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轩一大早起来,亲自下厨做了一份非常丰盛的早餐,有热狗、全麦面包、沙拉、牛奶,还有熏牛肉片和他从香港带回来的法国鹅肝酱方筱榆还在熟睡,两人昨天刚刚搬进这套新房子里。
昨天傍晚王小童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屋里的东西还没有摆放好,弄得乱七八糟。方筱榆说想去洗个澡,他一个人慢慢将所有的床上用品摆放好,正累到筋疲力尽想坐下来喝口水的时候,就接到了王小童打来的电话。
他猛然想起王小童过生日的事,尽管他之间答应过她要回去给她主持生日宴,还一再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这一天,到时候一定要买好礼物早早回去给她一个惊喜,可他还是忘记了。
最近实在太忙了,为了新公司上市的事,和几位公司高层在香港跑了两天。回来后,看到方筱榆的住处附近有一套不错的房子出租,于是他决定把它租下来。毕竟每天住在酒店里不方便,方筱榆的住所又太小,他不可能去和她们挤在一起。何况,方筱榆和他在酒店里住在一起的事,没有让徐母知道。如果她知道了一定会批评他,毕竟,他和王宝宝还没有正式离婚,还是有妇之夫。有妇之夫在外面和年轻的女孩子同居,是极不道德的事。
他接完王小童的电话,还没等挂线,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水杯喝了一大口水。这时方筱榆在浴室里叫他,他急忙放下手机就跑过去,却没有想到接下来一番香艳的对白传到电话里被王小童听到了。
王小童听到他和方筱榆香艳对白的事他还无从知晓,毕竟他手忙脚乱慌慌张张跑回家的时候,王小童只是在哭,舍不得他走,她没有跟他提他的电话忘记挂线的事。
他本不想一回家就马上离开,可是看到王宝宝的那帮朋友后,他连在家里多呆一分钟的**都没有了。那些人看到他进来,连招呼都没有打一声,淡漠地扫了他一眼,就继续接着聊天了。就好像他根本不是这个家里的男主人,而是一个毫不相识的陌生人,甚至,是一个突然闯进来的流浪汉。
没错,他现在的确像一个流浪汉,每天四处奔波,忙的实在抽不出时间就叫外卖或者吃便当,晚上就住在酒店里。这两天搬新家,虽然请了搬家公司,但是出于保密的目的,很多工作他都必须亲手去做。毕竟,这是他和方筱榆的第一座秘密爱巢,一个连他母亲都没有透露过的极其隐蔽的温馨居所。他和她一起购买了房子里所需的一切东西,又亲自搬进电梯,一样一样拆开、装订、摆放整齐。两天下来,把他累的跟狗一样。
接完王小童的电话,又和方筱榆在浴室里温存了一番,在楼下的商店里匆匆忙忙买了一个泰迪熊和一大捧向日葵,就匆匆忙忙往家赶。头发乱蓬蓬的,衣服邹巴巴的,连一只裤脚扎进袜筒了都不知道。
他喜欢向日葵,不仅因为死去的妹妹叫小葵,他喜欢它朝气蓬勃的样子。他买了向日葵送给王小童,他希望她能在他暂时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就像向日葵一样,蓬勃向上,健康生长。
他态度冰冷又傲慢地扫了那些客人一眼,头也不回地冲上楼,亲手将礼物送到了王小童手上,然后就想马上离开。这时他看到了赵文柏,那个人模狗样的狗娘养的!他不确定王宝宝外面的男人是不是赵文柏,也许是他,也许另有其人,也许还不止一个,谁知道呢?
可他不喜欢赵文柏身上的气息,那是一种野蛮的带有某种神秘气质的气息,尽管在高学历的包装下看起来精英气十足,却仍然掩盖不住那股与生俱来的邪恶。他看到他,立马就联想到在王宝宝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匪夷所思的事。她的歇斯底里,她的反复无常,她的时而崩溃时而愤慨时而懊恼的令人难以容忍的古怪行为,还有她耳廓下面的那个显而易见的针眼……这一切的一切,都好像和赵文柏身上的邪恶气质有关。
他相信自己的眼光自己的直觉和自己的推断,凭着多年练就的识人本领,他觉得赵文柏和王宝宝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这狗娘养的人模狗样的人渣!
他忍不住上前怼了赵文柏几句,但是又怕打草惊蛇惊动了这只巨鲨,于是有失风度地歇斯底里地发泄了几句后,就走掉了。
走之前,他看到了王宝宝,她和一群僧侣打扮的人在一起,像皮条客一样蟑头鼠脑的冯全点头哈腰地跟在她身边附和着……
哦天啦!一股强大的妖气,夹杂着赵文柏身上的邪气,还有其他宾客身上的冷气,一齐向他袭击而来!
他再也不想呆在这个家里了,尽管对王小童万般不舍,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只能等等,再等等,等新公司上市的计划落实下来,他就会和王宝宝摊牌。到时候会把王小童带走,不会让她沦落到和一群妖气邪气混流的无耻之徒搅合在一起……
“子轩,你这么早就起来了?”方筱榆醒过来了,她伸了伸懒腰,就像一只慵懒的波斯猫,温柔又可爱。
徐子轩笑眯眯地走进来,两只手放在她的双肩上,说:“这是我们两个正式在一起的第一天,我当然要为你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
“那……好吧,哇,好丰盛啊!”方筱榆坐起来,飞快地冲进卫生间,洗漱完毕后走出来,擦了擦手,拿起一根热狗。
“好吃吧?”徐子轩问。
“好吃极了!对了子轩,我今天要去妈那边一趟,我现在每天都不回去,她怀疑我在外面交了男朋友,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