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悠闲桃源>第101章古哇

早先年,程小麦经常从雷公嘴跑到盘马峰那里去玩的,一个来回,一天的时间,连走带跑的,从不知道累。

回到家里的时候,往往是收获满满的,拎着一网兜的石鸡。

这里所提的石鸡,并不是禽类动物,而是生长在皖南山区的一种蛙,土黄色的皮肤,个头不大,叫走来的声音是“咕哇、咕哇——”,听起来好像是苦娃啊,苦娃啊!

不过,这种石鸡的味道非常好,一点都不苦,如同鲜嫩的鸡肉,加上它白天喜欢躲在石缝里,只有夜晚才出来活动,故一直被当地人称作石鸡。

中午时,大家就地休息,将自带的干粮凑在了一起,吃了起来。

他们这次活动,只带了这一餐的干粮,接下来几天里,有没有吃的,全靠在深山里寻觅了。

黄爱华坐在程小麦的对面,她问道:“程同学,中午这一餐吃了,身上就没备任何食品了,晚上这一餐,你能告诉我们吃什么吗?”

这是典型的吃了上顿愁下顿的苦娃啊!

听了她的问话,旁边一帮美女吃货,都将贪婪如饿猫一样的目光,齐唰唰地锁定在了程小麦的身上。

程小麦顿时是一脸的黑线,这都是什么眼神啊!

他啃着一只玉米棒子,朝黄爱华说道:“黄同学,你是吃着碗里扒着锅里啊,急什么啊,船到桥头自然直,到了什么地步说什么话,饿不了你的。”

“能不能向我透露一点信息,我好向网友播报一下啊!”黄爱华抗打击的能力绝对强,穷追不舍地问道。

程小麦只好说道:“晚餐可能迟一点,我到时带你们吃苦娃!”

黄爱华一脸懵圈:“苦娃?”

“吃苦娃?”

“我怎么听着好恐怖!”

程小麦说道:“我说的这苦娃,其实是一种石鸡!”

来自芜湖的舞蹈演员章小倩,旋即自作聪明地说道:“我知道,这石鸡是中型雉类,比山鹑稍大一些,两胁具显著的黑色和栗色斑。”

“可我好像听说,这种石鸡是野生保护动物,不能吃的吧?”

程小麦摇了摇头,说道:“章美女,我所说的石鸡,与你说的风马牛不相及,丝毫没有任何的关系。”

“时间不早了,我们出发吧!”

他站起身来,向那八个美女说道。

一只狗,九个人继续在指定的路线上,向前走去。

黑皮疯狂地摇着尾巴,前后来回地飞蹿,想想主人交给自己的光荣使命,真的感觉压力山大啊!

汪汪!

黑皮突然冲着前面叫了起来。

在前面不远的路上,出现了一对野猪,好像是一对夫妻,正带着几个孩子在那里散步。

一时间,黄爱华和那几个美女都被吓住了。

她们都知道野猪一旦疯狂劲上来了,根本不是一般人可以抵挡得了的。

可是,下一秒就让她们傻眼了:

那对野猪夫妻听到黑皮的叫声,都屈下前肢,朝它跪下来了。

那八只小野猪也都学着父母的样子,跪在了那里,好像怕冷似的,浑身都在颤抖。

黄爱华和那些美女们,完全被出现在眼前的一幕,给震撼住了。

汪汪!

黑皮又叫了两声,那对野猪夫妻带着自己的子女,迅速溜到一边去了。

“天呀,这是怎么一回事?”

黄爱华那一双美目无比花痴地看向黑皮,惊叹道“好厉害的黑皮,我被你征服了!”

她突然又惊炸炸地叫嚷道:“可惜啊,我怎么没有将这一幕给拍摄下来呀,天呀,我好笨啊!”

“我真的后悔死了,这一幕如果出现在直播间里,一定会让我的那些粉丝疯狂的!”

“喂,黄同学,别嚷嚷了,快走吧!”

程小麦连忙打断了她的话,“再这么耽误下去,我们走到天黑恐怕都赶不到盘马峰了!”

可黄爱华根本不理他的问,追问道:“程小麦,你告诉我,那些野猪为什么会害怕黑皮啊?你不说出来,我们就不走了!”

“对啊,这是为什么?”一边的朱霞也追问道。

加藤雪子接过话尾子也说道:“程桑,你就给我们一个解释呗!”

这帮美女还真是麻烦啊。

程小麦摸了摸下巴,说道:“这是一个秘密,暂时不告诉你们!”

“想吃石鸡的,就跟着我,如果有想下来在这里和野猪杠的话,我也不会阻拦的!”

说着,他将手朝黑皮一挥,“我们走!”

……

还好,在日头还没有完全沉西之前,这一行人一个不落地赶到了盘马峰的山脚下。

在那山脚下的一片开阔地里,有一条小溪,宽度一米不到,水质清澈,沿着小溪往前看,古树参天,草木茂盛。

趁着夕阳的余晖,大家七手八脚就地搭起了帐篷。

从她们熟练的程度上来看,的确都是一帮登山爱好者,半个小时不到,五顶帐篷沿着小溪旁边就搭建好了。

她们是两个女人住一顶帐篷。

程小麦和黑皮住一块,只是他的帐篷距离她们略微要远一点。

黄爱华一屁股坐在青草地上,说道:“哎玛,累坏我了。程同学,这要到哪吃苦娃啊!”

“不是苦娃,是石鸡!”

程小麦摇了摇头,说道,“听你说苦娃苦娃的,连我身上都起鸡皮疙瘩了,不能再叫这名字了!”

正说着呢,就听到从不远处的溪边传来阵阵欢叫声:

“古哇!”

“古哇、古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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