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小乔慢慢走到桌旁,看着仍在竹篮中左顾右盼的孩子,似乎察觉到她目光里的审度,孩子的瞳眸忽然朝她凝聚过来,还朝她龇牙咧嘴凶相毕露,吓得她连退几步,心肝猛跳三下。
但是不可能啊,这孩子最多只有一岁左右,怎么可能露出这样的表情?而且他不应该看得到自己啊?
温小乔正觉不可思议时,眼前的视角忽然一转,这次不是在屋内,而是在院子里,昏暗的天色下,三叔公正在劈柴,挥舞柴刀的手臂却越来越慢,像是格外吃力。
而在他旁边有个四五岁的孩子正穿着残旧的布衣追着一只鸡跑,吓得那鸡不时振翅低飞,差点就飞出低矮的院墙去了。
“天赐,小心累到了,过来歇歇。”三叔公放下柴刀,一边擦汗一边含笑低唤。那孩子闻声跑了过来,体贴的伸出袖子替他擦汗,逗得老人哈哈大笑,神情间十分宠溺。
温小乔看着那孩子,他虽长成了正常人的模样,可脸色异常苍白,像是刷了一层白粉,反而外漆黑。但从五官来看,孩子长得倒很俊秀,光洁的额头、尖尖的下巴、小巧的鼻梁和薄唇,如同个女孩子般。
只是相较而言,他又比同龄的孩子瘦小许多,像是营养不良似的。
但不管怎样,这孩子给了老人心里慰藉和陪伴,倒也不错。
温小乔刚刚这样想,便听院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她一抬头就见到个中年男子带着一群村民闯进来,人人手里都拿着家用的柴刀菜刀斧头,看样子来者不善。
“三叔公,”为首的中年人停在十步外看着老人,不怎么客气的问,“你为什么不听我们的劝告?那孩子是只怪物,不能养,你怎么这么顽固?”他一边说要边用能够杀死人的目光盯着已经被三叔公护在怀中的孩子,也不知道和他有什么仇怨。
老人脸上的笑容慢慢凝固,伸手将孩子拉到身后护好,不冷不热的问,“子山,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只要你将那怪物交给我们,我们保证不为难你。”
“对,三叔公,把他交出来吧。”身后的村民纷纷附合。
“这孩子浑身冰冷,双眼时常充血,分明就是个妖怪。”
“何止啊,他前几天跟我家大齐打架,一挥手直接给他甩河里,差点没淹死。”
“我家的大黄狗跟他逗着玩,他竟然一拳把它打死了,狗肉还被他生啃了,血都吸干了,不是个妖怪是个什么?”
“我媳妇见他长得可爱摸了摸他的脸,他竟然把我媳妇的半截手指给咬断了,你说他是不是野兽变的?”
“我家养的鸡最近总是莫名其妙的不见了,地上只找到鸡毛和鲜血,肯定是那孩子吃掉了,他就是个吃人的怪物!”
……
听着村民的指责,老人的脸色越发乌青,那孩子却茫然无惧,不时从他身后探头去瞧,眼神懵懂,似乎听不太懂他们的话。
温小乔早已翻身坐在矮墙上观战,看着这样的场景,总觉得有事发生。
她心中虽有怀疑,却并不敢证实那个叫天赐的孩子,是不是后来在绿安村做妖的胎灵?如果真是他,那她岂不是跌进了胎灵特设的梦境当中?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下?
当然,这些只是她的猜测,毕竟到现在为止,她只是个局外人,看着一场与她无关的好戏罢了,尚未感觉到有什么危险。
村民们的情绪虽然激动,幸亏三叔公在村里的辈份很高,加上村长及时赶来劝阻,纠缠了大半个时辰的闹剧总算停了下来。
村长名叫安百亭,是个和三叔公差不多年纪的老人,但精神明显比三叔公好得多,说话时底气也很足,举手投足间很有几分领导者的模样。
从村人的议论当中,温小乔得知三叔公的本名叫做安百陶,今年已经六十七岁了,他妻子邹氏二十多年前就因病去世,生前夫妻感情极好。
他们俩有个儿子叫做安子松,今年四十多岁,是个不务正业的败家子。
安百陶从前是个猎户,因箭术精湛,经常能打到好东西拿到四十里外的镇子去卖,日子过得倒也不错。可他后来的积蓄都被嗜酒好赌的儿子安子松败光,以至于家徒四壁,穷得几乎揭不开锅。
五年前,安子松见家里已经没有值钱的东西,便将安百陶暴打一顿离开了家乡,数年未归。孤独的老人从此独自守着清贫的家,艰难度日。
温小乔顿时理解为何安子松的房间那般零乱,大约从他离家之后,安百陶便没再动过房间里的东西,像是自我安慰儿子还在家里似的。
闹事的村民离开之后,村长安百亭便对安百陶开始了长达两个时辰的游说,目的也是将天赐送走,不要给绿安村带来什么祸患。只要这孩子离开,他们便不再追究从前的事情,三叔公依旧还是村里的人。
从始至终,安百陶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不时抽两口旱烟,沉默的像是一头犟牛。
可等村长离开之后,他便收拾了几床被褥、衣服和家里所有的食物,连夜带着天赐离开村子,住进了村后的一处山洞里。
温小乔看着他在潮湿幽暗的山洞里忙进忙出,先用大石头在角落处铺了张宽大的双人床,又堆砌了一张石桌和两张椅子,搭了个简易的灶台,一时说不出心中的滋味。
这是个倔强又护短的老人,他心中应该也清楚,自己捡回来的孩子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可他不但没有在村民的逼迫和村长的劝说下将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