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的,你竟然还逮了两只野兔?”
“随手就捉了两只,时间太短,要不然肯定不只弄这么点猎物了。”
冷媚儿立刻适时露出星星眼~~~
孟得魁被她这双勾人的眸子瞅着,混身都是酥的,只差没当场发作,将人抱回屋了。
冷媚儿也怕自己做得太过,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便赶紧催着男人去洗手吃饭,省得饭菜凉了不好吃,再说等下还要去公社呢。
孟得魁坐在饭桌前,拿起媳妇做得黄绿相间的菜团子便往嘴里塞,边吃还边夸赞道:“我说媳妇,你做的东西也太好吃了点,以后咱们还是少回老宅吧,我就爱吃你做的饭。”
冷媚儿忙道:“小妹做饭可比我强多了,当家的你说的也太夸张了。”
孟得魁不赞同的道:“没吃过你做的饭,小妹的饭确实做得不错,可是这人啊就怕比,和你一比,她做的饭也就勉勉强强吧!”
冷媚儿以为他是乱说奉承她,毕竟她对于厨艺的研究也就只是初入门罢了,上一世会做饭只是为了不被饿死罢了,等她有钱之后,厨师保姆一大堆也用不着她自己亲自下厨,厨艺就更不可能增进了。
可想起他的为人,他又不是那会奉承人的人!
其实她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能吃饱都是件极难的事了,谁还会在意东西的味道,哪像冷媚儿这样,做菜团子时里面放了不少的油还把那只鸡蛋放了进去,那味道不香才怪呢。
再说炖菜,娇娇做菜时最多在快出锅的时候在菜里滴两滴花生油,真是将花生油当香油在用,而冷媚儿则是直接呛锅,把豆角用油炒了一遍才开始炖,那味道能一样嘛!
她自己享受惯了,不爱动手,小姑子做好了饭她肯定不存在挑剔的心思,因此对味道的要求就很小。
话说在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到了这个年代还想像上一世一样整天想吃海参鲍鱼的,那不是成心给自己找不自在嘛!
而且昨天的两餐都有肉菜,味道自是比平时吃的要好,所以就没什么太大感觉。
“只要当家的爱吃,那头公公婆婆又都不反对,我自然是愿意每天都给当家做饭吃了。”
孟得魁听后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手上又抓起了一个捏得漂亮的菜团子往嘴里送,边吃边点头道:“这玩意儿以后还这么做,味道是真不错,还不干得剌嗓子,这么大个的我一顿能吃十个。”
冷媚儿心道,那可是纯棒子面掺了一点点白面做出来的团子,不像老宅或是队里大多数人家,大多时候做的饼子都是掺了糠的,吃着都剌嗓子,和她做的菜团子一比还真是没法下口。
可是他要一顿真能吃十个,家里那些粮食可不够他们两个吃顿的了。
冷媚儿做得菜团子个个有女人拳头大小,她吃一个再喝碗棒子粥也就饱饱的了,可是男人却说他能吃十个,想起昨天男人在老宅的饭量,于是疑惑问道:“当家的,你不会是在老宅吃饭的时候一直控制着饭量吧?”
孟得魁抬头看了她一眼:“要不然呢?难不成我还能可着劲儿的造不成?
那我们家早让我吃垮了!
还有,你以为就我是这样,那个家里谁不是每天最多八分饱!”
“那咱们就每天都在家里吃,省下咱们两个的口粮,他们每人还能多吃一口。”
不就是粮食吗?
系统升级之后自己就可拿那些无用的“鸡肋”换回粮食,到时候,她就把全家人一个个都喂得饱饱的,再不让家里人有饿肚子的时候。
系统:……我就静静看着不说话,看看亲密点是不是能从天而降砸在宿主脑袋上。
孟得魁吃得多,但是吃饭的速度一向不慢,两人很快吃完饭,冷媚儿将两人的碗筷快速刷好,又将剩下的菜团子包好,提前腌制的黄瓜条也放进空罐子瓶中拧紧,一起放进她的小背篓中。
孟得魁背着猎物,冷媚儿背着午饭,两人就这样一起出了家门。
公社离孟家沟大约十七八里地,走路去差不多要一个多小时,乡下人都是走惯路的,对这点路程并不放在心上。
两人刚出了村子不久,身后就传来马蹄声,接着声音也响了起来,“老三,你这是和你媳妇干啥去?”
“嘿,是队长啊!这可是有福之人不用忙,我们两口子去趟镇上,刚好大队长捎我们一程。”
马车在两人面前停下,孟得魁扶着小媳妇上了马车,然后便和大队长闲聊了起来。
“队长去公社有事儿?”
“刚才公社来的电话,让队上出个人去开会,这不就把我给推出来了嘛!”
“这时候开啥会?不会是和秋收有关系吧?”
“秋收的动员大会前两天刚开过,不可能还开,我估计不是这么回事儿!”
冷媚儿听着两人的谈话,突然想起一件事,文秀荣那一世也是这个时候,公社下放来五个坏分子,就被安排在队上的牛棚里,队长是个心善的,不仅不像其它生产队那样每天将这些人拉去批斗写检查,反而是对他们多有照顾,最后这些人平反的时候,有一位姓郑的老人为了回报队上的照顾,还给队上修了一条公路,报恩的意味很明显。
这么一想大队长估计就是去公社办这件事的。
“老三哪,你这都成家了,以后不会再往外跑了吧?
你看咱们生产队今年是风调雨顺,庄稼长得好,只要你好好干,挣的工分足够换你们两口子一年