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就给这一座繁华的城市染上一层神秘又美丽的色彩。
外面,依然是寒风徐徐,可是街上流动的人,比前些天多了。
m市是繁华的城市,是很多人的梦天堂。
转眼前,年初八过去,有些公司开始收假,所以街上的人,也多了。
新年新气象,即使天气寒冷,也无法阻止年轻人的约会,也影响不了他们愉悦的心情。
一家复古装潢的中式餐厅,向玉冰临窗而坐,通过透明的玻璃,看到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看着他们身穿新衣,脸上带着洋溢的笑容,她都被感染了,美丽的脸,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
向玉冰是一个极美的女子,看去娇弱,可美丽的眸子又带着一股坚强,看去精明有时又像小女人一样犯着糊糊。
她穿着一套橙色格子的毛呢外套,秀发及腰,气质不凡,眉目细致,肌|肤如玉,安静地坐在这里,微笑地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群,宛若一朵出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突然,一抹熟悉的身影从眼前快速一闪,她眼睛一亮,整个人更加精神。
司徒瑾瑜的车子在餐厅对面的一个停车位停车,刚下车,他就看到餐厅里的她。
司徒瑾瑜承认,向玉冰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子,下车看到她的那瞬间,他差点被她的笑容所打动。
但想到她曾经的算计,司徒瑾瑜的脸色很快就沉了下来,琥珀色的桃花眼闪过一丝烦躁。
司徒瑾瑜在向玉冰清澈的目光下,走进餐厅,走到她面前坐下。
“有事找我吗?”司徒瑾瑜看着她,语气听去不是很好。
向玉冰心中微酸,难道非要有事,才找你吗?但美丽的脸依然挂着淡淡的笑,“我点了你最爱吃百花酒焖肉,这里的肉是新鲜的五花肉……”
“向玉冰,你知道我最近繁忙,如果没事,就别喊我出来,你知道今晚的停车位有多难找吗?”司徒瑾瑜打断向玉冰的话,语气中透着浓浓的烦躁。
向玉冰蹙眉:“我们就像普通朋友那样吃顿饭都不行吗?难道你繁忙到吃晚饭的时间都没有?”
向玉冰在心里苦笑,昨天的杂志还拍到他前天晚上搂着一个夜总会的女人进入酒楼,值到第二天早上才离开,他有时间玩女人,没时间陪她吃顿饭?
“有没有时间吃晚饭,那是我的事情。”司徒瑾瑜讥诮一笑,冷冷地看着向玉冰:“怎么?你还想管我不成?”
向玉冰心一痛,嘴角闪过一抹苦涩的笑,她只是以朋友的身份请他出来吃顿饭,他可以拒绝,为什么不拒绝,来了还要说这样的话?
这顿饭,还有愉快的吃吗?
她请他出来吃饭,是因为在m市举行的服装设计大赛中,她的作品拿奖了,她想与他分享自己的成功,虽然她知道,这是她奢侈的梦想。
她之前参加这次的服装大赛,是想在市发展,因为这座城市,除了有她的亲人在,还有一个她心爱的男人在。
她想在这座城市,成就自己的梦想。
自从她怀孕,突然间想开了,一座城市,没有一个自己爱的人和一个爱自己的人,这座城市再绚丽多彩,光辉耀眼,对她又有何用?
向玉冰深深地看着司徒瑾瑜,轻轻一笑,“这是我最后一次约你出来吃饭,瑾瑜,过后十七,我就要到美国去了。”
司徒瑾瑜一听,仿佛松了一口气,他微蹙眉心,淡然地看着她:“你舍得你父母?”
“舍不得,不过我在那边发展顺利,我想回去,继续在我设计界打拼。我舍不得父母,我也舍不得你。”向玉冰看着他的双眼,“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认识是什么时候吗?”
问完,向玉冰苦笑,他又怎么会知道呢?
她看着他,极力去掩饰心中的伤痛,对着他笑道:“吃吧,我知道你繁忙,先点好菜在这里等你,这样你就可以快点吃完回去。”
反正都要分离了,多聚在一起又怎样?
迟早都会分离的。
司徒瑾瑜微蹙心,深深地看了向玉冰一眼,“我不饿。”
也没有胃口,因为今天,他收到欧阳明轩和楚雅清结婚请柬了。
他知道,他又一次输给欧阳明轩。
他们从小就认识,在m市一起上学,除了欧阳明轩去接受训练那段时间,他们似乎是从上学到毕业都是在一起的。
就是这样,媒体总是喜欢拿他们做文章,拿他们做比较,无论身世、社会地位、甚至是外表他样样都输给欧阳明轩。
就连爱情,他都输给欧阳明轩了。
他跟楚雅清打过交道,那个女人的性格怎样,他非常清楚,明知道她一点都不喜欢自己,可是他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奢侈地想,可能突然有一天,那个女人就会爱上他。
因为他觉得,欧阳明轩是一个闷货,不懂浪漫,不会甜言蜜语,除了爱慕虚荣的女人看上他的钱,才会忍受寂寞跟一个闷货在一起。
可是楚雅清不是,她不是爱慕虚荣的女人,所以一定不会因为欧阳明轩有钱而跟他在一起的。
这是他自以为是,实际上,楚雅清爱上欧阳明轩了。
连结婚请柬都派送到他手里,他们的婚事,是如此的浪漫、隆重,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楚雅清是欧阳明轩的妻子,还给他生了一个九岁的儿子。
所以,他心情不好,没胃口吃东西。
或许他在乎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他又一次输给他的好兄弟,欧阳明轩了。
向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