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三十不惑>236,野人

多亏有沐千寻的帮助,我们很快就采购齐几乎所有必备的东西,装满了整个后备箱和后座空间。

沐千寻兴致很高,一路上是乎不知疲倦,不停的讲述着她学生时代的野外生存经历。

我则沉默不语,归心似箭。

想起二爷爷离家这么多年,如果他老人家真的还活着,不知道还认不认识自己。

毕竟当年他离家出走的时候,我几乎还是襁褓中的婴儿。

迈巴赫在襄天高速上风驰电掣般前行,两个小时后,我们就已经开到了明珠城的大门口。

郑大少抱着我的弘儿,亲自在城门口迎接我们。

当看到沐千寻的那一刻,郑大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

我们停好车子,我立刻迎上去,一把抱住了儿子,唏嘘的胡茬在他柔嫩的小脸蛋上轻轻的摩挲着。逗得他格格直笑。

沐千寻立刻走上前来,想要抱抱狄弘。

狄弘这小子,是乎从小就很有美女缘分。在看到沐千寻的那一刻,立刻就嬉笑颜开,比见到他老子我还开心,一下子把沐千寻给逗得格格娇笑。

把孩子递给她,我指着郑大少介绍道:“这是我发小,郑雄奇,郑大少。”

“郑少好,”沐千寻礼貌的点点头,立刻反驳道:“您就是嫂子吧,以后可千万别叫我郑少,叫我小郑,或者雄奇挺好。”

说着,郑大少狠狠的用胳膊肘向我肋骨部位,捣了两下,意味深长的说道:“行啊,风哥,没想到你跟沈婉的官司都还没结束呢,你就已经另觅新欢了。”

他压低声音,郑重的说道:“不过说实话,这个嫂子可比之前的还要祸水,风哥,你遭得住吗?”

“搂过他的肩膀,沉声说道:“雄奇,真得谢谢你。二爷爷的消息对我非常重要。我希望尽快成行。装置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你向导找了没有,什么时候能动身?”

郑大少一边上台阶,一边白了我一眼,说道:“风哥,急什么呢,嫂子第一次来咱们家,怎么说,那也要大摆宴席,庆祝三天,然后再选个黄道吉日,一举进山,一定能得偿所愿。”

我立刻沉声道:“照你这样走下去,还不得明年,才能回去。”

他笑道:“急什么,那人又不会跑。”

我只好勉强答应他,明天一早日出之后,就出发。

当晚,六叔亲自叫人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晚餐过后,又给我和沐千寻准备了房间。

郑雄奇是肯定要跟我们一起进山的,没有他,我们在神农大山深处,还真的两眼一抹黑。

郑家在卧龙岭这一带的山村里,还是很有威信的。

有他在,我们至少能事半功倍。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郑雄奇就找来了家里的一名熟悉山路的司机,开着一辆大切诺基,带着我们三个人,和必要的装备口粮,向山路上进发。

如今村村通工程虽然做的很到位,基本上有人的村庄,都通了整洁干净的水泥路,但还是有很多偏僻的小山村的村道上,常有滚石划落。

所以我的迈巴赫,并不适合这种路况。

一路走来,可以明显的感知到,海拔在不断升高。

开始时,我们还能偶尔路过一两个小城镇,越往里走去,就渐渐的人迹罕至了。

一路都是很窄的一条,仅容得下一台车经过的细长的水泥路。

水泥路的走势,还往往如银蛇狂舞,山路十八弯。

所以,我们的时速,慢的几乎赞同于自行车。

在经历了一个上午的奔波之后,我们的车子,终于在大山深处的,一个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落里安顿了下来。

招待我们的,是本地的一位中年大叔,看年纪,是乎比我们大了很多。

但郑大少悄悄告诉我,这位大叔实际上,只比我们大两岁。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们本是同龄人,但看起来,他却好像比我们老了十几岁。

山里人普遍显老,但他们身体素质,却并不一定比城里人差。

在这户农家小院里暂作休整,我们准备吃过饭之后,再进山里去。

趁着这个空档,我们又向这位山民,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卧龙岭的传说故事。

一桌丰盛的家常菜,很快在这家女主人的操持下,摆在了小院里的葡萄架下面。

几个人围作一圈,一边吃饭,一边听那位大叔絮絮叨叨的讲述着那些陈年旧事。

“我们这里最有名的传说,就属野人了。这个,整个怀西省的人,应该都知道吧。过去,九十年代之前,就经常有山里人,发现常常有野人出没在这大山深处。后来呀,这件事就引起了国家科学院的重视,上面还专门派了两位什么人类学教授,领着一个侦察连,对发现野人踪迹的那片地区,进行了拉网似排查。可惜呀,还是没有找到野人的踪迹。不过,这趟也算没有白来,你们猜,侦察连在山里头到底发现了什么?

憨厚的山民,在外面大环境的影响下,也开始学得与时俱进。讲故事都学会卖关子了。

郑大少听他说得正起劲,忽然要他猜结局,他立刻兴味阑珊的说道:“老周,你就不要再卖关子了,反正总共就这么几个人在场,还都 是自己人,我们可没钱打发给你。”

叫老周的山民,憨厚的笑道:“小少爷可千万别这么说,今年小少爷多收咱们村的药材,解决了大伙的生活问题,我老周高兴,就不卖这个关子了。”

说着,他清了清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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