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姑娘虽然年纪不大,却性子坚定,又有手段,就这么把诺大织坊撑了下来,如今她已经二十三了,弟弟也十岁了,姐弟俩也没什么亲近的亲戚,就这么相依为命。
至于花样,当年莫父是个才子,擅画花卉,这莫家绣坊的花样,全都是出自他手,所以莫家的丝绸,又叫繁华锦,在江宁府小有名气。
而紫色,据说是莫父无意中发现的,只是那时候染的少,一年也就两三匹,后来到了莫忘初手里,不知道怎么的,渐渐就能多染些了,只是平民不能穿紫,到头来都到了赵知府手上,也赚不到什么银子。
唐时锦怀疑她是在养胭脂虫,也就是胭珠蚧,这东西有时候提取出胭脂虫红能用到口红里。
这是一种长在仙人掌上的虫子,是可以饲养的,但是她记的这种东西不是华国本土产物啊!
她有点好奇,但这是人家赖以生存的本事,她也没想非得打探清楚,反正她能染就行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