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团宠大佬四岁半>第606章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几人听宋瓷说得热闹,也都捧场地点头附和。

金戈极有眼色地不时接上几句,出了几个点子,补充一下意见,倒是将煽动效果又增强几分。

说到后来,他也来了兴致,一副一正地跟宋瓷认真探讨起来,大有联起手来白手起家创业发家的架势。

能拉到金戈这样强有力的盟友,绝对是意外之喜。

不说别的,光凭金家在京城的关系,不说打通两地之间的商路,最起码两头进货出货的渠道是不成问题的。

且还能解决火车皮运输的问题,金家有门路拿到批条,借宋瓷这边开个方便之门,不过是捎带手的事情。

宋瓷乐见金戈加盟创业,想借助他背后的能量创业赚钱;反观金戈,又何尝不是如此?

这世上,就没有嫌钱多烫手的。

尤其是像金戈这样心有所属,极力想要在岳家面前表现,争取早日抱得美人归的,更是巴不得明天就做出一番事业,证明自己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单能养家糊口,更值得托付终身,是打着灯笼没处找万里挑一的好女婿人选。

宋瓷跟金戈一拍即合,俩人眼界开阔思维活跃,稍微一说便能说到一处去,还能互相启发补充,不大会儿工夫,居然已经有了大致的章程。

大队长等人在旁边听着,只觉得不可思议。

平常也都知道宋瓷小丫头灵,可也没想到能灵到这份上,竟然能跟金戈说得头头是道,半点不落下风。

金戈那是啥人?京城来的子弟!别看平日里总是嬉皮笑脸,油嘴滑舌的跟谁都笑嘻嘻跟个话痨似的,看似很热情;

可这些年一个村子里住着,他到底啥性子大家也都摸着个三四五的。

人家少爷那是有教养懂礼貌,不把人分个三六九等,对谁都不远着;但其实也不是那么好亲近的,骨子里傲着呢。

但你又不能挑出人家的不是。

尤其有眼睛长到头顶的梅傲雪比着,金戈那真是客气极了。

不过人家那叫傲骨气节,跟傲气自满可是两码事。

老话说的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看看他身边交好的是啥样的朋友,也差不多就能咂摸出这人两分底细来。

看看人家金戈,平日里形影不离的是张敬谊、袁朗这样的大好青年,说明啥,金戈起码不比他们差,都是一路人。

再看看围着梅傲雪跪舔的又都是些啥样货色?

占便宜没够,自甘下贱把自己个儿当伺候人的丫环使的王青苹;心思不正,仗着长了张不错的面皮,想倒贴女同志吃软饭的王红胜。

啧啧,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同样的道理,能跟眼界不一般高的金戈说得这么投机的,那肯定也不能是肚里没货的草包。

还是小看了宋瓷丫头。

别看平时总说她是小天才、神童啥的,那不过是看她学习好,拿话夸她罢了,没人太当真。

可这会儿听听,小丫头滔滔不绝言之有物以理服人的,就是换成几个大人都未必有她这样的见识,未必能叫金戈正眼相待,更别说勾得他喜不自禁地主动央求着要合伙干事业了。

宋瓷小丫头,真的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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