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辅汉>第七十二章 弓马娴熟

几人在门前逗留,门房早就将事情告诉了管家,以至于还没有等荀之等人迈脚往里面伸呢,就有管家带着一大堆府里的丫鬟婆子出来迎接了。

身上的行礼一下子被人接了过去,浑身轻松,但是众人还是有些不适应,毕竟除了陈群荀之,剩下的所有人都是正宗的一辈子的泥腿子。

“少爷,老爷那边我要不要先去禀报一下?”管家上前,对这陈群小声说道:“不过我建议若是少爷去见老爷的话,还是换套好点的衣服去,老爷现在逢人就说你去做官了。”

“额...”陈群脸都有些更加黑了:“我哪里是去做官,谁传的消息?”

“为人父,所以这些个都是你父亲自己编出来骗自己罢了,所以啊,你还是换一套衣服吧。”荀之如何不明白陈纪的心思,笑着拍了拍陈群的衣服。

本来陈群衣服还是不错的,但是自从去了生阳县,天天要么睡土炕,要么就各地流浪,要么背满身血的柳叔,所以衣服早就不能穿了,但是着实没有能够换洗的。

就荀之有一套官府可以用来穿,但是那也得荀之愿意啊,那可是朝廷发的,若是损毁了不说上头问罪,重新弄一套那都得自己掏钱,而现在的荀之,什么都够,却是缺钱。

跟他提钱,他就开始装傻看风景。

“这些都是我朋友,多弄几间屋子,要丫鬟婆子们伺候好了,各位,我先溜进去洗澡换衣服了,等会儿荀之和文长跟我一起去见父亲吧。”陈群打了一声招呼,如同一个小煤球一般的滚进了陈府。

荀之等人则由陈府管家带着进了院子住下。

柳叔和婶子一间,荀之和柳柳一间,魏延一间,以及最后王氏一间。

倒是柳柳要求和荀之住在一起的,不过荀之看着渐渐长大的柳柳,还是选择了拒绝,就华优那小妮子都开始会动真感情了。

便是让柳柳和王氏住在一起。

王氏倒是十分欢喜,他和魏延兄长结婚不过半载就因病去世,

所以也没个一儿半女的,所以见着这些女娃子便是开心的紧。

“文长,你也换一套衣服吧,我已经让管家跟你嫂子要了尺寸,去买一件成衣,很快回来,你先洗个澡,把你那臭脸也往回摆一摆。”荀之说话间,便是扶正自己的头发,进了屋子。

魏延瞧了瞧自己一身的破烂衣服,还有身后一直不肯交给别人的镰刀,摆出一个强拉的欢笑。

半个时辰后,陈群已经都快要等急了。

荀之都已经出来了,已经换了一件青衣,这是他最爱的颜色(因为作者爸爸也最爱这个颜色...串戏了。)

而魏延的门也终于是缓缓拉开。

那天的风很小,那天的太阳正暖。

魏延出门那一刻,衣襟摆动,头发上的水珠子也没干,一身的白衣,当真是一个翩翩书生,帅气俊朗。

只差半步,就足够荀之赞上一句公子世无双了。

荀之比较郭嘉和魏延,一人阴柔一人阳刚,但却都以瘦削为主。

“乖乖,荀之啊,你说都是爹娘养的,为什么这都可以这么帅?”陈群不断地摆头,表明自己的震惊:“按照戏曲本子里面写的,我这样的书生不应该才是这种吗?他一个舞刀弄枪的杀人狂魔反而长这么帅?”

“可能...你是捡来的。”荀之哈哈一笑:“文长这幅样子,若是让嫂子看见了,肯定是欢喜的紧。”

“嗯?”魏延这才拉扯出一抹笑容:“嫂子真的会喜欢吗?”

“我说你们两个,现在不是嫂子会不会喜欢的问题,你们得想让我父亲喜欢。”陈群黑着脸回答:“你们这样都把我的风光抢走了。”

“其实啊,长文,以后这样的事情还多着呢,你要多学会适应。”荀之 丝毫不给面子,残忍的打击着他。

瞪了一眼荀之,接着便厅。

荀之瞧见魏延带着镰刀,赶紧是给卸了。

宅子比较大的原因,其实一路上还是要走许久,荀之走在

最后面,瞧着魏延那全身因为不适应这套衣服而别扭的样子,有些好笑,又觉得魏延总是缺一些什么。

“现在的魏延就是一个待养成的绝世猛将,能提出子午谷奇谋,说明智计也是绝佳的,再加上本身无双的武艺,啧啧啧,不过,上阵杀敌总不能依靠镰刀吧?让我想想,魏延本身是用什么武器来着?按照这个时代来说,大刀制造应该还是不发达的,也不知道青龙偃月刀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荀之暗想,因为他上次见着那家铁匠,也了解了一些,他甚至给铁匠画了一幅青龙偃月刀的样子,但是铁匠表示压根儿做不出来。

“文长,你喜欢用什么武器?”荀之索性拉住了魏延,他是一个有问题就要当场问明白的人。

“我喜欢用镰刀。”魏延目不斜视。

“那宝剑呢?”荀之问,紧盯着魏延,想看看魏延的表情。

“嗯...”沉默许久,魏延嗯了一声,随后便是解释了一句:“我喜欢用剑,我幼时得一道人传授剑术,马下作战时,比较有用。”

“哦?看来是想上战场咯?”荀之挑眉,其实也是那般,魏延这般的人,不上战场就太过可惜了:“那马上作战呢?”

“我不知道,我没试过。”马匹珍贵,魏延身家如何买得起。

“没关系,那弓弩呢?”荀之默默记在心里,接着又问了第三个问题。

“嗯,我少时遇到一道人...”魏延又开口。

“是那个教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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