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三国之四世三公>第六六八章 望尘莫及

国家的名称以及党派的名称都确定了,接下来便是具体的新制度执行方案,接过郭嘉递来的计划书初步方案,袁常细细的看起来。之所以现在这么认真对待,是为了之后能够安心的当个甩手掌柜,哦也!

虽然只是初步方案,但是,袁常看过之后发现基本都不会有大的改动了,袁常对于新制度提出的建议和想法,也都被郭嘉他们完美的与当今时代契合在一起。不得不说,有郭嘉、荀谌、徐庶和董昭四人联合商讨的方案,果然让人放心。郭嘉有鬼才之称;徐庶虽然说只是中上之资,但是,那也要看看他交往的好友都是哪些,能力不足用努力来抵消;荀谌虽然在历史上上的名气不如他的兄弟荀彧,但是,论能力也就比荀彧差一些,荀彧被称为有王佐之才,那么荀谌的能力便可见一斑了;至于董昭,历史上的名气不弱,官至九卿,最后到三公,同样不差。郭嘉和徐庶是智谋方面的人才,而荀谌和董昭则是内政方面的人才,四人配合,可谓是完美无瑕。

“奉孝,你们的方案做的不错,可以说已经超出了我心中的预料。”袁常点头称赞了一番,随后指着方案上的第一项说道:“新制度推出,当要先立法。法律法规的条款你们罗列的很细致,没什么问题。不过,这些法律法规要将其分类。”

“主公,我等愿闻其详!”

对于新制度,没有人敢说自己了解,所以,对于袁常的指导,郭嘉四人自然是虚心接受。

“首先,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前面,要加一个宪法,宪法当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应,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若有人想要颠覆宪法,则共诛之。”

郭嘉等人听出了袁常话中的意思,重点在于任何人这三个字,也就是说包括袁常在内,宪法就是国家的根本。对于这一点,自然没有人会反对,一旦有人的权利超出了法律的根本,那么便会使得国不成国,家不成家。而郭嘉等人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自然想不到这一点,因为任何时代君王都是特殊的群体,法律对于他们而言,不可是一种形式。如今袁常自己提出来,那自然是最好的。

“宪法确立之后,由宪法为主,制定其他法律法规,一切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其次,可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将其分类为多个项目。如触犯法律当判之以刑的可列入刑法;民间百姓之间矛盾而产生的案件,若无需判刑的可列入民法。大致就是这样分类,你们可以将各个条款按照不同性质将其分类,也便于案件发生之后的判定。还有,在这些法律法规之中,可另外加入交通法一项。”

然后,袁常大致的将交通法的内容说了一些,至于更全面、具体的内容则让郭嘉他们来补充,能偷懒的事情,袁常绝对不会多花一分力气。

其实,在古时候也有关于交通方面的规定,不然的话道路上马车奔驰,也会出现事故。只不过,这些规定并不是在律法中正式的条文,通常对于贵族和有钱人来说,根本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到了唐朝,交通法才被正式列入律法之中,《唐律疏议?违令》中记载:“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由此可见,古时候在交通法这一方面的约束,比后世还严重,打五十板子,想想都觉得两股颤颤。

至于增加交通法的条文,袁常没有提什么意见,只不过是把规定列入律法之中。现如今的交通情况还没有后世那么严峻,因此也不用花费过多的心思,只要对马车和骑马两个做出些约束也就差不多了。

宪法和律法的事情说完,接下来便是关于各部门人手的问题了。新制度推行之后,需要用到的人手数量繁多,凭借郭嘉他们几人根本无法做到。不过,关于这一点就不用太在意了,把汉献帝迎接到幽州之后,百官自然也会跟来,这样的话,人手的问题就差不多解决了。

可以说立法和人手是推行新制度里最困难的两个问题,每个朝代都有改革和变法,但是都要伴随着流血牺牲,如秦朝的商鞅变法,宋朝的司马光和王安石的变法之争,可谓是刀光剑影,死人无数。不过,如今正值乱世,却是给了袁常一个极好的便利,不至于产生太多的阻碍。而人手问题,捕捉汉献帝一枚的同时,附送百官大礼包一个。跟从汉献帝的百官,在历史上并没有多少的记载,可以说他们就跟路人甲乙丙丁差不多了。不过,让他们作为新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至于他们是否反抗,自然不言而喻。会反抗的早就被董卓和李傕、郭汜给杀的差不多了,如今跟随刘协的,大部分都是应声虫。

“好了,奉孝你们的方案已经很好了,只要把宪法和交通法加上去就没问题了。人手方面等将天子迎回幽州之后自然也是迎刃而解,至于其他方面的事项,如今看来也没什么问题。至于是否有漏洞,要等新制度推行之后,再慢慢改进,一时之间也无法全部解决。”

最后,袁常总结了一番,算是结束了新制度的建立,就等迎回刘协之后,以刘协的名义开始推行了。

“对了,我今晚在家中设宴,诸位若是有瑕,皆可来品尝一番。”

晚上要给刘曦和甄姜准备大餐,食材已经让人去购买了。不过,既然要下厨,那就顺便把众人都叫上热闹一番,毕竟好久没聚餐了,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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