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投行之路>第三十三章 绝不吃狗肉

王暮雪之前就听说桂市所在的省份有吃狗的习惯,但对于养狗的她来说,是一万个不能接受食用狗肉的。

作为女生,王暮雪以前也曾爱心泛滥过。

小学一年级时,王暮雪看到有人拿着一箩筐小鸡来卖,五毛钱一只,她抓了两只,给了老板一块钱。

一周后,小鸡莫名其妙地死了。

小学三年级时,王暮雪看到有人拿着一箩筐小鸭来卖,与小鸡不同的是,那些小鸭被染成了五颜六色,1块钱一只,王暮雪抓了一只紫色和一只绿色的小鸭,给了老板两块钱。

两周后,一只小鸭被王暮雪的外婆不小心一脚踩挂了,另一只小鸭站在同伴的尸体上嘎嘎叫了好一阵子,没两天也挂了。

小学四年级时,王暮雪看到有人拿着几笼小白鼠来卖,那些小白鼠有的在笼里安静地睡觉,有的跟傻瓜似地不停跑步,王暮雪称笼子里的骗鼠装置为“环形跑步机”。

小白鼠十块一只送笼子,王暮雪直接把笼子提了回去。

后来没几天,王暮雪早上醒来时,小白鼠已经躺在笼里,肚皮鼓鼓地翻在上面,任凭王暮雪怎么用手指戳它都一动不动,于是乎王暮雪只能默默提着笼子,出门上学时顺带扔进了楼下垃圾桶。

在那之后,王暮雪内心泛起了不小的波澜。

小学六年级时,王暮雪买了几只金鱼,鱼没几天便接连仰身漂浮在水面上,眼睛膨胀得很吓人;

上初中后,王暮雪又心痒痒地买了一只雪白的肥猫,结果可能是喂的东西不对,肥猫越来越瘦,最后直接毫无征兆地口吐白沫撒手人寰;

王暮雪并没放弃,初二时她又买了两只兔子,一黑一白,整个家里骤然臭气熏天,只不过也就臭了三个月,兔子跟笼子都被王建国扔了,因为兔子的结局跟小白鼠一模一样。

王暮雪因此在14岁那年,从王建国口中获得了“动物杀手”的称号。

不过她心不死,赌气买了她根本不喜欢,但是最不容易挂的乌龟。

乌龟掌心大小,被王暮雪放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泡水养着,这回这只宠物的寿命终于撑过了三个月,王暮雪很开心。

但最后大概是因为乌龟这种生物实在太无聊,既不怎么动,也无法发出声音,以至于王暮雪养着养着就给养忘了,乌龟的结局可想而知,没撑过一年。

王暮雪把乌龟和桶一起丢掉的那天,她上高一。

“你真的是养什么死什么,每次去你家都换一种动物,真不知道你以后做母亲了,养孩子怎么办?”王暮雪的闺蜜朝她开玩笑道。

王暮雪牙一咬,冲闺蜜这句话,她当天下午放学直接又冲去了宠物市场。

这回,她抱回了一只狗。

王暮雪买的狗不是一般的狗,是大型极地雪橇犬,成年后站起来差不多有大半个成年男子那么高的阿拉斯加。

王暮雪买阿拉斯加,就因为老板一句话:“小姑娘,你买大的,不容易死。”

“死了你可以赔我么?”王暮雪道。

老板咧嘴一笑,“这是不行的,卖了就是你的了,不过我可以教你养,你按我说的喂,保证不会死。”

于是乎王暮雪就把两个半月大的阿拉斯加抱回了家,取名“小可”。

老板吩咐王暮雪的喂法很简单,每天上学出门和放学进门给小可一大碗狗粮,狗粮当然是从老板那里买的,死贵死贵的那种号称进口的幼犬粮,外加老板推销的各种钙片和微量元素。

因为小可是公狗,所以相当调皮闹腾,外加阿拉斯加的运动量巨大,正读高中的王暮雪又哪里有时间满足,于是乎小可很自然地化身成拆家队队长,撕拖鞋,咬沙发,啃桌脚,捣腾卫生纸,扯电线,翻冰箱……

总之拆了客厅拆卧室,拆了厕所拆阳台……

自那以后王暮雪只要一回家,总会获得意外的“惊吓”,于是抽狗抽累了,她也总不忘给小可一大碗狗粮。

这一回,奇迹发生了。

小可在王暮雪每天的打骂下茁壮成长。异世师表

王暮雪一脸僵笑,私底下握紧拳头绞尽脑汁,两秒后终于想到了一个绝对不用吃的说辞,这个说辞就是:“马总,我对狗肉过敏!”

但话吐到嘴里,才说出“马总”二字,柴胡就突然开口道:“好好吃啊马总!等下有多的能不能打包带走!?”

“当然可以啊!”马方一脸讶异,而后咧开了笑容,只听柴胡赶紧接着问狗肉的具体做法,马方便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柴胡偶尔抛出很多问题打断马方的陈述,一个晚上都没怎么说话的柴胡,这个时候突然从一个纯听众模式,转变为话痨探讨模式,而他们探讨的主题就是:如何把一只农村的土狗做得更好吃!

详细内容从如何选狗杀狗,到如何切狗以及添加各种香料。

对王暮雪来说,这种对话非常血腥以及难以接受,但好处就是马方的注意力被柴胡成功地转移了。

此时蒋一帆突然将他那个没怎么喝的茶一口灌入,而后将茶杯很自然地缓缓收回胸前,见其他人目光一时没往这边看,蒋一帆的手迅速放下,那个茶杯也很自然地被桌子遮挡了。

只见蒋一帆的手背轻轻碰了碰身旁的王暮雪,王暮雪低头一看,自己大腿边上是蒋一帆的手与一个空茶杯。

她起初有些发愣,抬头看了一眼蒋一帆,但蒋一帆的目光一直注视着热烈讨论的其他人,并没有看向自己,于是王暮雪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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