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宋耻>第一百九十节 藩镇法(4)

吕颐浩拍板拍的不够响,因为十方还坚持每次赏格都重新谈。

因为鼓动赏格没有意义,物价变动太大,南宋比北宋物价涨了两三倍,钱早就不值钱了,谁知道过几年是不是还会涨。

所以每次赏格都需要重新谈,不能用一次的价格固定。

险些因此而破裂,李慢侯支持十方,提出了一个方案,也不能每次都谈,每年初谈一次即可,这一年的价格谈定后,藩镇不能肆意涨价,朝廷也不能无端压价。

军队问题这个最敏感的问题谈好之后,其他问题就容易谈了。

藩政问题,目前双方博弈的结果是谁都不管谁,谁都排斥谁。

范正己提出:“藩镇官吏,也应由朝廷统一安排。”

这也是有先例的,藩镇可不都是林永、徐明这些不听话的叛将,张荣、薛庆那样的巨寇,还有陈规那样的文官,这些文官当藩镇的时候,也跟当知州一样,不断向朝廷要人,要科举出身的文官充斥他们的幕僚。但林永他们把官职看做奖赏,封老弟兄还不够,根本不可能拿出来让朝廷安插书生。

十方也是这么成为官员的,他当然要维护藩镇的权力。

“藩镇官吏朝廷来安置,朝廷官员藩镇能不能安插?”

又是一个很大胆的提法,让李慢侯都有些惊讶,不是因为大胆,而是因为角度清新。

他附和道:“没错。若朝廷任命一些不喜藩镇的官员,对藩镇有害。为何藩镇不能加以干涉?”

其实也不需要多大权力,只需要对个别要害位置施加影响就够了,比如宰相任命,藩镇不可能认可一个要削藩的宰相,如果藩镇不同意,朝廷不能任命宰相,那样互信度就高了。

但这种事情,朝廷是不可能接受的,吕颐浩冷喝一声,险些又要发飙。

一想到昨日才刚刚谈好的藩兵问题,就忍了。大不了让藩镇继续自行其是,能用藩兵,就解燃眉之急了。

“那就明确。藩地内政,藩镇自决。”

李慢侯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权力,对他来说很重要,很多事情他就不需要偷偷摸摸的去做了。正大光明的施行一些新政。

范正己点头,吕颐浩毕竟是执政多年的文臣,性格和脾气不好,但眼光还在,立刻就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事关朝廷之事,需禀明朝廷!”

“可以。但朝廷也不能滥用此权,否则事事皆关乎朝廷,岂非事事藩镇无法自决?是否事关朝廷,得双方议定。藩镇可先决,若真关乎朝廷,双方可再议。”

李慢侯要的是一个先做事,后商量的权力,新政是没有旧规的,只有先做了,才知道影响。

朝廷有一个追溯的权力,吕颐浩也能接受,总比现在藩镇什么事都自行其是,朝廷完全干涉不了的强。

“藩镇军兴自便,事关朝廷!”

之前范宗尹对于江北土地是放弃的心态,给了十分宽泛的权力,其实危害最大的,就是这个军兴自便,这意味着藩镇不受节制的可以用兵,尤其对那些延边的藩镇,很容易不断惹出战争。

李慢侯不是一个好战的人,也不赞同用战争来维持藩镇权益这种权术,他反对任何权术政治,认为那很低级。

“藩镇兴军,可以先奏明朝廷。”

其实他也一直是这么做的,虽然每次都是先出兵后上报,目的是为了保密。

但这依然刺激过朝廷的官僚们,比如出兵辽东,就让他们十分惊惧,担心女真人报复。直到现在,女真人每一次南下,都有人认为是李慢侯在辽东挑衅的结果。

“战时军兴,应该自便。”

李慢侯加了一条保险。他怕朝廷干涉过多,如果双方没有和议,那么就是战时,他就可以随便打。而不能派一个文官来,告诉你应该从哪里出兵,走哪一路,该用计还是用武,打仗,战略目标定出来后,就该给前线将领放权,让他们去执行,而不要管他们用什么手段。

“还是该知会朝廷的。”

吕颐浩道。

李慢侯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吕颐浩道:“战后总要表奏。”

李慢侯道:“这是自然!”

藩政谈完后是藩财。

藩财问题,也不是大问题。因为以前有诏令,藩财是可以截留的。上供的比例是按照祖制,一点都不多,李慢侯和这些藩镇加起来,一共不超过二十万贯。这是赵匡胤时候的祖制,说实话肯定是落伍的。宋朝财政早在赵匡胤没死之前,就不靠两税了,赵匡胤、赵广义兄弟在的时候,商税就开始占到三成,到了王安石变法后,商税已经超过农业两税,而祖制中的上供,只有两税的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九都是地方自用的部分。全国上供才两百万贯而已,而朝廷能直接调用的盐税就不下一千万贯。

“朝廷有诏命。茶盐之利归朝廷,藩镇不应截留!”

范宗尹设藩镇的时候,也想过茶盐才是主要财赋,上供直接就免了三年,但茶盐却要求由朝廷统一提举。但通过搞私盐,藩镇早就破坏了这个诏令,后来经过谈判,朝廷用允许江北印盐票,换取了一半盐税,换句话说,江北藩镇截留了一半不该截留的盐税。

不等李慢侯反对,十方就先反对了。

林永控制的通泰两州,占了两淮盐税的大半,两淮产盐由于放开产销限制,早就超过了历史之最,以前宋代最高峰,两淮产盐两亿斤。李慢侯控制了江南盐政,彻底放开限制,导致淮盐漫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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