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瑞门,不是美国,公然持枪是犯法的。”
“我真想替樱子一枪打死你,让你也尝尝这种滋味。”
殷黎森转过身,额头就紧紧贴在女人手中的枪头,“那你开枪吧。”
他这条命就是欠姜樱子的。
“说得到轻巧,我就不信你不怕死,”女人拿枪指在殷黎森的胸点了点,她摘下他的墨镜,挑眼与他对视,“我以为你今天不会来的。”
殷黎森将她手里的枪塞回到她的提包里,“只要我还活着,我一定每年都会来。”
只要他还活着,他就永远都亏欠墓里的这个女人。
“你人来了又怎么样,你都跟别的女人结婚了,你以为樱子泉下有知,会乐意看见你吗?”
洛彦笙嘴上是替姜樱子不值,可心里更多的是埋怨殷黎森薄情。
“我只是给她带了她最喜欢最想要的东西,就算我没有跟别的女人结婚,那又能怎么样?”她已经死了,这是永远都不可能改变的事实,殷黎森能做的就是把她永远记在心里,“何况,我娶的也不是什么别的女人。”
呵,洛彦笙喉间溢出冷笑,谁都知道殷黎森娶了宋氏的千金,联姻也好,有所图也罢,他终究是跟其它女人在一起了,“你可别告诉我说宋氏的千金是樱子失散的姐妹。”
姜樱子与洛彦笙从小被孤儿院收养,年纪也相仿,而姜樱子没有洛彦笙那么幸运,可以被东洛集团的总裁收养,她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直到那次在洛彦笙的生日会上,她遇到殷黎森,这个让她见第一眼就沦陷的男人。
当年的姜樱子才十八岁,女子含苞欲放的年纪,她甘愿放弃学业,成为殷黎森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一个卑微的情妇。
那时的殷黎森二十四岁,他人生中最低迷的那几年,游走在各大娱乐场所,来者不拒是他一贯的作风,在他的眼里,倒贴的女人排排队,个个都是为了钱,要钱,他就给,只要哄得他高兴,钱算什么?
姜樱子模样精致,小小年纪却发育极好,是个男人都不会拒绝这种送上门的美餐。
最终,她成为他身边唯一一个女人,然而,他依然说,他不爱她,更不会娶她,她的去留与他无关,他只是将她养在家里,从不会限制她的自由,即便有一天她离开了,他也不会在乎。
四年前,殷黎森与姜樱子被关在金莱的地牢里,她受他牵连,从没有一句怨言,他说,这就是她硬要跟着他的下场,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而姜樱子却说,她这辈子不可能成为他的妻子,那么能跟他死在一起是她最大的幸福。
最后,那一声枪响,她死在了他的怀里,她说,他从来就不是属于她一个人的,她只想让他永远都记得她,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为他而死。
姜樱子做到了,殷黎森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这个为他而死的女人,他甚至用一生去吊念,他欠她的,他会用一辈子的时间还给她。
只是他将他所有的亏欠加注在了宋芷青身上。
“她是宋氏的千金,当然不会是樱子的姐妹,”她就是她,这才是殷黎森最心底的声音。
“这次回来多久?”自从姜樱子死后,一切都变了,原本洛彦笙就是殷黎森心目中妻子的最佳人选,她是东洛集团的接班人,他们是这么的相似,这么的意气相投,这么的心心相惜。
然而,一个人的死,改变了三个人的命运,洛彦笙去了美国,她以为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付出了生命,那么男人就该用一生去怀念,她也亲耳听见殷黎森说,他这辈子只娶姜樱子一个女人。
可如今,殷黎森结婚了,他的妻子,不是姜樱子也不是她。
“几天吧,我要是不在美国守着,我怕东洛集团以后都没有我的一席之地了,陪我去喝几杯吧。”
他们就是如此的相似,明明都是富二代,却总是为了不被排挤而不断努力。
宋芷青回到家里,殷黎森没有回来,到了晚饭点,他还是没有回来,手机依然是关机状态。
宋芷青坐在大厅里,张妈早已做好了饭菜,宋郁卉知道殷黎森可能回来了,也早早地就回到了别墅。
“少奶奶,郁卉秀,你们先吃饭吧,少爷可能有事要忙,等他忙完了自然就回来了。”张妈自然知道殷黎森的去处。
“我没胃口,你们吃吧。”宋芷青上了楼,将自己关在了房间里,她第一次如此迫切地想知道殷黎森的行踪,为什么他要在她熟睡的时候闯进她的身体里,等到她一觉醒来,却没有他回来过的痕迹。
nig里,酒过半旬,俩人半躺在沙发上,洛彦笙靠在殷黎森的肩头,伴着嘈杂的音乐声,他们看着舞池里不断晃动的身躯,洛彦笙握着酒杯,抬起手臂指向舞池,借着酒劲,喊得极响,“你看,他们都是疯子,跟我们当年一样,全是疯子。”
殷黎森没回答,只是不断地往嘴里灌酒,洛彦笙扭过脸,她仰头看着殷黎森的下巴,极短的胡茬,摸上去像小刷子一样,“哈哈…好玩……”
男人口中溢出的一滴红酒刚好滑到她的脸颊上,她坐起身,一直手臂撑在沙发靠背上,一手搭在男人的胸口拍了拍,“你看我的脸。”
殷黎森伸手抚过洛彦笙的微微泛红的脸颊,有点发烫,这四年来,他们也极少见面,一年也就一次,两次……应该不超过三次,他一直在变,那她呢?肯定也一直在变,“妹,什么时候嫁人?你给我送了份大礼,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