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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内的审美还停留在大金链子小手表上面,但凡只要混社会的,脖子上必定戴着一个大金链子,以示意自己混的有多好。
在酒吧里寻欢作乐,必须穿着短袖,得露出胳膊处的纹身,以免有人不尊重自己。
龙哥是这一类人。
他穿着紧身衣,黑裤子,带了三个小弟,老早的就发现了辛小婉一个人坐在一个散台处,那皮肤是真的白,跟小孩皮肤似的,身材也特别的好,细胳膊细腿的。
奶中间的那个沟也若隐若现的,勾人的不得了,估计用力一捏,就得在手里变成多少个形状。
像会所,大浴场的那些女人跟眼前这女人简直没有办法比。
龙哥都禁不住想了下,这女人这么瘦弱,经不经得住自己整的,然后一边和手下三个小弟示意了一下,一边在强劲节奏下扭动的身体,扭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