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夏知道威金斯能飞善走,但上肢瘦弱,射程还达不到nba的三分线外,运球重心太高,各家的球探还会念叨他的无球走位不够主动、喜欢投不擅长的远射而不愿意运用身体天赋和野兽般的运动能力强袭篮下。
他所有的毛病,都可以总结出一句话:天赋太好。
天赋太好,所以习惯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问题。
有点类似于空调病,以及nba版本的水卜樱。前者是生活条件优异养成的富贵病,后者则因其惊人的身体天赋导致无数的影迷争相吹捧,尽管她毫无演技,在与卖力的对手过招时还能像条死鱼一样懒得吱声,但只要她还肯为艺术献身一天,她就一天不会失业。
所以,威金斯无疑是nba版本的水卜樱,他没射程当不了空位牵制手,持球攻击力一般当不了首席持球手。选秀模板说他是鲁迪·盖伊+文斯·卡特,但天下皆知,在nba,类似体格、能飞善走的蜘蛛侠们,最后很可能变成3d球员——投投三分拼拼防守,偶尔刷个快攻偷点分就是了。
而且,弱队通常没有进攻体系,这玩意儿费力不讨好,你没有,打起比赛就是一通乱战,赢全是个人能力,输全是理所当然,要摆烂就得这样。
因此,潜力新秀往往需要自种自吃才有出头之日。所以持球功力差一点的新秀,就得等二三年级,慢慢熬出头,比如保罗·乔治、麦迪、斯塔克豪斯、格伦·罗宾逊和克莱·汤普森,都有这样的过程们。
这就是威金斯赛季初的境况,然后12月,森林狼为了让威金斯健康成长,球霸们送的送,走的走,伤的伤,威金斯“被迫”当家。
今天,威金斯面对韦夏和海沃德,拿了30分。
基本就三个套路。
他投进了平时投不进的空位三分、反击的过程中充分利用身体刷分、左右两翼的面筐持球跳投。
就这三板斧,打顺了,拿下30分,一场代表作,只是森林狼被76人屠了22分不甚好看。
比赛打完,森林狼的媒体们硬要韦夏夸威金斯几句。
韦夏被逼的没办法,硬夸了几句:“他让我想起了多米尼克·威尔金斯。”
事实上呢?嘿嘿,他一场威尔金斯的比赛都没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