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梦回去陪徐母了,方筱榆孑身一人回到以前的公寓。她不敢回去面对徐母,她害怕自己一不小心流露出来的悲伤情绪被徐母发现。
不敢想象徐母知道真相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场面。她的心已经负担不起哪怕是一根麦芒那么细小的悲伤,假如徐母有个三长两短,她可能连同肚子里的孩子跟随她一起去了!
徐子轩的气息仍在,他那件深灰色的风衣还挂在这里。她小心翼翼地取下来,如获至宝地嗅着上面的味道。她现在才发现,其实从他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一刻起,她就深深的迷恋上他了。
那天相遇的情景像放电影一样,一点一滴的在她的面前闪过。她乐此不倦的在脑子里循环播放着,不断跟着里面的情景笑着、哭着、叫嚷着,想起她在他面前害羞的模样,又情不自禁地用双手捂住了脸。
他富有教养的谈吐,言行举止间的绅士风度,他的善良,他的宽容,他的一切,现在都像一缕青烟一样飘走了。留给她的,就是她心中对他永不消逝的爱,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孩子,子轩,我们的孩子!”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ta已经快三个月了。算一算,他们在一起总共就这么三个多月,去掉他回家的日子,其实顶多不过一个月。
这短短的三十天,有多少天是在抱怨中度过的?虽然她没有在他面前过多的表现出来,但是她心里清楚,想到不能成为他的正式妻子时,她的心都凉了。她后悔过,后悔当初的莽撞。可是一想到每次都是自己主动的,自己是那样的无怨无悔、义无反顾,哪怕能让他亲她一下她都甘愿去死,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一个人爱一个人可以到何种地步?这种感觉就像毒药一样!他的身上永远透着一种味道,那是一种棕榈树的味道,她每次一闻到那种味道就觉得自己彻底完了。那一缕棕榈树的味道,令她沉迷如森林中的小鸟儿,茫然而不知所措,怅然而不可终日。
她现在每个毛孔里都渗进了这种味道,那是他带给她的。她将永远保留这种味道,让他的气味永远留存在她的血液里,甚至,深深地刻在她的基因里。
夜已深了,屋里空荡荡的,四周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许久,一份凄凉的感觉袭上来,她转身扑倒在床上,用被子捂住头低声饮泣起来。
这天晚上,她仿佛看到徐子轩回来了,他刚刮过胡子,头发也剪短了,精神看上去很不错,只不过眼睛里充满了忧伤。
“子轩,你回来了?真的是你吗?”
她惊喜万分,扑上去紧紧地抱住他。他的手冰凉,下巴和嘴唇也冰凉。
“是的,筱榆,我放不下你,所以我回来看你。”他温柔地搂着她的脖子,将冰冷的嘴唇轻轻地抵在她的额头上。
“子轩,你的手好凉,让我给你暖一暖!”她抓住他的双手,放在唇边哈着热气,可是哈了很久他的手依然是那么凉。
“没有用的筱榆,我那边跟你不一样,就是这么冷。你看起来又了好多,让我好心痛!”他哭了起来,啜泣着,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她的手背上。
“我好想你,我真的好想跟你走,我不想一个人留在这里。”她哭着说。
“我也好想你,但我不能带你走,我希望你好好活着,每天开开心心、快快乐乐。我会经常来看你,直到你找到幸福为止。”
“不,子轩,你是我唯一的幸福,我要把孩子生下来,让ta健康快乐的成长!”
他深深的叹息一声,将她的头搂在怀里:“不要了,筱榆,孩子是个沉重的负担,你带着ta不好嫁人。去把ta拿掉吧,重新开始过你的日子,好吗?”
方筱榆坚决地摇了摇头:“不,ta是你生命的延续,我已经失去你了,不能再失去ta。ta是我唯一的寄托和活着的理由,假如没有ta,我早就跟你走了。”
“那……好吧!只要你好好活下去,比什么都好。但我不希望你每天为了我难过悲伤,我希望你振作起来,把身体调养好。这样你才能给ta提供一片好的土壤,供ta茁壮成长。”
“嗯!”她开心地点了点头,“我听你的,振作起来,把身体调养好,让ta茁壮成长!”
徐子轩消失了,她抱紧他的风衣,闻着上面的味道,继续进入到香甜的梦乡。
一直在公寓里呆了三天,冰箱里有一包麦片,还有一打面条,以及十多个鸡蛋。肚子丝毫不觉得饿,即使饿了,也没有一点食欲。可是她必须强迫自己吃,因为徐子轩说了,要把身体调养好,给肚子里的孩子提供一片好的土壤。
直到第三天晚上,那包麦片和一打面条还有十多个鸡蛋全部被吃光了,她从家里走了出去。
张梦下班后还没有过来,应该和她的建筑师男朋友约会去了。徐母一个人坐在阳台上,继续织她的毛线。那顶小圆帽早就织好了,现在正在织一件浅蓝色的小毛衣。毛衣用钩针勾了很多漂亮的花边,像蕾丝一样,非常漂亮!
她看到方筱榆突然回来了,愣了一下,赶忙站起身:“筱榆你回来了!张梦说你去别的地方面试工作了,面试的怎么样?你这孩子,都这样了怎么还想着找工作呢?子轩又不是没有钱,让他给你花就是了。”
方筱榆笑了笑,说:“妈,您别听张梦胡说,我哪里是去找工作?我是去旅游了三天。那边环境真不错,一切都很美,空气质量也很好。您看,我气色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