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快穿:种田撩汉100式>第698章 共融性

虫族为什么可怕?

繁殖度快?实力惊人?还是有着强的破坏力?

人类向往星河,又前往宇宙大探索这么多年,科技磅礡进展,实力雄健,加上寿命的延长,基因的改变,甚至还出现返祖人──

不人类,就宇宙种族,哪一支没有上面三点?

但为何偏偏只有虫族这么的受到大家的唾弃与厌恶,甚至恨不得灭了整个虫族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基因共融性。

“你们的身体跟虫族共存,拿着白玉瓶来遮掩,骗的也不过是那些不知道的人。”方晓叹了口气,手中闪烁着浓郁的灵力,甚至还显得格外的锋利,让人感觉到了相当强烈的威吓。

楼宁在联邦边界征战多年,人类与虫族之间的死伤无数。中间她不是没有杀到对方老家过,也不是没有虫族杀到联邦的心脏地带过。

但是最可怕的,是虫族在经过吞噬人类,可以得到一定的基因共融,并且有一部分的‘进化’。当然,吞噬其他宇宙生物也不是不能,只不过进化的部分是在其他方面。

这就很恶心了。

“你、你怎么会知道......”红皮肤男人很确信,这个秘密都是在他们于魔教了魂誓、并且受到一定的过程、吸收虫族之后,这才会晓得的。

甚至中间如何可以跟虫族一起共存的方法,他们都不会拥有意识,只是活下来、醒过来,知道自己被赐予什么能力之后,实力大涨,接着就受训去跟虫族联合攻击,执行任务。

外界一直搞不清楚为何魔教的饶攻击或防御性很高。但其实追根究柢,就是因为他们得到虫族的帮助,提供自己的ròu_tǐ,然后获得寻常人根本不敢想象的能耐。

“我杀了无数的虫族,甚至还灭了不少虫母,所以我当然会知道。”方晓微微地笑着,手中的灵力甩成一条鞭子,‘嗖’地就往红皮肤的男人身上抽,“甚至,我还知道你体内的虫族的正确名称,你信吗?”

也就是阿克索瓦博士来到这个世界,为了方便大家记忆,所以特意改过名字,弄得相当古韵。要不然的话,方晓之前也不会特意花一定的时间心翼翼去定位前面的虫族。

而是直接把他们给一口气杀了。

“不!”红皮肤男人估计是跟虫族处得不错。在他被方晓的鞭子一扫到的同时,体内忽然涌现出一股力量,而那些虫子们,则是疯狂地在自己体内冲撞,藉由调整他的身体平衡,从而去躲避袭击。

“怎么样?感觉到东西了吧?”方晓看着脸色紫、不断往外吐着血肉块沫的红皮肤男人,摇着头,“身体不受自己控制,现在受伤了还要被吞食,一点儿修复能力都没有,身上的灵力被充得再多也根本帮助不了你。”

“很难受吧?”

“不可能...这不可能......”红皮肤男人用力地抓着地面上的草皮,跟李力正好来了一个面对面。

“啊──!鬼啊!”李力前面被揍得七荤八素,又让方晓给气得吐血,直接晕了过去。

结果谁曾想,他这才刚刚恢复过来,就不得不跟红皮肤男人外秃着双眼、狰狞着表情的脸给贴在一起。

没直接吓晕过去,大约已经是求生意志真的非常强烈了。

“不可能!”红皮肤男饶身体正在经历着相当痛苦的时期,除了皮肤还是完整的,他已经感觉到身体内部跟绞肉一样,被弄得一段段寸断,“我之前执行任务这么多年,还来到筑基了!”

筑基是一道门槛,接连着凡人通往蜕凡的方向。

红皮肤男人中间经过无数的训练,甚至是恶战。魔族对待他们这些依附者并不友好,尤其是在魔教中,他们还得接受定期的考核,如果没有通过,下场就只有死路一条。

他熬过来了,白面男也一样挺过来,两人都获得了相当强大的力量。

要不然也不会闯出名声,甚至在正道的眼皮子底下遮掩气息与身份,最后被李力招揽,获得这份工作。

可为什么?今却会变成这样呢?

“因为很简单,我在家里周边种了一些了不得的东西呢。”方晓看着红皮肤男人痛苦的模样,又顺手抽了一旁的李力一条鞭子,让他的体出现一道伤口。

虫族喜欢血肉,当然更喜欢充沛的能量。现在方晓特意把身体周边的返祖之力调整的浓郁一点,甚至还移了两颗魔芋过来,就是为了要吸引虫族从李力等饶身体中跑出来。

“但是正道至今都还没有过这种狩猎我们的方式。”红皮肤男人相当的不甘心。他总觉得这个方晓有些邪门。

“因为他们不会研究,而且也从来不屑拿你们的身体干事情。”方晓冷笑,又是一边抽到红皮肤男人身上。一阵磅礡的灵力狠狠地压在红皮肤男饶身上,让他体内的虫子这回也很难把人给挪动。

“虫族这么讨人嫌,也就魔教的人会喜欢他们了。”方晓之前本来还想不明白,为什么虫族这么恶心,甚至阿克索瓦的家人就是死于虫族的口器之下。

但是他仍然在最后,还是选择与虫族合作?

因为就楼卫之前给出的最新资料,阿克索瓦博士本人已经接受改造,成为一个很类似奇美拉的金属大脑。

而虫族的特性就是基因共融性。

前面耗费无数资源与精力,都没有办法让他占据足够强大的ròu_tǐ。后面又因为磨耗了不少返祖人,所以主脑跟科研院之间的关系也变得相当尖锐。

又楼家的介入,算上封枫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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