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唐土万里>第五百二十六章 会面

天蒙蒙亮时,沈光便已醒了过来,帐中同样醒来的多闻和持国连忙过来帮自家主君披甲。

沈光只穿上了最关键部位的胸甲,来自后世的钢铁甲胄和内部坚固的缓冲层给了他无比的信心,在此前的战斗中,这身甲胄让他免于刀箭伤害,即便是长矛也无法刺穿那加装了护心镜的胸甲。

披挂之后,沈光才穿上了宽大的圆领长袖,同时将去了刀鞘的七星刀拢于袖中,当他走出帅帐时,今日随他赴会的李嗣业、南霁云、雷万春、张小敬、仆固怀恩、李晟等众将都已经到齐了,此外便是那些精挑细选的亲从官。

“主君!”

“子仪,某走之后,大军便交付于你,务必勒令全军做好准备,某若得手,蕃贼势必发狂来攻,到时候定要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主君放心,末将必竭尽所能。”

对于沈光拿自己做饵,去搏杀那位吐蕃副相,郭子仪是反对最激烈的,只是他却无法扭转这位主君的意志,便只能服从他的命令。

身处亲从官队伍的郭旰郭晞两兄弟看到了父亲的目光,他们知道父亲的意思,两兄弟皆是点了点头,他们都已经做好拿命来护卫主君的觉悟。

大营内,安重璋领着千余河西骑士出营了,两军主帅会面,又岂会潦草,他便是主君的耳目,若是蕃贼有诈,那这会面自是作罢。

“主君,李白(高适)请命相从!”

将要临行时,李白和高适却是自幕臣中出列道,两人目光灼热地盯着自家主君。

“你们可知,此行凶险,某未必顾得上你们。”

沈光皱着眉头说道,他严厉的目光让跃跃欲试的岑参和诗仙却而止步,随后他朝李白高适道,“高判官或可去,李参军,你还是留在营中,且待我等归来。”

高适是真正能打的,看他披甲持矛就知道了,李白虽然也披挂轻甲,但是腰间只有长剑一口,身上虽然没有酒气,但是那股醉狂侠气却扑面而至。

“李某不畏死,还请主君成全。”

李白折身道,他这辈子渴望建功立业,也渴望出将入相,但是老天弄人,蹉跎半生却只得了诗仙的名头,这或许是旁人羡慕不已的称呼,可却不是他想要的。

我李白只是要证明自己,不止是个舞文弄墨的文人,杨盈川的那首《从军行》,他是从小就背诵大的,“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看着低眉折腰的李白,沈光神情复杂,在他面前是盛唐最伟大的诗人,若是这位诗仙有什么折损,会让他无法原谅自己。

“主君,某是幕中参军,高达夫可去,为何某不可去!”

李白抬起头,目光如剑,他知道主君爱护自己这个狂徒,只因他是天下人口中的诗仙,可是他却宁可自己只是个无名小卒,这样便能尽情纵意地驰骋于战场,哪怕死于疆场,马革裹尸又有何妨。

“也罢,那你便跟在某身边。”

沈光无法阻止李白,只能答应下来,但是随后便朝颜真卿他们道,“可一可二不可再三,你们留在军中,协助子仪。”

看着归入主君身后队伍的李白和高适,颜真卿、杜甫和岑参便是再不甘心也只能领命。

这时天光已亮,随着士兵们牵马过来,沈光朝身后的猛将名臣们高声道,“上马,咱们去会会那位吐蕃副相。”

“是,主君。”

近百骑都是翻身上马,随着沈光出了中军大营,李嗣业亲自持着碎叶军的赤旗在前,晨风中,旌旗猎猎作响,东方地平线上跃出的一lún_dà日,照耀得众人盔甲金光闪闪。

出营十里后,安重璋已领着亲兵回禀,“主君,蕃贼有骑众两千出营,皆是披甲人!”

“一千对两千,可有信心拦下蕃贼骑众。”

“主君放心,但有某在,绝不叫蕃贼扰了主君。”

安重璋在马上沉声道,先前大破吐谷浑人,对他们河西骑士来说算不得真正的荣光,今日和蕃贼铁骑对垒,才是他们河西骑士扬名天下的时候。

“记得,若是某那儿动手,只需拦住蕃贼骑众,勿要恋战,某若撤退,你们也立刻跟上。”

沈光朝安重璋说道,这位河西名门出身的将领,平时看着温文尔雅的样子,可一旦在战场上打疯了,那也是十头牛都拽不回来的主,需得提前吩咐他莫要杀得性起,徒耗士卒。

“末将知道。”

安重璋点了点头,随后招呼部下的河西骑士们护送自家主君队伍向前。

前行五里后,沈光已经能看到对面同样耀眼的吐蕃军队,果然如同安重璋所说,对面的吐蕃骑兵全是披着银白色的铁甲,从天空俯瞰,双方甲胄金银分明,最后各自隔着里许停了下来。

“都说这沈光小儿豪奢,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结桑东则布看着前方唐军骑兵金光闪耀,忍不住叹道,唐军有明光铁骑不假,但大都是铁札甲加上护心镜,似这等金闪闪的明光甲,必定是耗费奢靡,便是老对手王忠嗣手底下也未必能拿出这样的明光铁骑出来。

“中看未必中用,等杀光这些唐狗,他们的甲胄便是咱们的。”

乞力铁山在边上说道,他和身边的吐蕃武士都是目露贪婪之色,大唐的富庶实在是让人嫉妒,也只有这些唐狗会在甲胄上花那么多心思去装饰那么多华丽的具装。

“乞力铁山,你持旗去,问问那沈光小儿,可有胆与某中论会面。”

随着结桑东则布言语,乞力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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