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残明霸业>第二百五十五章 绝代风华

且看她年事已高,却仍是剑眉修挺,鹿目有神。

播州之战后,四川巡抚不仅首推马千乘和秦良玉军功第一,还和同僚盛赞秦良玉的姿容秀美,不过这件事后来也给秦良玉添了许多麻烦。

天浪今日一见,可说巡抚李化龙不仅能文能武,而且审美观也不错。

天浪突然想起一件轶事,就是刚刚说的麻烦。

在一次皇上举办的庆功宴上,有秦良玉这位大功臣列席。

而当被准许佩剑上殿的秦良玉,身着一袭大红色四爪蟒凤袍,仪度娴雅的出现在殿内时,那绝无仅有的俊美风姿,如神仙出尘般,把殿中君臣全都看呆了。

陌上人如玉,将军世无双。

秦良玉虽然有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可是她身上的那份英姿飒爽和绝代风华,是无论何种修短身材的女子都学不来的。

尤其是按照一百文为女子姿容的满分来评价的话,秦良玉那充满正气和英气的脸庞,绝对可以得九十文以上。

轶事就因为秦良玉的美丽而发生了,就餐时,邻桌的一名朝中大员竟然忍不住秦良玉魅力诱惑,而对她偷偷伸过来一只咸猪手,去扯动她的裙摆撩拨。

按说这不是死催的吗?可您别忘了这是在天子的赐宴之上,秦良玉也不敢拔剑斩sè_mó呀。

可这人真的太让秦良玉恶心了,如果不是帝王赐宴,以秦良玉的性格肯定是一跃而起,拔剑砍了他丫的。

然而帝王还在因一场大胜而激动异常,官八股说得让人昏昏欲睡,秦良玉不想这家伙也把皇上给恶心到。

于是秦良玉目不斜视,不动声色慢慢抽出一柄短刃,军神就是军神,不止佩剑上殿,靴筒里还藏着一把小刀。

这把刀在手,秦良玉狠狠一挥,刀锋划过那大臣的手边,在桌子底下割断了这厮的朝服。

大臣正在为秦良玉对自己的咸猪手敢怒不敢言而得意呢,手还想继续往前伸。

就听‘刺啦’一声,妈妈咪,忽然手背一凉,我去,朝服的袖子都没了,变成新式小坎肩儿了。

吓得这位差点儿没从席上一个高儿蹦起来,顿时一身冷汗,酒也立刻醒了。

人人都有爱美之心,可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都敢伸出咸猪手的这位,品行就实在有些下作了,可大明朝最标榜道德完人,却是最多这样无耻的官。

女军神当然也爱美,身为统帅,首先她还是一名女性。

开战前,女军神首先整理好自己的军容,而后带着一种仪式感,扬手命麾下敲响了第一声战鼓。

战场之上,专业杀人四十年,注重每一个细节,这便是女军神一丝不苟的职业态度。

“沅州作为头一战,万岁有意让侯性上阵,臣没有意见,不过这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因此开战之后指挥调遣各部,还希望万岁不要继续插手了。”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何况有皇帝像是尾巴一样跟在身后,秦良玉担心被束缚手脚。

不过天浪接下来答应的很爽快,这让秦良玉放心不少。

“侯性何在?”

“传侯性侯总兵!”

传令下去后,绿豆眼儿侯总兵便是甩开两条小短腿儿吱呀呀狂奔而来,斜戴着盔胄,手提着一柄七斤多重的柴刀。

人家秦良玉是七十斤的重剑,他尼玛是七十斤柴刀,这区别,想死的心都有了。

“人在呢,人在呢,呼呼呼......”

才跑了半柱香时间,侯性就累得连大长舌头都伸出来了,这是要诈尸啊,还是来了一条狼犬呢?

秦良玉见后蹙起眉头。

“末将参见大大大大都督!”

侯性就是这点最好,罩子亮,上什么山唱什么歌。

虽然说话时有点儿大喘气儿吧,可表情绝对喜庆。

秦良玉看着他手里的柴刀,幽幽问道:“云梯都做好了?”

“回大都督,已经做好了几十架,周围的麻竹特别多,材料特别齐全,保证质量上乘。”

“好,侯性,本督问你,面前的沅州城如果派你去攻打,你可知该怎么攻下来?”

侯性凌乱啊,什么玩意儿,听错了吧?

于是他摇了摇头,整理好思路,而后说了一句令所有人栽倒的话:

“不知道,说真的,大都督,末将从前就是个纨绔,是因为看着打家劫舍挺过瘾的,又气不过县官到处抓我,后来......”

“侯总兵,大战当前之际,还劳烦你说重点。”

侯性正摆着手指头痛诉革命家史呢,却被秦良玉干脆打断了。

他的绿豆眼非常真诚无害地眨了眨说:“末将是说,末将长这么大,就打过一场仗,还是我娘给逼得。”

呃......身为广西总兵,此前就打过一仗,还是他娘给逼得?

怎么听着像句脏话啊?

不过他似乎说的也是事实,当时如果不是王太后赏赐了候母一身高档衣服,并跟她讲了成破厉害,让她逼着侯性去跟李成栋拼命,也就没有侯性大藤峡口这一仗了。

秦良玉也是无语,不过还是言笑晏晏地说道:

“倒也不错,至少侯总兵参与的战事,至今还是保持全胜。”

侯性绿豆眼儿又眨了眨,怎么听也不像是在夸人呢?

那么他索性就当大都督夸人的方式很特别吧,于是尾巴摇得呼呼作响,整个人都乐起来了:

“大都督说的太对了,我侯性至今的确未尝一败啊,所以这个记录得继续保持下去。

那个......啥,如果没什么事儿了,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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