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白慎是不会承认的。
况且眼前这局面,对他没有一丝好处。
打心眼儿里,白慎的确是希望厌结部落出个大乱子,能让他趁虚而入,若是能彻底解决,则是最好。
但做到这一步的前提是,他自己能够保证绝对的安全。
现在白慎一个人在厌结部落中,还被对方的战师们包围着,带来的部下全都不见踪影。
要是说错了话,说不定自己都没命回去。
不过白慎很熟悉厌结的作风,以及脾气秉性。
虽然互为仇人,但仇人有时候却比朋友更加了解彼此。
甚至朋友不知道的事,仇人都一清二楚,毕竟想要恨一个人。必须要足够的了解他,才能进而做到将之杀掉。
心里也会更加惦念。
若说朋友是想起来就会觉得温暖的人,那仇人便是无时无刻都在牵挂揪心着。
甚至都不希望对方死了。
因为那样的话,自己就不能报仇。
“你的人,你不知道?”
厌结再度问道。
语气中逼迫的成分已经极为明显。
“不知道!”
白慎说道。
厌结沉默了下来。
如此看,只有两种可能。
白慎真的不知道,和他知道了也不说。
但无论是这两种可能的哪一种,厌结都没有破开困局的办法。
他没法逼迫一个不知道的人说话,即使真的说了,也是瞎话。而这个人要是不想说,那就是杀了他,也不会松口。
这点骨气,厌结知道白慎是有的。
对于有骨气的人,逼迫根本没有任何用处。性命在他们眼里,无非是用来彰显自己骨气的工具罢了。
连性命都不在乎的人,更不用说用金钱去诱惑。
钱能买的来酒肉,能买的来和自己喝酒吃肉的朋友,但决计买不来骨气!
白慎的骨气也不是买来的。
是他在一步步的生死历练中迸发积累起来的,直到成为盟主。
现在的他,不但有骨气,还有面子。
或者说,面子也是骨气的一部分。
他可以丢面子,但绝不能没骨气。
面子可以日后再找补回来,骨气却不能。丢了一次,日后腰杆就再也站不直了。
白慎想了想,他这一辈子,只对司命弯过腰。
虽然心里很不服气,但大漠之上的六大部落,有谁不是如此?
当这样的事情成为习惯的时候,那就算不得丢人,而是规矩。
其实他很羡慕厌结,还带着嫉妒。
同时也掺杂着后悔……
白慎总觉得踏出这一步的,应该是自己才对,没想到却被厌结抢了先。
不论他日后怎么安抚部众。
是用酒肉还是刀锋。
厌结都是这部落中惟一的王。
再也不会有“司命”这样的人骑在他脑袋上,把盟主当做傀儡。
即使为了平和过度,也是由厌结立一个听话的心腹,把他当做司命。
但这个司命却是蹲在厌结脚下的,比他低了不止一等。
就和酒肆房顶上立着的酒招子一样。
看不看这招子,大家都知道酒肆是喝酒的去处。
但没有招子,总是有点怪异。
若是把挂招子的旗杆,每天砍断一点,让它渐渐矮下去。众人慢慢习惯了,这招子没有也就没有了,算不得什么。
循序渐进和突然为之是很不一样。
同样也能放在白慎身上。
他笃定厌结不会因为泄愤这样极为可笑的理由,突然杀了自己。
那样的话,他对整个漠南都无法交待。
步步蚕食,不但是最好的方法,也是最稳妥的。
想到这里,白慎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
他觉得这些马,都是厌结自己杀死的。
而他带来的人,自然也和这些马的命运一样。
白慎部落的战事,虽然都不是庸手,但这里毕竟是厌结部落的地盘。强龙不压地头蛇,厌结有无数种办法可以让他们消失。
说不定自己那些部下的尸体,现在正在某处黄沙下面渐渐被干燥,直至下场沙暴料临时,要是运气好,才能把他们吹出来,重见天日。
相比于打败一个部落,这些宝马再珍贵也不值一提。
兼并了白慎部落后,厌结部落就会成为漠南绝对的霸主。日后纵横驰奔,无论是马还是骆驼,都不会受到任何阻碍。
厌结就可以集合两个部落的力量,一点点的将其他四个部落吞并至自己麾下。
甚至不用他亲自出手。
一旦白慎部落沦为了厌结部落的附庸,其他那四个部落定然会闻风而降。臣服有的时候比占领更为有用,这些不落的战事,就会成为厌结的马前卒,替他继续攻伐,刀锋直指下危城中的世家们。
这个念头让白慎不寒而栗。
在他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打了个冷战时,厌结已经转过身来,双眼直勾勾的看着他。
“你发抖了。”
厌结说道。
白慎先是一愣,接着摇了摇头。
方才那一瞬,他的确是感觉到了从心底里升起的寒意。
可他并不知道自己当真打了个寒战。
发抖和打寒战不一样。
前者是懦夫的象征。
身为大漠之上的勇士,可以因为冷而打冷战,但绝对不能因为害怕而发抖。
勇士的定义便是勇猛之士。
勇猛的人不懂得什么是害怕。
摇头之后,白慎忽然看到胸前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