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了许多,从两位警察越拧越紧的眉头里可以猜出,这事情一定很棘手。
到后面,抢答题来了。
那你要举报公司哪些违法行为?
林小娟抢答成功。
非法拘禁加电信诈骗以及商业欺诈很多很多罪名。
我忙说,没有违法,没有违法。
我妈女子单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冲过来对着我又是一耳光。
这一耳光充分的展示了深圳速度,响亮声在空旷的办公室里回荡,我当时瞬间脑海里响起了那句旋律“让我们荡起双桨”,或许耳鸣到产生了幻听吧。
这一巴掌胜在速度而不是响亮,着实吓到了两位警察。
在警察眼皮底下随意打人,哪怕是打自己儿子也不行!
所以,第三回合彻底把警察惹烦了。
年纪大的那位吼到,带走!
我妈吓得抱住林小娟,年轻警察见此轻声说道,别怕,只是去局里录口供而已。
录口供确实不可怕,作为报警人,我们三个人录口供也只花了二十多分钟,那时候天还没有黑。
就像蝙蝠侠漫画里那般,哥谭市需要英雄,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的韦恩老爷就会换上另一个身份。
深圳市没有蝙蝠侠,但是有许多小丑。
我当时坐在椅子上,扮演着坏人的角色,想着我们这一代人熟悉的陈佩斯演的小品里的台词:“队长,是我!”
感觉自己像个小丑一般。
我感觉公司没有对不起我,我却要报警揭发他们。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报的警,但整个公司已不存在,而我又是这个公司现存的唯一活化石员工,史上最搞笑戏码上演了,我自己报警把自己抓了。
于是,一个晚上来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小组和什么小组的什么警察和什么同志。
光问我性别都问了十几遍,各种问题反复问,我反复的把知道的说了又说,把我从没脾气问到有脾气,又从有脾气说到没脾气。
最后,他们初步结论,第一没有受害人及证据,因为现场没有任何电子设备及遗留物品可以证明我任何一句话的真实性,整栋楼电话线路非常紊乱,可能使用的是网络电话或者伪基站等,经理的手机号码没有实名认证,而且时常更换,要知道那个时候去街边随便就可以买张号码,不像如今,还得去营业厅实名,扯远了,警察后来又去了现场,监控也损坏严重,房东也不知道租房的是谁,房租有人准时交,根本无法提取到有效监控证据,第二没有侦查司法机关发现任何蛛丝马迹,仅凭我们三人片面之词及凌乱不堪的现场暂时无法立案,也无法启动侦查程序。
包括我坦白从宽的收入,通过追溯转账记录,每次都是境外不同账户网络跨境转账,他们也说不需要冻结和查封我的资产,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不能离开深圳,随时要接受传唤。
所以,我妈第一次跟林小娟来到深圳,是陪我在警察局过的。
当我顶着两个熊猫眼,冒着胡茬子出现在我妈跟林小娟面前时,我妈靠在凳子上睡着了。林小娟醒着,看见我走过来,她站起来心疼的摸了摸我的脸。
我抬头看看她,我觉得这一夜的煎熬值了。
后来,好几年后,我在华强北闲逛,遇到了不知道是不舒服斯基还是那位天真终结者,记忆中我已经把他们两人混淆了,当时走在街上突然碰到。
他老远就举起右手晃,哎哎哎的对着我叫。
我马上回应是你啊。
两个人像老朋友一样坐在华强北路边一处长椅上聊了很久,回忆起来那段往事感觉像一场梦。
但是我们彼此都没有问对方姓名。
他说我没有什么变化,跟几年前一样帅气,我说你不但帅气还变稳重了,实际上心里却觉得有一种鲁迅跟少年闰土一别再见闰土已中年的即视感。
不到三十的他,看上去像个工地农民工大哥,以前白皙的肤色也变成了古铜色。
跟我聊天的时候,眼神一直在路过的女人身上扫来扫去,两只眼睛像一台人工扫描仪。
偶尔还评价一下路过某位的身材模样穿着。
我问他,兄弟现在做什么?
他拍了拍放在胸前的斜挎包,神神秘秘地说,好东西,然后拉开包包拉链,我把头伸过去瞄了一眼。
他落魄到卖毛片。
而我早过了看片的年龄段了。
我们聊了许多,他说他后来知道问题出在我这里,但他不怪我,也不怪公司,至少公司当时给过他人生最辉煌的时刻,那种一月收入两三万顶峰的感觉,是初中还没有毕业的他此后再也没有遇到过的了。
他问我,你应该是高中毕业的吧。
我以为大家知道我本科毕业,听他这么一说,我故作深沉,这都被你猜出来了,不错,读到高二就没有读了。
他哈哈笑,说那他*妈还是高中生啊。
然后我们一起去回忆共同的过去,他说那天一早公司就把大家的私人物品全分发给大家了,你的也得了吧,我忙说一早主管就给我了,他说主管紧急通知说公司解散,因为触犯法律了,主管让大家赶紧走,警察已经在来的路上了,不然抓到了,赚的钱要没收就算了,还要坐二十多年牢。
再然后他们就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