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团宠大佬四岁半>第364章 吴桐

李胜男一会会儿出神,干啥都没心思,差点薅了一把花生苗。

“别拔那个,这不是草。”

今天又跟她当地邻的知青吴桐赶忙制止她,一脸关心地问:

“你今天咋了,心不在焉的。”

说起来,李胜男算是知青里来得比较早的,在知青点里还住了几年,跟好些人关系都熟。

像是跟她不对付的江小月,来自本省省会隔壁市的吴桐,还有来自京市的金戈,来自西北的袁朗,他们五个就是一批的。

但要论合得来的,还得数吴桐。

吴桐家里条件不太好,上头有俩哥哥一个姐姐,底下还有一个弟弟。

本来下乡这个事儿吧轮不到她,但是当时年纪小,被家里哄着来顶替弟弟的名额;

过来后这些年家里头对她不闻不问的,就跟没这个闺女似的,闹得她自己个儿心也凉了。

吴桐比李胜男还大上两岁,今年都快三十了,好些人给她做媒,要她赶紧在这边成家。

偏她心里堵着一口气,愣是不肯点头嫁人。

李胜男知道她想回城的。

或者说,她想过得比家里人好,想叫他们后悔,他们当年随意丢下的弃子,最终反叫他们高攀不起。

吴桐长得很秀气,细眉细眼的有股子南方水乡的温柔韵致,在这浓眉大眼粗犷彪悍的北方,实在很醒目。

但她更出众的却是那一身不落俗套的出尘书卷气。

跟李胜男虚有其表不同,吴桐这真是长年累月手不释卷熏陶出来的气度。

不是没人打过她的主意,但有李胜男跟宋春安护着,吴桐这些年还能安然无恙地继续读书,期待着某个天降机会被她抓住,一朝扶摇而起直上青云!

吴桐有心气儿,行事讲究原则,与其他那些或是喧嚣浮躁得过且过,或是蝇营狗苟为了回城不择手段的人全都不同;

也就跟心大乐观的李胜男能合得来,再就是爱屋及乌地跟宋妹夫春安同志来往多些,还顺便挡了好几回江小月不安好心的小算计。

自打李胜男嫁入宋家,又怀孕生女,心思慢慢扑在丈夫孩子身上,与吴桐的来往疏远了些。

吴桐却尊崇君子之交淡如水,并不以为意,主动往宋家跑,一来二去,又跟懂事好学的宋淼交情笃厚起来,也是意外之喜。

不过自打李胜男一家,斥巨资从县里淘来大批书籍,有偿租与旁人,却又免费教人识字讲解,立志科普助农,吴桐对旧友的感情再度炽热起来。

她既喜欢读书,又感佩朋友的胸襟,常常自愧不如,到处跟人宣扬李胜男的好处;

并自告奋勇来帮忙,参与扫盲行动,兢兢业业耐心负责,不求回报,只求多读书,多助人读书,即大为满足。

再到后来,李胜男家的宝贝闺女得到栾白露等人赏识,每天教授大量宝贵知识,更是把吴桐羡慕得不得了。

可她资质不行,人家老师瞧不上,她也学不开窍,旁听也跟不上,也就只有羡慕的份儿。

吴桐不会承认,因着宋瓷的卓越表现,她都动了结婚生子的念头。

好在很快又打消了。

这很简单,看看村里其他孩子即可。

尤其是江小月她闺女宋凤仙,真的是朽木不可雕的典型,她看着都替江小月心累。

别人家的孩子有好有赖,有天资的差异,但也得看爹妈怎么教。

吴桐一路看着李胜男跟江小月过来,对自己能否当个称职的妈妈心存疑虑。

宋瓷越优秀,宋凤仙越不受教,她越是不敢轻易踏进婚姻,养育另一个新生命。

再等等吧,等她再强大些,或者遇到一个也能跟她共同担负起家庭重担的有为君子,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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