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我在宇宙有张卡>第二百一十章 道格拉斯全知

见到达蒙逃跑,林岚天想带英灵去追,他现在急切想知道,到底是那伙人丧心病狂到要出卖自己同胞,以此来换取利益。

可刚想迈出脚步,林岚天突然听到背后传来声音,“别追了,那可是血族第三亲王凝聚出血影,转瞬间便可离开这个星系,凭你这点实力,别说追上了,连股灰都吃不到。”

转过头,林岚天看见有只哥布林正坐在石头上,这只哥布林不仅材矮小,跟六七岁的孩童高有得一拼,除了个子矮,这只哥布林还留有山羊胡子,脸上皱纹多得是沟壑纵横。

不明白这只长相苍老哥布林是什么路子,林岚天也没做什么过激举动,而是开口问道“你一只哥布林出现在血族的星球,还真不怕死。”如今哥布林与血族正处于大战,双方只要见面都是属于恨不得弄死对方全家老小的状态。

这只哥布林从矮小石头上跳了下来,语气轻佻说道“你一个人在这个星球上,就不怕被血族做成食物。”“呵,这个星球上所有血族,除了那个逃得,其他都已经死了。”林岚天用手指了指右边,在右边离他们两个不远处血族尸体堆积如山。

“呵呵,年轻人,认识一下,我叫道格拉斯全知,我族人都尊称我为全知,你也可以这么叫我。”全知伸出他的小手友好说到。

“我叫林岚天。”与全知握完手,林岚天发现全知右手上有个科技感十足的菱形手镯,外形这么酷炫的手镯,林岚天还是头次见到。

看见林岚天在注视自己右手镯,全知把手镯晃动了起来,随着手镯摇dang),林岚天看到了一阵白光出现,随后一座华丽精致小别墅出现在了平地上。

全知这手凭空唤出别墅的cao)作,看得林岚天是目瞪口呆,“林仔,有兴趣来我的别墅坐坐吗?”全知发出的邀请,林岚天当然是拒绝不了。

和全知走进别墅,林岚天发现这别墅不仅外表华丽,内部装修也是很豪华,而且这座别墅内部空间比外面看起来还要大,七转八绕之后,林岚天在全知带领下,来到了个某个房间。

推开房门,林岚天才发现房间内竟是个酒吧,长达二十米的墙上铺满了琳琅满目的酒,“林仔,你看这

些酒,都是我从各个种族中收集而来的。”复仇三公主的水晶之恋

全知定会告诉自己,跟那位血族青年有光报,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那个从你手中逃离的血族青年,名叫达蒙,是血族第三亲王的唯一嫡子,你应该清楚亲王等同于人族的主宰。”

“该如何找到这个血族青年,他该不会返回他们的母星系了吧?”从贴在墙上酒柜上,取了瓶酒下来,全知才开口说道“你还想找这个血族,你难道不清楚亲王的实力,还是你以为背后长有十二对羽翼的血族实力很弱,难道凭你现在实力敢对抗血族亲王。”

“你别忘了,你的灵力水准只有超凡低阶,达蒙有第三亲王庇护,你要找到他,那可是难得很,有了这次战败经历,你如果再见到达蒙,他旁肯定会有百名血族公爵护卫他。”

“就算有百名血族公爵在保护达蒙,我还是要找到他,只有他才知道,在人族里到底是谁在贩卖自己同胞,即使有座座高山挡在我眼前,我也必须明白到底是何人所谓,竟能做出贩卖自己同胞,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否则我意难平,怒难消,我要为那些流着血泪求死之人,寻求公道,找出害他们的人。”

看着林岚天坚定样子,全知心里暗自想到,千万年轮回百转,你始终未曾改变,只是你忘了过去,而我却记得,你对我的惩罚真得太重了,如若还有的选,我一定会陪你战死在那座高山之上,脚踩诸神尸骨,为自由呐喊,而不是独自受这种囚之苦,世间最大最恐怖的监狱是,枷锁让自己根本无从可逃,只能甘愿待在这个监狱中饱受牢狱之苦。

“在告诉你达蒙在哪里之前,你得先明白血族的来历。”

“血族来历?”林岚天疑惑说道“我要找达蒙,还要跟血族来历有挂钩吗?”

喝完杯中酒,全知开口说道“达蒙作为第三亲王嫡子,在经过这次生死后,第三亲王怕他,去其他战场上还会遇到生死危机,肯定会让他去看守血族起源之地,只有待在那里,达蒙的命才有保障,同时还不受其他血族非议。”

接过全知递过来的酒杯,林岚天好奇问道“血族起源之地,那是什么地方?”

“起源之地,血源诅咒,血族力量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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