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自天上而来>第一百三十二章 人生第一次对太阳如此喜爱

于是他对骆驼说道:“驼兄,你觉得他有一天,真的能救南陆吗?”

那骆驼朝他打了个响鼻,似乎在骂他光说一堆听不懂的人语。

几个时辰后,这支商队走进了大漠的边缘,天色仍旧漆黑。

但周围却逐渐弥漫起了温暖的空气。

待商队开始休息时,叶如修并未停在准备好的休息地。

金无羡四处找人,最终远远地看见叶如修坐在高高的沙丘上。

沙丘的另一边似乎有什么光线照来,天穹也泛起了亮光,所以他能看见少年高坐的背影,若不然那处仍是一片漆黑。

金无羡即将爬上沙丘时停了下来,虽然他很想亲眼看一看日出,不过,为了看那么一眼,丢掉性命可划不来。

叶如修听见金无羡在身后走来的声音,这时夕阳已从天

际冉冉上升,那颗金色的圆球,看上去并不刺眼。

他感慨道:“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看见太阳会这么高兴。”

金无羡叹了口气,道:“上千万被黑暗吞噬的人,最大的渴望便是一睹光明,可是光明会杀死他们。”

叶如修回头,看见金无羡哪怕是躲在沙丘后,金无羡也撑着伞,唯恐太阳将他烧着。

“或许你们该学学飞蛾。”

金无羡转身朝休息地走去,边走边道:“学不来!学不来!”

几日后,商队顶着炙热的太阳行走在大漠中,远远看去,地平线那端能看见一层层热浪将空气褶皱。

难得的一处遮光之地,也被蝎虫毒蛇给霸占了。

因黄沙太烫,一只蜥蜴在沙土上高翘着四肢奔跑,而另一只停在一截枯枝上的蜥蜴,则大张着嘴,看上去似乎要被烈日烤干。

金无羡撑着伞,头上还裹着吸汗巾,他的全身上下一直都被汗水泡着,突然埋怨道:“我讨厌太阳!”

金无羡常年呆在南陆那等阴冷潮湿之地,虽说耐寒能力高于普通人,但反之耐热能力便要低于正常人。

所以他现在对于炎热的感觉要比其他人强烈许多。

叶如修早已跟他讲解过,这里是大漠,常年如此,过了大漠才能抵达中原。

但金无羡却一直发出埋怨之声,他曾无数次担心走不出淡漠。

叶如修笑道:“大漠一直都是光明最盛之地,而它就靠着南陆,你作何感想?”

金无羡的脸色有些苍白,好像缺水了,只见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道:“不敢想!”

叶如修朝四方眺望过去,但除了无垠沙漠外,什么也没有。

半个多月前他去往南陆,而今天他又从南陆走出,途径大漠两次,都没有看见自南山。

他不得不感叹,大漠到底是有多么广阔。

就在这时,金无羡突然双眼放光地看着很远的地方,道:“我看到了好多的树木,哪里应该有乘凉的地方,还有水,还有果子,我们完全可以举办一场果宴!”

南陆的水果都是从中原运送过去的,经过几日的高温,送到之后几乎都烂了,所以那边的人几乎吃不上一个完好的水果。

水果变得极其稀少,所以想吃的人自然多,金无羡也不例外。

然而,商队的人一个个地与他擦肩而过,却无一人理他。

叶如修从其身旁走过,道:“那里是黑森林。”

想必金无羡也听说过黑森林的传说,只见他连忙加快脚步跟上众人。

叶如修看了他一眼,打趣道:“不去举办果宴了?”

“我觉得还是赶路重要。”金无羡说道。

这一日下午,这支商队便到了殇州城。

殇州城的雪早已融化,接下来又将是整整一年的高温。

而现如今的殇州城,并没有看见一些会武功的乞丐,因为墨昊以鱼龙帮少帮主的身份,携大批人马于几日前离开了殇州城。

行走在人流众多的大街上,金无羡不知从何处撕来一张通缉令,他拿起通缉令刻意与叶如修对比了一番,道:“这人还真像你!”

周围的人纷纷注视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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