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彩根据若心的指导,果真把自己打扮成一副贤良淑德的样子,当她从舞台上下来后,马上就卸去了脸上的妆容,换上最素净的衣服,头发被编成了两根辫子,用淡青色的丝带绑着垂到胸前。
就这样一眼看过去,那还真的像是一个刚从乡下里出来的姑娘。
平日里所谓的“好姐妹”看到阿彩这副模样,都在笑话她。
“哟,我们的阿彩大美人怎么穿成这个模样?是没钱买衣服了吗?”
“像她这种小伴舞,哪会有钱买衣服。你身上的是什么味道?怎么闻起来怪怪的,你该不会连花露水都用不起吧?就你这副穷酸样,还想出去勾搭大老板,不要丢死人了。”
阿彩一脸淡定地看着她们,根本不理会她们在说些什么。
只要自己过得好就好,根本就不需要向别人炫耀。
而若心则反过来,她选择了一套特别艳丽的演出服。并且叫阿彩帮忙画了一个浓艳的妆。
若心的这个改变,倒让百乐汇的顾客们惊艳不已。大家的鼓掌声和欢呼声比以往更加激烈。
演出完毕后,也有很多客人提出邀约。要若心过去陪酒作伴。
若心学着阿彩往日里的做法,让自己看上去就像只花蝴蝶一样,穿梭在每个桌子之间。
看到若心这么受欢迎,阿志的内心感到十分复杂,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若心能够赚到钱,应该替她感到高兴才对。可看着自己所爱的女人在到处招摇,心里面难免又会感到酸楚。
就算再怎么豁达的男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都会有小气的一面。
阿彩把自己打扮成“村姑”后,主动来到老板那张桌子上,她学着若心教她的方法,对老板露出莞尔一笑。
老板看到这样的阿彩,感到非常受用。在百乐汇里喝完酒后,果真带着她去吃宵夜了。
这个老板吃宵夜的地方也很接地气。就是普通的路边摊而已,完全没有大老板的贵气。
老板解释道:“其实我还是喜欢平民老百姓经常去的地方。百乐汇我也是不喜欢去的。只不过要谈生意,所以不得不去。”
阿彩说道:“我是穷家女出生,一直都是吃路边摊长大的,对这些便宜小吃情有独钟。”
老板感慨地说道:“现在的女孩子都太过虚荣,想找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还真不容易。或许是我太傻了,居然会妄想着在百乐汇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遇到纯情的女孩子。”
“在百乐汇里面,也有不少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孩子。她们每天晚上化着浓妆,穿着艳丽的衣服都是被生活所迫。当她们洗尽铅华的时候,就会恢复到原本纯真的面貌。”
老板说道:“你不用安慰我了。欢场上的事情我还不清楚吗?我在百乐汇里面,只遇到过两个清纯的女孩子。一个是你,另一个是若心。对了,你们同事一场,你和若心相熟吗?”
阿彩老实地回答:“我和若心是好姐妹。”
老板说道:“果然如此,脾性一样的人才会互相吸引。你们两个都是好女孩,能成为朋友也是正常的事情。”
阿彩没有说话,只是害羞地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若心就来了。正如之前所说,若心要让这老板对她彻底死心,所以她要制造成偶遇的机会,让老板知道她是多么的不堪,是和单纯少女完全不沾边的那一种。
看着若心正在不远处化着浓妆,做着些奇怪的动作。阿彩忍不住想要笑出声来。
老板很快就发现了若心,他吩咐手下过去把若心也叫了过来。
老板对阿彩说道:“既然你说和她情同姐妹,应该不介意和她同一个桌子吃宵夜吧?”
阿彩低垂着眼睛,微笑道:“我当然不介意。”
阿彩低垂眼睛这一招,是阿志教给她的。阿志说了,阿彩的眼睛很漂亮,尤其是眼睫毛特别长。阿彩应该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天赋优势。让别人为自己的眼睛而心动。
当阿彩低垂着眼睛的时候,长长的眼睫毛就很好地展现在老板的面前。
这娇羞的面容和弯弯的睫毛,真的让老板有心跳加速的感觉。
或许自己真的遇到真命天女了。
若心被带了过来。她身上那浓烈的花露水香味,让老板直想打喷嚏。
老板亲自给若心倒了一杯茶,问道:“若心姑娘,你今天为什么要做这副打扮?”
若心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我原本就是这个样子的,只不过是百乐汇的老板想让我装成一个清纯少女的样子。为了赚钱,我只好按照老板的意思,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村花。你知道吗?在装清纯的这一段日子里,我有多辛苦。”
尽管若心表现得十分没教养,可也掩盖不了她内心深处的那股气质。
老板问道:“百乐汇的老板为什么要让你装清纯佳人?在那种场所里面,难道不是越妖艳的姑娘就越受人喜欢吗?他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若心用力拍了拍桌子,就连手都拍红了,然后大声嚷嚷着:“我哪知道他有什么目的。反正他就是要把我原来的个性抹灭掉。还好,我是个意志坚定的人。不是这么容易就被改变的。”
老板说道:“你今天晚上的改变,我也看到了。你往日里一贯是清丽的装扮,今天忽然间换了一个风格,这相当于给了观众一个大福利。大家都看得很开心。”
若心夸张地哈哈大笑道:“所以我说百乐汇的老板失策了。那里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