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汉世祖>第142章 公堂之上

洛阳府衙,府尹、滦国公慕容彦超升堂问案,审问的自然就是昨日牡丹坊韩庆雄杀常侃案,闻讯围观的人也不少,不管是达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想看看,慕容皇叔会如何审断此事。

作为西京首府,管辖着整个河洛地区,平日里事务也多,在刑名方面,慕容彦超实则是很少插手的,基本上是由衙署判官负责的。

不过此次,涉及到勋贵子弟间的杀人戕害,判官也拿不准了,故而上报给慕容彦超。而此事对慕容彦超来说,不算为难,却也麻烦。

慕容皇叔在推鞠断狱方面,实则是有些天分的,过去不管是在地方节度、开封府还是刑部任上,都是勘破案件的业绩。

不说为民请命吧,总归是依法办事,案件从来能够搞得清楚。因此,此次案件,对慕容彦超而言,实在称不上挑战,事情清清楚楚,调查取证也简单,最麻烦的,反而是如何判罚了。

有国法依凭,再加自己的身份,慕容皇叔是不怕得罪人的,但怕不怕,与做不做,是两个概念。于是,在昨夜的时候,慕容彦超就向刘皇帝递交了一份奏章,以此事向刘皇帝请示办法。

得到的,自然不是刘皇帝的温言细语。来自刘皇帝回应,简单而直接,一件小小的杀人案件,也要来打扰圣躬,并质问慕容彦超,为官多年,案件也处置了不少,如何判案,还需要别人教?

刘皇帝的回应,让慕容皇叔稍感郁闷,当然他也能体会到,皇帝并非针对他。不过,皮球又踢回了慕容彦超这边。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引起事端的涉案者,不管是杀人的韩庆雄,还是被杀的常侃,慕容彦超都十分厌恶了。

这些膏粱子弟,干点什么事情不好,即便是打架斗殴,欺压良善,他说办就办了,处置起来也绝不会手软,偏偏闹出了人命。

依照大汉如今的法律,人命也是一条最基本的底线,民间矛盾冲突,只要闹出了人命,就是性质的升级改变,大事难以化了。

这么多年下来,民间涉及人命的案件,不算多,然而一旦上升到这种恶性结果,涉事人员也基本逃不脱一个死字,基本没有例外。

年过花甲的慕容皇叔,如今已然彻底褪变成为一个干瘦的小老头,不过,一顶嵌玉的官帽、一身朱紫的朝服衬托下,仍满是威严,令人不敢小视。

公堂外的吃瓜群众,被严格地拦在外边,粗略地瞄过几眼,能够看到一些比较熟悉的面孔。出了纯粹看热闹的人之外,剩下的多是与韩常两家有关系的人,两家之间,泾渭分明。而常家人多些,男女老少似乎都来了,并且各个穿着丧服,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默默地盯着公堂之上,不发声,却带来了实质的压力。

慕容彦超没怎么看堂外的“闲杂人等”,当然,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别扭的,这架势搞得他要徇私枉法一样。昨夜,常氏人曾求上衙门,希望能迎回常侃尸体,被慕容彦超以案件尚未了结而拒绝了。

此番升堂,慕容彦超也没有像过去审案那般,抽丝剥茧,细致盘问,甚至与嫌疑人斗智斗法。他只是当堂,把事情的经过流程式地问明并做通报,然后就看着两家的讼师辩论了......

于是,堂上的情形是这样的,两排衙役手执杀威棒,一身赭衣的韩庆雄,镣铐加身,失魂落魄地跪在那里。一身素服的常侃之父常德,作为原告,同样老实地跪着,只是丧子的悲伤流于表面,令人不忍。

两名讼师,各引法典,据事实,详过程,激烈舌辩争锋。二人都是在东京就闯出了名头的讼师,朝廷西迁至洛阳,自然也跟着到西京来谋发展。

这一场官司,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一场难得的机遇,不只是因为同权贵们有了联系,也是展示自己法律能力,扩展业务,深入打入上层社会的一个契机。

这些年,大汉朝是呈现出一种全面发展的状态,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进步,其中就包括讼师这门行当。

随着天下一统,南北汇流,大汉的商品经济已然彻底进入快车道,民间商民的交易往来也日趋频繁,而涉及到利益,就往往容易产生矛盾、冲突,而打官司往往是解决争端的最终也是最重要的途径。

市场在壮大,那相应的职业也就迎来了大发展。大汉的法律条文,此前就经过系统的简化整理,以利于理解推行,后来经删改、调整、增补,到如今,各项律例,已然十分完善了。

而完善,也代表着复杂。对当下的大汉百姓而言,可以说基本都是法盲,只有一些朴素的价值观念,除了对造反、杀人、偷盗、抢劫,诈骗、通奸这些情况有着基本的认知外,对其他方面,都是模糊乃至无知的。

哪怕是大汉的官员也一样,《刑统》是必修的,但是能深入钻研,熟悉汉律的官员,可就是不多。因此,不管是官府审判,还是民间诉讼,都需要一定专注于法律研究的人才辅助,在官府,就是刑名、监察、刀笔吏,在民间,就是讼师了。

讼师这个行当,古来有之,但经过上千年的发展,一直没有形成规模,直到当今大汉,呈现井喷。当然,这是也是社会、经济、政治综合发展,提供了其壮大的土壤。并且,还有刘皇帝的肯定与引导。

大汉的法典,确立多年了,并且不断扩大权威,公信力也越来越强,然而如何利用法典,却不是单纯依靠官员就行了的,讼师就是一个不错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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