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修今年没有回老家过年。
虽然俗话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但洛修现在的知名度,用不着回老家炫耀。
他甚至把父母接来羊城过年。
洛为民和俞静女士住进别墅后,生活上各种不习惯。
特别是每天早上起来,什么都不用干。
想要打扫卫生,阿姨已经抢先做了。
想要做饭,也完全没有自己表现的机会。
两位都是老实人,不想让儿媳觉得自己年老不中用,想发挥自己的价值。
这也是他们一直不肯退休的原因。
按俞静女士的话来说,除非生个孙子让她照顾,否则她肯定要出去工作的。
她从来没想过,洛修以后有了孩子,也是请月嫂和保姆照顾。
洛修现在比较头痛的一件事是,怎样让父母找到更高的人生追求。
除了儿子、孙子之外,还能有更高的精神追求。
“你爸不是挺喜欢写诗的吗?可以让他去写诗呀。”关诗雨出主意说。
洛修不屑地说:“我爸那叫诗吗?就那狗屁不通的打油诗,你还每次给他点赞,他都快以为自己是李白转世了。”
“水平怎么样不重要,我们可以把他弄进羊城的作家协会,所有人都会哄着他,说他的诗写得好,求他赠诗。”
洛修听到这里,马上明白她的意思了。
“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咱们家的诗仙,平常没事就去作协和那些文人墨客喝茶聊天,吟诗画画,每年出本诗集,去参加各种文化交流活动……”
洛修兴奋地抱着女朋友亲了一口,“还是你们这种豪门家族会玩。”
“至于伯母,加入太太圈,去美容院,茶话会……很快就把你这儿子忘掉了。”
“忘掉好,忘掉更好!”
洛修未来注定会越来越忙,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在父母身边。
就算一直陪伴在身边,父母也不了解自己的工作,不能真正在精神上溶入对方。
人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心并没有在一起。
让他们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成就感,或许才是对他们最好的生活方式。
人只有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了,才能让身边的人都过好。
……
进作协的事很简单。
洛修把老爸平常写的散文和诗歌送去作协,请他们指点。
第二天就有几名作家登门拜访。
他们拿着诗赞不绝口,称先生大才,有李杜之遗风。
洛为民当然是不信的,虽然自己爱写诗,但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水平也就那样。
几名作家又来了几次,再三邀请他加入。
加上洛修在旁边鼓动,他开始相信自己是有点水平,也终于答应加入作协。
爱写文章的人总有点盲目自信,过于高估自己的写作能力,并且接受不了批评。
而且文无第一,本来文章就很难分高下,大家都说好,你也没证据证明他写得差。
洛为民同志就这样成为了一名作家。
衣着打扮也变得不一样了,喜欢穿传统的服饰,手里爱拿一把折扇。
因为要帮别人题字,天天在家里练字,一手毛笔字是肉眼可见越来越好看。
由于他平常都跟一群文人来往,看的书也越来越多,写出来的文章似乎也越来越好。
有一天雅兴大发,要为儿子的公司题词。
洛修看他写完后,大手一挥,对秘书说:“好好装裱,挂到我办公室去。”
第二天有客户上门拜访,对着那幅字看了很久,赞赏说:“这幅字写得真好,一看就是出自大家之手!”
洛修听了笑着问:“哦?我也不太懂书法,请问好在哪里呢?”
“你看这字笔酣墨饱,一笔笔铿锵有力,可谓是一字千金啊!恕我眼拙,请问这书法出自哪位大师之手?”
“这字是家父所写,他听到陈总如此赞誉,想必也会很高兴。”
“原来出自老爷子之手,果然家学渊博,要是有空我想亲自拜访,向老爷子讨一幅墨宝。”
洛修听他这么说,都有点怀疑是不是真的写得很好。
不过随后一想,写得好不好不重要,老马随便画幅画,也能拍卖出天价。
只要自己的身份在这里,老爸写的字就是好字。
洛修回家后,把这件事转述给老爸。
洛为民问:“那个陈总和你的生意谈成了吗?”
“刚刚接触,还在谈。”
“你下次跟他说,要是谈成了,我就送他一幅字。”洛为民自信满满地说。
“有老爸你的字,就算我给他的条件再苛刻,他也马上答应下来。”洛修笑着说。
“那你也不能占人家便宜,做生意还是要讲究公平的。”
洛为民开始教育儿子。
“对对,老爸你说得对,咱不占他便宜。”
洛为民听后,很满意地点了点头,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继续练字。
自己写的字有人懂得欣赏,还能帮到儿子,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让他感到满足了。
俞静女士也同样找到了她的人生追求。
跟着一群阔太太喝茶、聊天、打麻将、做spa……
展示儿子、儿媳送她的珠宝、首饰、包包……
她很快发现自己和那些阔太太的差距。
别人的坐姿、走路、谈话、吃饭等各方面都很优雅,看起来就是天生富贵。
而自己各方面就像从农村出来的,容易出丑。
为了不影响自己儿子的形象,她开始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