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抗日之白眼狼>第六十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
擒来。可真正让我头疼的是平叛之后的善后事宜,如果不找个法子,一劳永逸彻底解决蒙古的问题,那么叛了平、平了再叛,如此循环下去,将永无安宁之日!”

徐世昌、贡王和张寿增三人点了点头,刘庆斌说得的确是事实。

“因此,我想出了一个法子,你们三个人参详参详。如果,你们觉得可以的话,那就尽快完善,然后报请大总统批准。我想,如果这个法子可以实施,那么蒙古的问题就能彻底解决。”刘庆斌的话说得三人心里痒痒的。

“刘公子,你快说,到底是什么法子?”贡王最为着急,毕竟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

“建立中华民国蒙古自治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刘庆斌一字一句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三人愣了愣,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提法。

“刘公子,这民族区域自治是什么意思?”徐世昌首先问道。

刘庆斌仔细回忆了一下,然后说道:“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民国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这个自治和民族自决有什么区别?”徐世昌心中还是有些疑虑。

刘庆斌毫不犹豫道:“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

徐世昌点了点头。

贡王接着问道:“自治省有哪些自治权?”

“蒙古自治省除了可以行使和内地其它省一样的的职权之外,可以行使的自治权有立法权、变通执法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培养人才的权利、组建警察部队的权利、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管理财政的权利、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

贡王满心欢喜,这比他想象的自治要强了许多,至少不再是空洞的,二是有了具体的内容。

张寿增也问道:“公子,这自治权如何行使?”

“自治权由蒙古自治省省政府行使,蒙古自治省省长必须由蒙古族公民担任,省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可以合理配备蒙古族以外的人员。其中,省长经自治省各地方推选后由民国政府任命,副省长直接由民国政府任命。省政府其他人员,由省长和副省长共同任命。”

徐世昌和贡王、张寿增交换了一下眼神,贡王和张寿增都点了点头。

“徐大人,我还要去张罗平叛的事情,这成立蒙古自治省的事情就要你们多操心了。你们要觉得可行,就尽快斟酌完善,这方面你们都是行家!”刘庆斌习惯性的准备甩手了。

“可行!绝对可行!既确保了国家统一,又实现了民族自治,一举两得呀!再说了,成立了自治省以后,他们就再没有理由发动叛乱了!”徐世昌三人不断点头。

刘庆斌心想:不可行才是怪事呢!民族区域自治可是经过后世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过的,也是解决民族问题最有效的办法,怎么会不可行呢?

想到这里,刘庆斌起身准备离开:“对了,徐大人!将来向大总统报告的时候,可别说是我想出来的注意!”

徐世昌奇怪道:“这是为何?”

“不管再好的东西,如果让别人知道是个小孩子想出来的,多少会有些心里不舒服或者抵触情绪,这样不利于自治省的尽快建立……”刘庆斌话还没说完已经转身离去了。

“刘公子,真乃天纵奇才……”贡王感慨道。

“这小家伙的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这样的法子都能想得出来?”徐世昌嘴里咕哝着。


状态提示:第六十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