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电影的男主角我扪心自问已经做到了我能做到的极致,但因为影片角色人设的荒谬离谱、剧本叙述结构狗屁不通再加上毫无逻辑的剪辑、突兀的大量植入广告,将一切都搞砸了。
我个人拟将通过华国演员协会和帝都人民艺术剧团两个渠道公开发声:
本人晏清会以演出合同中不可抗条约附加项的第7项向华国国家电影协会提出仲裁申请。
——参演人在有证据证明最终成片效果有污参演人行业信誉的特定条件下,可向华国国家电影协会申请解约仲裁……
——仲裁成功后可要求影片制片方和发行方在未来有可能出现的所有宣传物料、预告片内容、演员番位、公映内容等一切活动中删除出演人的一切信息……”
评价的内容还很长,详实地描述了当时那场称得上是华国影坛史上最具轰动性,如同史诗级拉锯战般的仲裁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足足进行了三轮九个月,一直拖到了2014年华国农历春节后才最终落下帷幕。
公正无私的华国国家电影协会仲裁委员会十二名白发苍苍、德艺双馨的仲裁委员最终成功被彼时才25周岁的晏清说服,以华国国家电影协会的名义将这部电影拦在了公映大门外。
光看着这些文字晏清都能脑补得出当时那位晏清的抗争之路走得有多艰难,犹如单枪匹马冲向风车的堂吉诃德一般悲壮。
晏清擦了擦微微湿润的双目,将目光投到了评论的最后一段话上,简单的文字却带着仿佛能透穿纸背的力量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