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代国那些年>第三四八章 轻骑攻势

四更起灶,五更吃饭。

天蒙蒙亮,罗怀信已经带着大队人马上了颜夕山严阵以待。

须臾功夫,一个时辰前派出的斥候一个又一个地回转。看他们紧张的表情,不需多问,众人也知伏涛城的大部队即将到来。

清秋拧上了大宁笔枪,而后戴上了头盔。这头盔是她刚到锋关芒城时芒侯所赠。整个头盔由亮银打造,周边镶嵌有红蓝宝石,其华丽绚烂之处,就连皇冠也不让分毫。她将头发全部盘进头盔,整个人干净利落,愈发显得眉目清明,英姿飒爽。来到锋关芒城之后,清秋并没有找到如意的坐骑。幸得此刻在山上,倒是步兵更加方便。

罗怀信则依旧是一身银甲,背后则披着血红色的战袍。同样是用枪,罗怀信的枪比起清秋的大宁笔枪,则更显质朴。枪身是硬枣木制成,约有两指粗细,枪尖两寸长,两旁的血刃虽然被擦得干干净净,但却仍旧闪烁着红光,足见这杆枪下冤魂无数。

杜伦被罗怀信派几个军士团团护住。他倒是没料到罗怀信到了此刻竟会关心他的生死,心中不由得对这“野蛮”的将军少去了一些抱怨。

十八连盘阵的阵枢便在杜伦自己身上,因此当伏涛城的轻骑刚刚踏进阵法边缘时,杜伦心头一跳,浑身都抖了起来。

他并不害怕,而是紧张,这是一场不成功则成仁的战争,他输不起,但若赢了,他便前途无量。杜伦十指紧扣,几乎扭成了一团麻花。罗怀信似乎觉察到了异样,不由扭头对杜伦笑了一笑。

出乎杜伦意料,罗怀信的笑容之中除了嘲讽以外,更多地似乎是宽慰。就像是个老兵在对新兵说,我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没有什么,挺过去也便是了。

这笑容多少给了杜伦一些力量,他刚想说声谢谢,就听罗怀信对清秋道:“哈哈,我倒是没想到你也用枪。等这场仗打完了,咱们俩个比一次吧!”他的语气平淡不惊,仿佛眼前这场仗跟平时吃顿饭并没什么差别。而初上战场的清秋原本紧绷着的面孔因这一句话也放松了一些,她轻呵了一声,道:“好。”

这个“好”字刚出口,远处的雾霭之中,已经露出了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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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涛城副将军李文轩最近一直在得意,而三位都统从早到晚不间断的马屁攻势更让他身在云端,不知所以。自从让士兵去掠夺村庄之后,那些士兵们带回来的女人的财富让其他士兵都红了眼,伏涛城士兵的士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高涨起来,而更让李文轩惊喜的是,这些平日指挥不动的士兵,竟然破天荒地开始服从命令,并且齐心协力想着及早攻破锋关芒城。

唯一让李文轩感到不安的是前些天在树林深处一掠而过的黑影。

他当时带了几个亲兵侍卫在大营附近巡逻,身为一军主将,李文轩一直身先士卒,亲力亲为——巡逻这种事情,也是体现他爱兵如子的一种手段。当他走到营门处时,左侧的火把忽然熄灭,就在这刹那功夫,那个黑影倏忽而过……他只觉心头一紧,下意识地缩了一下头,等到回过神来时,才发现脑袋完好无损,而四周空空荡荡,除了几个愣头愣脑无知无觉的亲兵以外,再没有旁人。

究竟是错觉还是真有其事?李文轩不得而知。不过除了那一晚后,他再也没有遇见那个黑影,于是李文轩渐渐松懈下来,希望那只是一场幻觉,毕竟,距离锋关芒城只有两天不到的距离了。

轻骑军都统于兆先已经带着一万五千人冲了出去。轻骑兵是这场战争最大的获益者,掠夺村庄时,他们总能冲在最前面,从而得到了最多的战利品,也尝到了最多的甜头。而在这样毫无人性的洗礼中,轻骑兵们杀红了眼。

新兵们不再害怕杀人,他们习惯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感觉,很多人在一开始看着那些如同皮球一般随地乱滚的头颅还会恶心反呕,但很快,钱财与女人就麻木了他们的神经,同时也刺激了他们的兽性。他们争先抢后,甚至会为了争夺同一件东西向自己的战友下手。于兆先为此用出了铁腕手段,将几个闹得最凶的士兵就地正法之后,杀鸡儆猴的做法暂时震慑住了这些已经成为虎狼的士兵,然而这威慑力一旦见了血,就又被逐渐消磨殆尽。

于兆先巴不得能早点进到锋关芒城中。虽然也谛族的女子都不算好看,但于兆先却觊觎着已经被传为天下第一美人的西代新后,同时,他也觉得自己已经渐渐约束不住手下士兵的血性。

因此,当轻骑兵冲到门山小关前,看着那破破烂烂的关隘时,于兆先几乎以为这是老天开眼给自己的恩赐。一路杀来,轻骑军们所向披靡,再加上罗怀信特意放在关前“迎敌”的老弱士卒,这些轻骑军几乎不用于兆先吩咐,便狂吼着“杀”,挥舞着马刀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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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老弱士卒的统领——庞万德骑着一匹驽马几乎已经吓尿了裤子。他看着上万人马离得越来越近,他几乎能将每个人狰狞的面孔看得清清楚楚,一个“逃”字提到了嗓子眼,但想到被罗怀信绑起来的妻子儿女,庞万德又闭着眼睛咬紧牙关将“逃”咽了回去。他浑身发抖,心里将罗怀信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他不停地跟自己说这都是梦,这都是噩梦,而就在此时,他听到了轰然巨响。

一块木头引动了机关,机关的尽头则是另一块木头。木头底下垫着石头,另一端则插在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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