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甚是有趣,都争相抢着来,越国公世子夫人最是文静的,这时也放开了。
她的儿子不大,两岁不到,因有人争抢的脚手,他不哭,反而呵呵的笑,使得一群女子特别开心。
莫英的双胞胎兄弟似乎不耐烦自己的脚手被人捉住,却是“哇哇”地哭了起来。
他们兄弟一哭,比他们的也跟着哭。
荆保听见胖妹哭,跟着就跑了过来,要把胖妹抢过去,尚赫兹不愿意让他抢,瞬即闪到了一边,并问他书写过没有?
“已经写过了!”
但尚赫兹一看他跳动的眼神,就知道他在谎,遂嗤笑他道:“要不你也如我们的胖妹一般,在纸上印一对你的脚掌印与手掌印。”
“这个好!”
荆保开怀地笑。
“你也不嫌骚得慌!”
“我本来就是一个粗人,只会拿刀拿枪,不会握笔杆子,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荆保是这么,但公子哥们都不愿意成全他,他是被架着过去书写的。
他写了“庸人自扰之”五个大字,然后盖上自己的印章,还按了手印儿,再自我欣赏一番。
“好像也不是那么丑!”
“本来就是,大家都差不多,能把笔划写全了,并让人认得出来,就算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