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长生榜之凡人纪>第132章孟元老

“嘿嘿,二位还是不要争了,小掌柜,一口价,五万金币一块通灵符,他们要,给他们好了,他们不要,那就请回吧。”白衣女子身边的老仆人像看猴子一样看着八音符和叶重楼。

“啊……”

所有的人,都是一口惊呼。

白云飞和叶重楼的脸上,顿时不悦,两个人抢了半天,还抵不上一个奴仆一句话,这个脸,他们可是从来没有丢过。

“呵呵,二位看样子面生得很,不像是夜罗城的人吧,我是七星堡的堡主白云飞,希望大小姐给个面子。”白云飞看似客客气气的语气,却是带着咄咄逼人的气势。

“老夫九宫堡的堡主叶重楼,也希望大小姐给个面子,如果有机会,还请大小姐到堡上做客。”叶重楼哪里能让白云飞占先,软刀子一般的声音令人不寒而栗。

“李叔已经说了,五万金币,你们要拿走,你们不要,对不起,那就归我们了。”白衣女子的声音,再一次堵住了白云飞的嘴。

“成交!交易成功,该喝一杯。”孟星火喝了一口酒,一声大笑。

“好,算你狠,我们一人一半,要了!”白云飞和叶重楼忍住怒火,宁愿砸钱也不能砸了面子。

“你们是耳朵聋了还是眼睛瞎了,我们大小姐是说一个人买这些通灵符五万金币一块,如果是两个人的话,也可以,那就十万金币一块吧。”老仆人替逍遥长生做起了主来。

老仆人的话,让叶重楼定着眼恨恨的一番打量,蓦然,老仆人手指上一枚碧绿色的戒指让叶重楼的心里扑通一声,随即脸色突变,对着老仆人深鞠一躬道:“对不起,老先生,得罪了。”一边说,一边脚不沾地的离开了雷海商铺。

“通灵戒!”

叶重楼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让逍遥长生也觉察到了老仆人手指上的碧绿色戒指,一个仆人,能够佩戴通灵戒,那么,这个白衣女子身后的背景,不知道会有多么的庞大。

“现在,白堡主,你还要不要啊?不要的话,我李宗就要端茶送客了。”李宗抚摸着手指上的通灵戒。

“这个老混蛋,怎么溜了?”有些恼怒叶重楼的忽然离开,白云飞将牙一咬,道:“好,我要了!”

“李叔,我们走吧。”说完这句话,白衣女子飘然出了雷火商铺。

老仆人李宗亦步亦趋,紧随其后。

佳人已去,尚留余香。

屋里面,白云飞坐了下来,等待着逍遥长生的盘算。

一阵噼里啪啦,逍遥长生笑道:“白堡主,三十六块通灵符,一块五万金币,一共是一百八十万金币,谢谢了。”

白云飞将一块块通灵符,装进了乾坤袋,脸色难看的离开了雷火商铺。

外面的武者,没有热闹可看,慢慢的的也散了。

“孟元老,什么样的人才能有资格佩戴通灵戒?”逍遥长生来到孟星火的面前,俯下身子问道。

“嘿嘿,小子心机还不错嘛,还知道通灵戒,能佩戴通灵戒的人,其实力最低都是武王的境界,那个老家伙,不过是一个仆人,那个白衣女子,就是白云飞和叶重楼加起来也不是她的对手。”孟星火的眼里,露出了赞赏的神情。

通灵戒比起乾坤袋来说,自然是高出了几个阶别了,在它的里面,自成一片空间可以容纳许多的东西,当然,这些空间,只是固定大小的空间,不可能像灵芥子一样,可以大如须弥,可以小如草芥,随意变化。

“孟元老,这样的通灵戒,应该是有市无价吧?”逍遥长生的心中,倒是没有对通灵戒抱有多大的兴趣,不过是随口一问,过过干瘾。

“小子,最低级的通灵戒,最起码也要一百万晶币,这东西,你就别做梦了。”孟星火扯了扯嘴角,对着逍遥长生摆了摆手。

晶币,顾名思义,那就是元晶铸造而成的钱币,一个晶币等于一万个金币,也就是说,一个最低级的通灵戒,也需要一百亿金币,哪里是逍遥长生这样的土包子可以拥有的。

一个最低级的通灵戒,需要一百亿金币,以逍遥长生现在的制作速度,一天制作三十块通灵符,可以得到三千个金币,他就是做到死也买不到一个通灵戒。

其实,就算是逍遥长生拥有了这样的通灵戒,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和氏怀璧,焉知非祸,他没有实力保护通灵戒,只怕到时候连小命也一起丢掉了。

“哎,这些人上可通天,下可入地,实在是让我们这些井底之蛙汗颜啊。”逍遥长生将手里的金币,放到孟星火的脚边。

“呵呵,小子,还知道孝顺我老人家,你辛苦了好多天,可是什么都没有得到,难道心里没有一点儿不舒服吗?”拿起一个金灿灿的金币,孟星火在逍遥长生的面前摇晃道。

“孟元老,知足常乐嘛,我吃你的、喝你的、住你的,这点儿钱,孝顺你是应该的。”逍遥长生又不是没有见过百万数目的金币,所以,这些钱还不能放在他的眼里。

孟星火叹了一口气,道:“逍遥郎,经过了白天的事,我这里再也不用会清净了,这个地方我老人家不能再住下去了,我老人家是个喜欢清净的人,所以,明天,我会离开这里,有缘的话,我们一定会见面的。”

“好,孟元老,那我陪你喝酒,大家一醉方休。”逍遥长生接过孟星火的酒葫芦,大口大口的痛饮起来,烈酒入喉,好像一团火焰,烫得逍遥长生差点儿大叫起来,随即一抹嘴,大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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