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什么是不明确的,适合什么也是未知的。可不喜欢、不适合却是大把大把的在眼前掠过。这个体型仿佛是被这个世界拒绝了、淘汰了一样,只能在已有里瞎碰、将就。
终于碰着一件可以套上身的灰色短袖,漫画女生口里叼着两颗樱桃。木沙不太喜欢这个图案,却喜欢这件衣服套在身上不松不紧、不长不短的样子。得,就是它了。也不管它是不是真的有点贵。
这件短袖从初中穿到高中,从高中穿到大学,从大学退学穿到结婚,整整陪了木沙六年。直到脖子处的一圈黑色包边完全脱落,木沙才觉得,确实该把它丢掉了。
六年的时光,木沙真觉得该给它埋起来,立块碑,最后也还是扔进垃圾桶。只不过在扔之前给它包上一个干净的塑料袋——木沙所能表达的善心大抵就是如此了。
木母那件绿色绸衣她很少穿。只在有事或者有时赶集时,她才找出来。多半时间都在包袱里叠着。虽然没去刻意翻看,也被珍惜地保存了很长一段时间。
多有多的光鲜,少有少的长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