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罗蒙果然穿着那套书生袍去了四合院,医馆那边的建造工作他也插不上手,所以也就是偶尔过去看看,他目前的主要活动区域还是在这个四合院里,有时候再上打铁铺那边找白老头商量商量事,主要还是为了让他往这边弄几个徒子徒孙过来。
“老周,今天咋穿这个衣服过来了?”
“别说,这白底蓝边的袍子穿在咱老周身上,还真有几分书生气质。”
“看来学霸的底子还在呢,哈哈哈!”
院子里,大家这会儿正在吃早饭,见老周这身造型,纷纷出言调侃。
“我先试试这套衣服的舒适度,还得看看方不方便行动。”老周抬出事先想好的说辞。
“这么看起来,咱老周长得还真不错,在牛王庄的十大帅哥榜,咋还能垫底了呢?”边大军一边吸溜着碗里的牛奶粥,一边笑嘻嘻说道。
牛王庄上有个十大帅哥榜,榜首是陈建华,这丫虽然不是长得最好看的,但顶不住人气高啊,小姑娘们都喜欢他,也不知道为啥,甚至还给起了个外号,叫塞巴斯华。
肖树林也上榜了,位居第二,主要是因为他会武术,大伙儿都认为很帅气,还有种草药的林阔,让人摸不起底细的郑博伦,喂猴子的画家王晓晨,最近越长越出挑的眼镜仔等等。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故意的,偏偏就把老周给排在了最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大伙儿都拿这个事情当笑话说。
“连祺云的位置都比你高。”侯胖子这时候也来了一句。纳祺云是纳茂成和牛红霞的儿子,也就是罗蒙的侄儿。
“我侄儿长得帅我替他高兴。”罗蒙微笑道。
“今天这风向不对啊!”大伙儿很快就发现了异常。
“老周!你今天莫非要走斯文路线吗?”
“哎呀,看来换上这袍子,整个人的风格都得跟着变一变了哈!”
“老周啊,这么看的话,我觉得你在排行榜上的位置应该要往前面挪几个才对。”
“起码得前进四五个。”
“怎么说都应该要挨着肖树林的位置才行嘛。”
这些人七嘴八舌的,可劲儿给罗蒙灌迷汤,等灌得差不多了,正题来了。
“老周,咱好长时间没吃过板栗烧鸡了,今儿中午烧一回吧。”
“我刚刚看到咱这厨房冰柜里头还冻着一大扇猪肉。”
“上回论坛上有人说,看到你从果树林那边挖枸杞子酒出来了?”
“昨晚下工的时候,我看到咱那沟里的溪石斑鱼都老肥了。”
“山上的羊也肥得很。”
“老周,咱今儿晚上吃烤全羊吧!”
“……”罗蒙忍了又忍,终于还是绷不住了,捋起那件斯斯文文的书生袍的衣袖,把自己的一条胳膊伸到众人面前:“还是割我的肉去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