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要命
金和银忽觉一痛,臧笙歌一只手几乎把某银的小脸全部包裹,狠狠的一捏:“原来小银子喜欢豪迈风啊!”
臧笙歌与金和银平视,发现她明明是那气的不行的样子,却还强装心平气和,还真是难为她了:“小银子你可爱到我了!”
听臧笙歌这么说,金和银立刻将眼神死死的盯着臧笙歌,淡淡的哼笑了声,把别人的痛苦建立在自己的快乐至上,不愧是臧笙歌的作风:“你还真是听话啊!”
臧笙歌还不知悔改的点了点头,感受着手掌下某银小脸的余热,像是保养自己最喜欢的东西一样,食指勾紧:“那还不是小银子一句话的事儿!”
臧笙歌还没接上茬,他的一双手叫金和银使劲一掰。
摊开的手掌还没来的急放在衣襟两侧,就被某银捡了漏,毫不情面的留下了一排牙齿印。
某银就像是啃猪蹄一样,咬上那么一口还不带感,还要在咬上一口。
却被臧笙歌抽手给甩开了,跌下床之前某银愤愤的看着臧笙歌,那一脸的迷离眼神在间接的说此生足矣。
“咣当”,金和银很荣幸的伴着臧笙歌嫌弃般甩袖接着就撞上了那凳子腿上,顿时昏头转向,倒在地上。
这个结局方式是不是太水了些,金和银侧卧着抬头仰视着臧笙歌,竟没瞧出他是什么神色。
只能用见死不救这四个字形容,抖了抖衣袖,某银慌乱的将打弯的手指活动了下放在脑袋下面垫着,某银便兀来了一句:“我美么?”
听说女人生来就自带柔弱气质,再有甚说这受伤的女人更是楚楚可怜。
某银尽量使自己的眼神变得亲民一点,还特别目地的把指尖放在嘴巴上舔了舔,那笑还真如春水荡漾。
“我问你话呢!”果然装不过三秒,某银凶巴巴的对臧笙歌说着。
天知道某银被摔得连指甲缝都疼,哪里还有那么大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