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公子无声地叹了口气。
他知道,丁小将军这么说,就是明明白白的拒绝。
他也知道,这人实在是个出其不意的性子,干出什么自家都不该意外。
可这种事,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放任其乱来,定要弄个明白才是。
苏子期挑了挑眉,冷冷地道:“那,我若是硬逼丁丁如此,丁丁又当如何。”
丁宁“噗呲”一声笑了出来,混不在意,抬眸挑衅道:“那就看行止想怎样威逼我了。”
丁小将军看起来也是很意气嚣张了,一股自信正是天不怕地不怕。
话是如此说,也不如何气势汹汹,但他却给人一种,无论你使什么手段,我自浑然不惧的感觉。
真真是……叫人不爽啊!
春日丽景,云栈萦纡登青山,风烟尽入公子的瞳孔眼底,没有丝毫的红尘气,他也不曾动怒。
苏子期的语调也很平和,但这音色听入人耳中,却是森冷的,“不如何。”
“丁丁才是在逼我才对,我又怎能逼得了丁丁。”
“你我许久不曾动手,与其说来说去,不如拔刀较量一番,如此便是最好!”
“哈哈哈哈哈,”丁宁放声大笑,用一种充满战意的眼神注视着苏子期,“正是手痒了,你我就该认认真真打一场!你知道,我那把刀,向来不轻易拿出来。”
“合该如此。”
“血河红袖,不应挽留。我亦用宝刀杀出血海尸山,吃饭的家伙儿,岂是随便什么人都配见的!”
公子对上少年的眼,平静地说道。
少年单手拿着一个黄布包裹,这个包裹长长突突的,抬眸道:“可惜这里施展不开,要想好好战一场,不该在这里打。”
公子道:“去天泉山巅如何?”
少年拍掌欣然:“再没有更好的地方。”
阳光穿过密密的枝头,照到二人的身上。
二人各自将轻功施展开来,人影飘忽,刹那间便无影无踪了,此处至于一阵微微的风,风中犹有一片叶子将落未落,正打着旋……
——我是场景分割线——
天泉山巅,风景正好,一望无际,万里无云。
今日正是,四月四,午时,和风丽日,杀气弥漫!
天正好,风正好,刀正寒。
画面交错,刀锋闪烁,两人遥遥而立,互相对视了一眼!
一黑一白,一人广袖飘逸,一人剑袖干练。
丁宁早换上惯穿的黑色劲装,穿着自己最爱的小牛皮靴,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摸来的,但他就是有这个能耐。
在烈烈的阳光下,谁都可以看出他身上的一切,都是用非常昂贵非常稀有的质料作成的,轻柔光滑如chù_nǚ的皮肤。
——一个落拓天涯的浪子,是不配穿这种衣服的。
但是此刻,任何人看到丁宁穿穿戴整齐的样子,都不会说他不配,也不敢说他不配。
因为,非但这身衣裳很适合他,那把刀也很适合他!
并不是所有的浪子,都能拥有这样子的刀。
苏子期从不敢看轻丁小将军,因为他非但很了解丁宁的性子,也见识过丁宁的刀法。
两人原是常常过招的。
在这剑术风靡的江湖,使刀的人不少,却也不多,找到一个相惜的,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一世的较量!
况且,他俩使得都是轻刀,轻刀快马,肆意江湖。
圆月弯刀神隐天下,不应宝刀早成过去,神刀堂一夕倾覆,彭十三豆心性不合,血刀老祖作风恶劣,怎能与其为伍。
江湖浩大,明月天涯。逍遥红尘,快活潇洒。
可是,太寂寞了。
凡是武者,总有一个梦,那就是登上武道至途,破碎虚空,不断追逐。
凡是练刀练剑的人,就想要入真正的刀剑之境。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互相争斗,互相拼搏,最终留下稀世珍宝,但“珍宝”之间也有相互扶持,同道而行的时候。
这条路,太寂寞。懂的人,太稀少。
对手就是最好的朋友,朋友就是最好的对手。
一分生死,就带着对方那一份继续前行。
不分生死,就挽着对方的臂膀慢慢进步。
苏子期和丁宁,是耐得住寂寞,一点一点前行的人。
但他们有时候也需要一点动力,一点争斗、进取、在厮杀之间的动力。
这点动力,由心心相惜的同道来给予,满足了对武道的渴望,也在可掌控得范围内,就算拿起真刀真枪,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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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苏子期觉得值得,丁宁也觉得值得,他们都跃跃欲试,那便足够了。
苏子期深吸了一口气,肺腑都在战栗兴奋的,血液好似在经脉之中沸腾,战意如斯难以抑制。
他握紧了红袖刀的刀柄,
——配让这把神兵出窍的人与器,实在不太多。
丁宁与丁宁的刀,绝对在他十指之数里面。
丁小将军对待战斗拼杀,对待值得尊驾的对手,总是保留着十分的认真。
临时的比斗,也把自己收拾到了最好的状态。
那光滑的衣料紧贴在他光滑瘦削的身体上,剪裁之贴身,手工之精细,使得他在瞬息之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甚至就好像忽然变成了另外一种动物。
现在他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头黑色的豹子。
敏捷的豹子,峻厉的豹子。
“搜”得一声,那包刀的黄布被揭开,直直甩到了天上,它飞得很高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