端的女人们,同样会被嫌弃到怀疑人生。
然而今天遇到了,芬也开口问了话。要是装死不回答,后果可能很严重,所以林才做出了那软弱无比的解释。可惜这种示弱的表现,看在对方眼里就是一个小胜利,那名带头的女性愈加趾高气昂,来到芬的面前,着实上下打量了一番后,说
“这是那个男人设计的?只会迎合一些蠢货的喜好,可算不上什么品味。不过看妳穿得那么开心,我到是怀疑妳还有没有得救。”
挺着胸,叉着腰,芬向前走了几步,两个人几乎要贴在一起。“有美好的东西就要用最高明的方法展示出来,收获一些忌妒的眼神。我可不像妳,明明没什么本钱,却还要穿着低胸的服装再挤出一条沟。穿着束腰很辛苦吧,付出比旁人多了数倍的痛苦,只为了换来虚假的羡慕眼光。我在想,当看到真实那一面的妳,有没有哪个男人是不感到失望的。”
好可怕,好可怕。林连退了步。这种针锋相对的感觉,只让他觉得大事不妙。不知道对面那个女的是什么来头,但是这样触怒一个前魔王,真的好吗?真的好吗?
在场所有男性,应该都是相同的想法。面对此情此景,无不退了几步,但却又不敢太过显眼,只想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只见两个女的都是一副快把牙咬碎的模样,恶狠狠地盯着对方。
“雅格伯爵夫人,快到约定的时间了。我们必须要离开了。”贵族仕女们,一记恰到好处的神救援,缓解了这一触即发的危机。
收起一副不屑的表情,这位伯爵夫人依旧高傲,转过身便朝着自己的同伴走去。经过林的身边时,她不知从哪拿出了一张小卡,举止优雅地放到了林一旁的小桌上,说“就你做服装的这点水平,老实说还有待加强。假如今晚没事的话,来到这场宴会看看吧。要带女伴也是可以,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上流社会真正的风采。”
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人。
而在桌上的那张小卡,林只觉得那会烫人,不敢收下。但走到身边的芬却是一把抓起,脸色冷到吓人,眼神彷佛可以在人的身上穿出几个洞来。
林担忧地说道“大小姐,您可千万不要想不开然后动手。为了这点小事,把事情闹大了可不太好。”
“我才不会动手杀她。那样做,岂不是代表我认输了。──”一把捏住某人的脸颊,高高提起。“──走,回去,我得要做些准备。”
“放手!放手!半张脸都快被妳扯掉了。”
说真的,林现在心里想对芬说的想法是,要不您就直接把那几个女人给做掉,也许这样子还比较不会那么麻烦。
套句地球式的形容,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此展开。
好不容易劝住了芬立刻跑回去的念头,而能让这位不可一世的前魔王接受的最大理由,则是她自己那一身不利于活动的装扮。
对于当初某女刚穿高跟鞋时,跌跌撞撞的模样可说是记忆犹新,但如今的芬穿着高跟鞋,把家里那两条狗辗得满山跑不是问题。所以当气急败坏的巫妖说要跑回去,林相信某女肯定说到做到。不过鞋子不成问题,但哪身连身礼服呢。
学电影中,一些武打型的女角,裙子一撕就上?老实说,芬今天出门,穿得那一身可不是随便挑的。地球二十一世纪风格,好莱坞女星走红毯的等级,剪裁很简单,完全是靠身材撑起整套连身礼服。布料是真丝,就是之前家里三个女的舍不得用的上好料子。
这样的衣服,叫芬撕开大腿的部分,只为了能快一点跑回去?信不信她会撕了提这个意见的人。而会穿这一身出门,原本就没有考虑迅速行动的要求。要打的话,芬有百分之一百的自信,就算站着不动,她也有把握不伤分毫,全灭来敌,甚至来一回屠城都没问题。但要跑,她还真没想过。
吩咐店家召来载客用的马车。在等待的时间,顺便挑选几件魔法师披肩。这是作为魔法师,想在五联城内活动不可少的配件。虽然不是强制,但在魔法师满地走的地方,天然带有隐性的阶级之分,不想低人一等,还是得亮出自己的身分。
除此之外,对于店铺内的服饰样式,芬是一件也看不上眼。倒是有好些布料,让她有些犹豫不决,是要买哪几匹布才好。不过被打扰了之后,挑选的心情也没有了,芬干脆大手一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