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的保险套上确实检测出了我当事人的dna,但是,谁能保证这一定是因为发生了什么呢?
大家都是成年人,你需要的话,我可以为您当庭提供100种制造这种伪证的方法。
还有,即使真的发生了什么,难道不是那位莫莉朵姬女士随身携带‘巨人’药丸,趁我当事人醉酒喂他服下,企图迷j吗?
如控方所说,那药丸的瓶子上只有莫莉女士一个人的指纹。”
“我当事人在警员来到家中之时,正在替莫莉朵姬女士收拾遗体,并不像控方律师所说的意图藏尸。”
“狡辩?控方律师,容我提醒,紧急报警系统是我当事人启动的,警方在接到警报之后,才赶到我当事人家中。
这就足以证明我当事人是主动报警,而非畏罪潜逃。
试问,谁在那种情况下,突然听到有人闯进自己家不慌张?第一反应就是,那个凶手是不是又回来了。意图翻窗并非逃罪,而是逃命。”
“破坏现场?呵,这就更可笑了。控方律师,你我是法学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寻常老百姓能有多少法律常识。”
辩得控方节节退败的律师陈华,姿态潇洒地向旁听席上的一些人询问道:“你有吗?你?还有你,你们都有吗?
谁能保证家里突然多了一具尸体时,自己能冷静得如一名训练有素的警探,保护现场,最好是用保鲜膜把整个屋子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