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重回一把火>第227章 你妹的,还好吗?

一直到上完课回到宿舍,余文钢的思维都还没完全从“我有病”这一结论中完全脱离出来。

爱与被爱的能力!

在这一点上,他确实不具备了。

严格来说,是还具乍见之欢的能力,却缺少了久处不厌的能力。

打个比方说,他在这一世见到侯艺雯时,凭借前世对她的了解,颜值身材在线、性格大方直爽低调的侯艺雯立即就对他形成了一定的吸引力。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向她提出了“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互为挡箭牌的提议。

从心理学上来说,这就是一种源自于潜意识的喜欢,只不过被他的意识思维裹挟上了一块挡箭牌,来为他自己留下一条退路。

可是在经过充分的接触和了解后,因为侯艺雯的傲娇和屡次用言语刺痛他,这种源自潜意识的喜欢很快就退却了,变成了抗拒。

正因为如此,他在中午才会在何易伟面前否认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这明显是在打退堂鼓。

他若真还具备久处不厌的能力的话,包容侯艺雯的那点小傲娇又算的了什么?

严格来说,这其实是一种渣。

精神渣。

撩了人家,却不给任何解释抽身就跑,这样的行为其实比脚踏几只船、搞多人运动更渣,渣得连正在反省自己的余文钢都开始鄙视自己。

唉,没救了!

摇了摇头后,他再次吩咐了葛中杰一声:“老大,通知大家赶紧换衣服集合,去篮球场。”

他准备去篮球场好好发泄一番了。

重生了这么久,每天早上的晨跑他一直在坚持,可篮球却一次都还没摸过,这实在是有负于前世电信院“篮球王子”的美名。

在葛中杰的再次通知下,被余文钢点名的几位男同学很快在305宿舍跟余文钢汇合。

该出发去篮球场了。

按照新生杯篮球赛的比赛规则,每班报名队员最少8人,最多不得超过12人,余文钢根据本班的情况,准备安排一支十人左右的队伍,其中主力五人,替补五人,正好能内部打个全场。

没办法,越是有名的大学,就越多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只有少数人在有着好成绩的同时,还具备不错的运动天赋及爱好,因此,余文钢只能在矮个中拔高个。

只不过这一次,他只点名了其中的四人:程学敏、周树荣、丁亚平、任友松。

这四人再加上他自己,将是通一班的绝对主力。

至于像葛中杰那样的,只能算是运动天赋还行,但篮球水平却极其勉强的替补。

“班长,咱们去哪个篮球场?”

身穿一身篮球服,长得白白净净的丁亚平稍显腼腆又稍带兴奋地问道。

“去学生活动中心旁边那个吧。”

余文钢不假思索地回道。

在江大,因为学生人数众多,因此运动场地也很多,就算是在信息学部,大大小小的篮球场也有七八个,而学生活动中心旁边那个,则是余文钢前世最喜欢去的一个。

“哇塞,那里可是高手如云啊!咱们行吗?”

丁亚平略显担心地问道。

别看丁亚平长得白白净净,看起来很斯文,但他篮球其实还算是打得不错的,而作为通一班为数不多的篮球爱好者,他早已考察过信息学部的各个篮球场,摸清了底细。

“有我在,不行也得行啊!”

余文钢颇为自信地回道。

他之所以选择活动中心旁边的篮球场,原因就在于那里高手如云,几乎汇集了整个信息学部篮球打得最好的一帮人。

在余文钢看来,一支尚未经过磨合的全新队伍,只有跟高手去对抗,才能快速磨练成型,逐渐打出默契的配合来。

而通一班的这支主力队伍,相对于大学内的业余水平来说,其实并不算差。

比如说丁亚平。

别看他长得斯斯文文、白白净净,身体略显单薄,个子也仅有一米七五左右,对抗能力相对稍差,但余文钢知道,这家伙投得一手很准的三分球,是得分后卫的有力人选。

再比如说任友松。

这家伙个子很矮,顶多一米七,但他却十分的灵活,不仅控得一手好球,还有一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抢断神技,是控球后卫的绝佳人选。

又比如说程学敏。

皮肤黝黑的程学敏身高一米八左右,论个头,比余文钢还要矮了几公分,可余文钢知道,这个敦实的家伙不仅底盘很稳,还有着相当不错的弹跳力,在防守跟抢篮板方面是一把好手。

最后说周树荣。

这位来自山东的汉子,身高一米九几,体重一百八十斤,比余文钢还高出半个头,这样的家伙往篮下一站,就能给他人巨大的威胁力。

这是中锋的绝佳人选。

至于余文钢自己,能突能防,能控能抢,远中近得分能力都一流,是篮球场上的多面手,队伍齐整时,他可以安安分分地打个小前锋,不齐整时替补那个位置都不会差。

这样的队伍,打打班级赛一点问题都没有。

“走,咱们去篮球场亮个相,打爆那帮家伙!”

余文钢抱起了一个在回来路上新买的篮球,开始为大家打气。

在球场上,球可以输,但气势不能输。

当然,他也想以一种特别的出场方式,去会会前世篮球场上那帮外班兄弟了,比如说许峰之类的。

许峰!

许莉她哥!

你妹的,还好吗?

一听说余文钢准备去挑战代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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