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所谓的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在当时引发新文化运动中的一场大论战,也不是事实,而是后来之人地炒作。
对胡适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确是有争论的。
他文章发表后,第一个回应的是蓝公武,第二个回应的是李大钊。
蓝公武批评胡适“有几分武断”且“因噎废食”,力挺“主义好像航海的罗盘针,或是灯台上的照海灯”。
1919年7月24日,《国民公报》开始发表蓝公武《问题与主义》一文,至7月31日刊载完毕。8月3日,《每周评论》第33号摘要发表了这篇文章。
蓝公武当时是梁启超研究系(宪法研究会)的重要成员,1917年7月接任《国民公报》社长,在鼓吹研究系政治主张的同时,宣传新思潮。
蓝公武文章从问题的性质、主义学说的性质、方法等方面,比较系统地批评了胡适的观点。谈到问题的性质及其解决的方法,蓝公武认为,“凡是构成一个问题,必定是社会生活上遇着了一种困难”,问题的性质很复杂,解决问题的方法自然不能一样。要解决问题,“全靠与这问题有关系的人自动的起来解决”,所以,必须宣传这个问题的意义和理论根据,引起人们反思而成为“问题”,才能接受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法。
关于主义的性质,蓝公武认为,“主义是多数人共同行动的标准,或是对于某种问题的趋向或是态度”,并作了恰如其分的比喻,“主义好像航海的罗盘针,或是灯台上的照海灯”。他还说:“理想乃主义最重要部分”。怎样认识方法和主义之间的关系?蓝公武认为,主义与方法是目标与路径的关系,实行主义可以有种种方法,有的方法甚至可能互相冲突。
对胡适所讲的“主义危险”,蓝公武批评这一观点“实是因果倒置”,因为“主义的自身并没有什么危险。所谓危险,都在贯彻主义的实行方法”,主义是否危险“全看选择的精确不精确。择术不精,才有危险”。那些所谓“主义危险”的论调,不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横竖我们是他们的眼中钉,有主义也罢,无主义也罢,总有一天拔了去他们才痛快”。他觉得最遗憾的事情,却是因为自己还没有“确立一种最信奉的主义”,所以不能“标明旗帜和他们短兵相接”。
蓝公武认为,问题与主义“不是相反而不能并立的东西”。他把问题、主义、方法三者联系起来研究,提出“主义是方法的标准趋向和态度”,中心问题就是“解决方法的标准”,把它抽象出来推而广之,就成了“主义”,并且主义和问题之间的关系因为不同的社会环境而不同,特别“在旧习惯所支配的社会”,“往往由他国输入富于新理想的主义,开拓出一个改革的基础来”。
就胡适“空谈外来主义无用”“偏向纸上的主义,有为无耻政客用来做害人的危险”等观点,蓝公武则认为,一方面,鼓吹主义绝不是读一二本小册子随便乱谈、滥竽充数的,无耻政客骗不了人;另一方面,在当今世界文化交通时代,排斥一切外来思想是极端错误的做法,简单地“概括的以空谈外来主义为无用,未免有几分武断”,如果过于注重“实际的问题”,而抹煞了“主义学理”的效果,“也有些因噎废食的毛病”。
所以,蓝公武得出结论说:我们要解决种种问题就要研究种种主义,所以,“主义的研究和鼓吹,是解决问题的最重要的切实的第一步”。
对蓝公武的回应文章,胡适是仔细研读了的,也引起了他对相关问题的思考,本打算在下一期《每周评论》行文,但被李大钊的一封来信打断了。
李大钊认为“恐怕必须有一个根本解决”,为此“惟有一面认定我们的主义”“一面宣传我们的主义”。
8月17日,《每周评论》第35号发表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这是李大钊写给胡适的一封信。二人在北大共事,也是好友。抬头处,李大钊尊称“适之先生”;落款处,注明“寄自昌黎五峰”。
此时,李大钊因病在河北老家休养,正在昌黎五峰山避暑。离京之前,他就读了胡适的文章,当时“发生了一些感想”,有些意见完全相同,有些稍有差异,经几日思考,乃一一写出。
与蓝公武尚未“确立一种最信奉的主义”不同,李大钊“标明”了马克思主义“旗帜”,同胡适“短兵相接”,本着探讨的态度,就“‘主义’与‘问题’”“假冒牌号的危险”“所谓过激主义”“根本解决”等问题作了回应。
李大钊也主张认真研究实际问题,不应空谈理论学说,而且胡适文章让自己“觉悟”了,“承认我们最近发表的言论,偏于纸上空谈的多,涉及实际问题的少,以后誓向实际的方面去做”。但是,李大钊认为,问题和主义不能分离,宣传、实行主义与研究、解决问题并不矛盾,而“是交相为用的”,“是并行不悖的”。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如何实行和运用“主义”去解决“问题”。其中的逻辑关系是:要解决社会问题,“必须靠着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运动”,前提是要想办法使该问题成为“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这就需要能够解决该问题的人“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
所以,“我们的社会运动,一方面固然要研究实际问题,一方面也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