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她所感受到的一直是温暖的话,那么在这一天,她知道了什么叫从天堂到地狱。如果说过去的一个月里,这里许许多多的管理员和他们的热情敬业让在自己社区已没有多少激情的的她感到非常的感慨和汗颜的话,那么这一天她终于见识到了让人叹为观止的另一种极限。
原来搜狐这里和她那里一样,除了一些热情似火,爱版如家的好人外,也有那些比她那儿更加无耻、更加让人难以忍受的牛人。他们一个人就身兼了四大名捕的特质:冷血──无情──铁手──追命!!!
看到这些公告的时候,她突然感觉自己跟它一样,有点神智不清。什么和什么啊?处罚──撤销处罚,暂时取消──撤销?这是站务公告啊?还是小孩子过家家啊?你所惩罚的是一个为社区、为版面尽心尽力,即便无功劳也有苦劳的资深管理员啊,还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失足少年”啊?
盗用?!这个字眼多么的伤人啊?凭什么社区就可以在没有查清真相的情况下给一个知名管理员套上这样辱及人格的罪名?严重违反社区规定,请问这严重违反社区规定有多严重?它带来的是什么样的恶果?木木用水位的管理员的账号去欺上压下,党同伐异啦?还是用水位的管理员账号去索贿受贿,中饱私囊啦?事实是,她只是用那个有很多权限,可以做很多事的账号去给热情版友散礼物而已。这样,她“盗用”这个管理员账号是不是太大材小用了呢?!木木,她是脑有包还是脑袋进水了?愿意为这种丝毫不关自己利益的事情去承担那些诸如“盗号”之类不分清红皂白的罪名?撤销惩罚?就这么简单,要不要道歉,要不要赔偿人家的精神损失啊?!国法判错了刑还有个国家赔偿呢,搜狐体育社区要不要考虑给名誉受损的木木来点精神安慰啊?
涉嫌被盗,暂时取消?!涉嫌就是没确认喽,没确认就取消了一个管理员的管理权和发言权?社区管理员不是实名制吗?在发一个惩罚公告前,伟大的领袖们没办法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联系一下当事双方,确认一下到底是涉嫌还是根本不曾被盗,只是为了方便鼓励版友而暂时外借。撤销?只是因为账号的外借就判一个管理员死刑,让一个热爱搜狐,热爱体育的他情何以堪?让那么多支持他,甚至崇敬他的id情何以堪?!
看到有人附和说,这次是他错,谁让他犯了必死的罪。呵呵,怎么就必死了?社区的规定也是人定的,规定是死的,可人是活的。国家宪法还会根据社会实际修正呢,何况社区的法规。管理员账号外借也要看一下其背后的原因和产生的后果吧?原因并非为己,后果是让更多的人更爱社区,对搜狐体育更有归属感。这也罪致必死,那天下还有道理可讲吗?
伍子微是个大多数时候都比较安静的人,更从来都不会枉议他人,就算惹到她的人都不曾,更何况是和她毫无关系的一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