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科幻未来>长公主饶命>第四十四章 夹心饼

看到大家留言说和离的事,我在这里纠正一下,沈昌平和王孝健不是和离,是属于呈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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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道科普一下古代的离婚制度:

1出妻制度。

这个大家最熟悉了,只要女子犯了七出之一,男子就可以强制休妻。

七出的理由:一是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二是不生儿子,三是与人通奸,四是妒忌,不准丈夫纳妾,五是患恶疾,严重传染性疾病,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六是多言,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七是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会被认为是盗窃,这些都是休妻理由。

《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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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和离,相当于现在的协议离婚,我们平常说的“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说的就是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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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义绝,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

如果夫妻之间,或者跟对方的亲眷之间发生了殴斗、杀害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官府断义绝而不服从的人,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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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呈诉离婚制度。

这个相当于现在的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只不过在古代是由官府来判决。

只要发生特定事由,便可向官府呈诉离婚,由官府处断是否离婚。

如果妻子背着丈夫逃亡,或者丈夫夫逃亡三年以上,或者丈夫逼妻为娼,或者家翁欺奸儿媳等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向官府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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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昌平小姐与王孝健的离婚就属于最后一种,王孝健涉及与寡嫂不伦、又涉嫌谋杀,沈家就向官府呈诉离婚。

关键,昌平小姐的父亲是沈司空,温郡守不可能不判离婚。

所以昌平小姐这婚等于是起诉离婚,官府判离,而不是和离。

小伙伴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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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补充一下,古代为保障女子权益,也有三不出: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大戴礼》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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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古代离婚制度,再看现代社会的离婚制度,就可以发现,其进步之处就表现于,女子也可以提出离婚了。

爱情是一件美好的事,婚姻也不容易,希望它不要变成爱情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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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府,一片静谧之中并不静谧。

屋檐下挂着的灯笼都发出诡异的光。

佳和园里,气氛从未有过的紧张,卿大夫许卫从未发过这么大的火。

李氏在一旁轻拍他的背劝慰他。

而许绍烨,没事人一样坐在一旁椅子上,把玩着茶几上的的茶杯,脸上还挂着笑容。他身旁,年佑才替他捏一把汗。

李氏的声音传过来,带着一股子好脾气:“阿烨,烨儿,快跟你父亲赔不是了,只要你哄他不生气了,这事还有商量。”

“这事没得商量。”许绍烨话音落,许卫就砸了一个杯子。

李氏被吓住,缓了缓神,劝道:“老爷,消消气,和阿烨再商量商量。”

“这事没得商量。”许卫说的是和许绍烨一模一样的台词,却是气得跳脚。

他指着李氏鼻子,说道:“都是你惯的他,好端端的,去王家赴什么宴会。”

李氏尴尬地笑,“老爷,整个齐都的世家贵族不都去赴宴了吗?”

许卫“哼”了一声,“那王家是什么人家,怎么可能突然办这么大规模的宴会,还不是你背后支持?”

“老爷,这宴会的规模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盛大,不是因为齐王要去了才办大的吗?”

“一开始?一开始,你是始作俑者吧?”许卫背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现在好了,一个宴会办出个人命大案来,关键整个齐都都知道李月舒是你李氏的侄女,你们李家真是养的好女儿啊!”

李氏脸上挂不住,李月舒是李月舒,她是她,老爷怎么说得好像李月舒犯的错她也犯了似的,而且还一杆子打倒了整个李家。

“老爷,李月舒从小父母双亡,欠缺管教……”李氏想为自己和李家辩解几句,然而许卫不听。

“不要再提这个名字,死了也好,省得她魅惑大王。”

一个寡妇,勾搭小叔子也就算了,竟与齐王下了一盘棋就成功魅惑了大王,如果不是死得及时,这会子已经封妃了吧,齐王都喊冯吉去命人拟旨了。

许卫想到这件事心里还是堵得慌,要将这事禀报昌京圣上才是,大王差点要封一个寡妇为妃,不仅是寡妇还是个dàng_fù!陛下如果知道齐王这么昏聩……

许卫心绪纷乱,视线转到许绍烨身上,何止齐王色令智昏?这许绍烨也是!

“阿烨,我警告你,不要再与王家二少夫人有任何瓜葛!”许卫气呼呼恶狠狠说道。

许卫对许绍烨一直是慈父的形象,如此色厉荏苒还是头一遭。

但是,许绍烨并不怕,而是起身正色说道:“父亲,沈家已经呈诉离婚,温郡守也判决离婚了,昌平小姐不再是王家二少夫人,已经做回沈家大小姐了。”

“那你就不许再与沈家大小姐有任何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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