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青梅煮酒为谁斟>第269章插班生

白玉莲一直盼着儿子回来,做了儿子很多次的工作,每次写信必提回城的事,魏东就是不回,这次终于松了口,她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拉着魏福强马不停蹄的去给儿子跑回城的手续,找接收单位,还把家收拾了一翻,去了趟家具店,把小床换成了大床。

白玉莲有俩个儿子,大儿子魏赞,在区工商局工作,单位有分的房子,他们一家三口都住在工商局宿舍。

魏东刚回城肯定是与父母住在一起,这是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他和魏赟住在小的那间,房间很小,一张大床就已经把房间装的满满的。

魏东的接收单位魏福强早就给联系好了,q城国棉厂,大企业,一般人进不去,魏东直接分到了销售科,工作很好,就是忙,需要天南地北的跑,不过,男人就该出去闯闯。

自己的家从一个大院子直接变成了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框框,这让自由惯了的魏赟很不习惯,但好在这个城市他非常喜欢。

q城是一个海滨城市,有着绵延七百多公里的海岸线,气候湿润宜人,记得第一次到海边,魏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手捧起海水喝了一口,他要尝尝海水是不是像传说中的那么咸。

魏赟最喜欢到海边玩,光着脚走在细细的沙滩上,欣赏着大海白浪翻滚,卷卷而来翻涌叠起的壮观景色,心情会非常舒畅。

他尤其喜欢赶海,在爷爷给他联系学校的空档,他每天都会拎着小桶到海边抓蛏子,挖蛤蜊,他还捡了很多漂亮的贝壳,都洗干净攒了起来,想等回z城的时候稍给小伙伴们。

就这样放肆的玩了几天,英俊的小少年晒黑了,晒黑了的魏赟身上增添了小男孩的气息,不是那么醒目的英俊。

即使是这样,站在五年级三班的讲台上,还是让同学们眼前一亮,有人在下面窃窃私语,“新同学还挺好看的呀。”

黄琼老师亲切的鼓励着自己的新学生,“魏赟,给同学做一下自我介绍。”

魏赟腼腆的看看老师,又看看同学们,六十多双眼睛盯在他一人身上,魏赟不免有些紧张,他抿抿唇,“我,我叫魏赟,我今年十二岁了,从z城来的。”

简短的几句话讲完,魏赟咨询的目光看向黄琼,“老师,这样可以吗?”

黄琼继续鼓励,“给同学们讲讲z城的风土人情,讲讲你最喜欢什么?”

z城有什么风土人情,魏赟是真不知道,要说自己最喜欢什么还是能说出一二的,他咽了一下口水,给自己壮壮胆,“我最喜欢我们村,村里有一望无际的庄稼田,春天,麦子是绿色的,夏天,麦子熟了,整个大地变成了黄色,收麦子的时候,经常能在麦子地里看见兔子,有些小鸟还喜欢在麦秸上坐窝,割着割着就能碰到一窝鸟蛋。”

“哇。”台下一片感叹声,这些城市里长大的孩子们,有些人根本没有见过麦子的模样,更别说是一望无际的麦田,在魏赟的形容中,同学们展开了想象,那满地乱串的兔子和挂在麦秸的鸟蛋都让这些孩子们心神向往。

同学们的表情让魏赟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他越说越轻松,紧张感已经荡然无存,“收了麦子接着就种棒子,等棒子长起来,我们村又变成纯绿色的了,刚上浆的棒子穗特别好吃,煮出来是甜的,到了冬天,棒子收获了,各家各户就变成了一片金黄,屋檐下,树杈上到处挂着晾晒的棒子,我有一个好朋友,叫赵雨,他们家养了一个能听懂人话的小家雀,每天放学都会来学校门口接我们放学。”

“哇!”这个就更神奇了,竟然还有能和人交流的麻雀。

一个小男生小手举得高高,站起问道:“魏赟,小麻雀会和你们说话吗?”

“它不会说话,但是它能听懂我们说话。”魏赟说着,架起胳膊,“就这样,我一伸胳膊它就知道是让它站在胳膊上面,我指着一个地方说去,它就会飞到我让它去的地方,可好玩了。”

有一个人提问就有好多同学跟着问,一时间,台下叽叽喳喳一片说话声,“魏赟,你们捡了鸟蛋怎么处理,要拿回家孵小鸟吗?”

魏赟点点头又摇摇头,“刚开始的时候试着孵来着,但是都放臭了也没有孵出来过,后来再捡了鸟蛋我们就直接弄熟吃了。”

“你们好残忍哦,鸟妈妈好可怜。”有心肠软的小姑娘开始控诉他。

魏赟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他倒是没有觉得残忍,只感觉烤鸟蛋真好吃。

头一次的见会面非常成功,魏赟收获了一大批粉丝,连黄琼都被栩栩如生的乡村场景打动了,心里盘算着等到了假期要找个乡村去玩一玩。

黄琼对着台下的同学们说道:“现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我们的新同学。”

一时间掌声雷动,等掌声平息,黄琼温和的摸了摸魏赟的后脑勺,指着讲台左边临时摆进来的一套桌椅说道:“你先坐到那里吧。”

课间休息十分钟,魏赟的课桌上围满了小朋友,大家都让魏赟讲小麻雀的故事,有些同学在操场上看见飞的麻雀,还故意把胳膊举起来,招呼觅食的小麻雀,“来,落到这里来。”

结果可想而知,没有一个成功的,有同学还想抓上一只,可他蹑手蹑脚的还没等靠近麻雀呢,早把一群麻雀吓飞了。

接下来,魏赟开始忙碌了,q城这边的学习进度比z城的快,魏赟不得不抓紧时间将没有学过的知识补上来。

英语是魏赟的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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